養老律令

養老律令是古代日本的中央政府的基本法令,由十卷十二篇的律與十卷三十篇的令組成。

簡介

養老律令古代日本中央政府的基本法令,由十卷十二篇的與十卷三十篇的組成。自天平寶字1年(757年)開始施行(時孝謙天皇在位),廢止於明治維新,期間大約是1100年;也是日本史上歷史最長的明文法令。律已大半散失,令大部分尚存於令義解中。 養老律令是718年起藤原不比等開始根據大寶律令做了一些修訂而成。

篇目

·律
第一 名例律 上
第二 名例律 下
第三 衛禁律、職制律
第四 戶婚律
第五 廄庫律、擅興律
第六 賊盜律
第七 鬪訟律
第八 詐偽律
第九 雜律
第十 捕亡律、斷獄律
·令
第一 官位令
第二 職員令、後宮織員令、東宮織員令、家令織員令
第三 神衹令、僧尼令
第四 戸令、田令、賦役令、學令
第五 選敘令、繼嗣令、考課令、祿令
第六 宮衛令、軍防令
第七 儀制令、衣服令、營繕令
第八 公式令
第九 倉庫令、廄牧令、醫疾令、假寧令、喪葬令
第十 關市令、捕亡令、獄令、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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