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槍枝

非法槍枝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枝、彈藥的管理制度。國家禁止任何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1996年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1]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枝,都是違法犯罪行為。由於槍枝、彈藥一旦失控,就可能成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一些犯罪分子用來實施殺人、搶劫、綁架等違法犯罪活動。 首先,槍枝並不非法,但由於國家對於槍枝的嚴格管控,造成我國公民不能持槍的的局面。根據我國《刑法》明確規定,持有非軍用槍枝兩隻以上(含氣槍)便構成非法持有槍枝罪。持有軍用、警用槍枝一支以上,構成非法持有槍枝罪。

新聞

重慶市公安局今日集中銷毀了3378支各類非法槍枝。這批非法槍枝是在今年3月21日啟動的槍枝爆炸物品專項清理整治行動中繳獲的。重慶市公安局今日集中銷毀了3378支各類非法槍枝。這批非法槍枝是在今年3月21日啟動的槍枝爆炸物品專項清理整治行動中繳獲的。

圖為正準備銷毀的槍枝。 圖為正準備銷毀的槍枝。

圖為正準備銷毀的槍枝。

警方銷毀

重慶市公安局今日集中銷毀了3378支各類非法槍枝。這批非法槍枝是在今年3月21日啟動的槍枝爆炸物品專項清理整治行動中繳獲的。

專項整治行動

今年重慶市公安機關將槍枝爆炸物品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列為“三項主導業務”之一。3月以來,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周密部署,深挖細查,已調查人口2840.6萬人,排查涉爆單位3529個,督促整改安全隱患單位1369個,排查非法礦點和已關閉礦點1910個,排查涉槍涉爆重點人員9717人。依法懲辦了一批違法犯罪人員,其中逮捕172人,直訴1675人。同時,公安機關在行動中共收繳3378支各類非法槍枝。 重慶市公安局除對繳獲的3378支非法槍枝進行統一銷毀外,各地公安機關還對收繳的42噸非法爆炸物品、1萬多枚雷管進行安全銷毀。

集中銷毀了3378支各類非法槍枝 集中銷毀了3378支各類非法槍枝

集中銷毀了3378支各類非法槍枝

8月21日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公安機關共涉槍涉爆單位存在安全隱患,督促整改收繳非法槍枝、非法爆炸物品雷管,逮捕、治安拘留、治安罰款共打擊處理。
“除收繳非法真槍外,部分娛樂場所使用的CS仿真槍同在整治範圍。”公安局治安總隊相關負責人說,由於仿真槍材質、顏色跟真槍相近,同樣具有殺傷力,因此也被列入收繳範圍內。該負責人稱,那些私藏槍枝、彈藥和爆炸物品的市民,如主動上繳給公安機關,警方可視其情節對其減輕或免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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