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高鋒[原海南省榆亞鹽場黨委書記]

陳高鋒,男,漢族,1957年9月出生,海南樂東縣人,大專學歷,1980年3月參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海南省榆亞鹽場黨委書記(法人代表)。2016年8月,陳高鋒因嚴重違紀,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陳高鋒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省榆亞鹽場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基本信息

簡介

1978年5月至1980年3月在廣東省海南自治州技工學校讀書(中專);
1980年3月至1993年3月在海南省榆亞鹽場當工人、技術員、工區副主任、場長助理;
1993年3月至1998年1月任海南省榆亞鹽場副場長;
1998年1月至1998年12月海南省任榆亞鹽場場長(法人代表);
1998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海南省榆亞鹽場黨委書記、場長(法人代表);
2012年3月--任海南省榆亞鹽場黨委書記(法人代表)。

違紀事件

2016年8月,海南省紀委對海南省榆亞鹽場黨委書記陳高鋒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陳高鋒在擔任榆亞鹽場黨委書記、場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合作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巨額國有財產損失。其行為已涉嫌犯罪。
陳高鋒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陳高鋒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省榆亞鹽場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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