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泉生[福州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陳泉生[福州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陳泉生[福州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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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泉生是一個常見人名,在我國各個地區及職業領域均有分布。本詞條內分別是福州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作曲家、國小高級教師。

基本情況

陳泉生,1953年1月生,西南政法大學87級刑法研究生,法律碩士。曾任福州大學法學院院長,研究員,環境法學科帶頭人,碩士生導師。現任福州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社會兼職

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福建省政府法律顧問。曾任武漢大學環境資源法博士生導師指導組成員,中國環境法首屆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環境法研究會常務理事、福建省可持續發展戰略專家組成員、福建省法學會環境法研究會主任。

學術交流

曾多次接受邀請赴日本、澳大利亞、香港、澳門等大學講學及學術交流

學術業績

1995年入選“百千萬人才工程”,1997年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帖。

從事環境法學研究20餘年,已公開發表科研成果三百多萬字(學術專著、譯著十多部、論文近三百篇),其中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國家權威刊物發表高水平論文三十多篇,主編兩套系列專著:《生態與法律專題研究叢書》和《環境法學系列專著》。

所獲獎勵

主持過十多項國家及省部級科研項目,以上課題成果獲省部級、全國學會及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十多項。其中《環境法原理》、《憲法與行政法的生態化》獲福建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環境侵害及其救濟》、《建構中國環境侵權法理論體系》獲福建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海峽兩岸行政訴訟制度比較》獲廈門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可持續發展與法律變革》獲法務部法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英文論文參加環境法國際學術研討會,並參評由美國哲學協會主辦的世界性大獎:菲利普斯獎。

代表作

《可持續發展與法律變革》出版後受到同行專家高度評價,我國著名法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博導王家福教授在該成果鑑定中指出:“這是具有相當高學術價值的優秀專著,是我國走到國際同類研究前沿的可持續發展法律開拓性力作,達到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鑑定的一級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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