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社會性昆蟲

在集群生活的昆蟲中,其集群的協調性和內部分化顯著者,稱為社會性昆蟲或類社會性昆蟲。白蟻類、蟻類、胡蜂類和部分花蜂類,儘管也有家族的延續,但往往還包括很多成員,最大的特徵是成員之間按照等級分化而建立分工。由於一般動物所擁有的維護個體和種族的能力是在等級之間分擔進行的,所以從整個集群來說,具有超個體的行為,並且個體成員離開集群則難以生存。此外也有這樣的見解,即為到達真正的社會性生活,由同世代的雌蟲以群居及共同築巢的集群行為(communal behavior)經過共同進行撫育幼蟲的類似社會行為(quasi social behavior)、等級制的半社會行為(semisocial behavior)而達到不同世代共存的社會行為(social behavior)的近社會性(parasocial),這與從一隻雌蟲留在巢內,擔當撫育子代的階段起,而長期發生母蜂(蟻)等級分化的世代,不間斷地撫育下代以達共存社會生活的亞社會制(subsocial)是有所區別的(C.D.Mitech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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