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輟學押金

防輟學押金

防輟學押金,貴州省納雍縣陽長鎮某國小老師借防止學生中途輟學為由向家長收取300元防輟學押金,如果學生順利參加考試畢業則退回,如果轉學或者輟學則不退回,此事被網友曝光遭到媒體質疑,當地教育局證實了這一事實並表示進行相關處理。

詞條來源

某網友在微博上發帖稱,貴州省納雍縣陽長鎮米落國小六年級教師胡某某,向所帶班級的學生每人收取300元費用,收費藉口:為了留住學生。如果學生小升初考試在該校參加,則退回300元;若學生想轉學至別的學校參加考試,則不退錢。

2012年2月4日,納雍縣教育局表示,胡老師收取押金的情況屬實。

收取緣由

防輟學押金收取登記表防輟學押金收取登記表

在一些比較偏僻的農村,因家庭困難,一些家長讓孩子過早外出打工或輟學在家,給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帶來一定的影響。儘管學校老師採取包保、提高教學質量、加強學校管理、上門做思想工作等措施,但每年都會有學生流失。

胡老師教的是六年級,學生年齡偏大。有的學生已經十四五歲,容易被家長喊出去打工或做其它事,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學生流失。

在2011年9月份開學時,胡老師以開家長會、學生通知家長的方式,經過家長同意後,向每個學生家長收取300元的“保證學生順利參加國小畢業考試”押金。學生家長和老師簽訂有協定,並有收據憑證。學生順利參加國小畢業考試後,家長憑收據退還押金。

政府處理

教育局紀檢監察室就此事於2012年2月4日向校方、學生家長及胡老師三方進行調查。在調查中,多數學生家長反映是經雙方協商的,家長自願交納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學生讀到國小畢業,對學生也有好處。

對於私自收取押金,保證學生參加國小畢業考試違規行為,胡老師已經向校方作出檢查。並向家長進行道歉,在2012年2月5日前已經將押金全部退還給學生家長。當地縣教育局已經介入調查,將按相關的規定對此事作出處理。

社會反思

當今中小學生輟學主要原因不全在學校,而在於家長和社會的大形勢。社會上盛行“大學生工資不如農民工”,新“讀書無用論”像病毒一樣漫延,農村學生輟學現象日益嚴重,而當今政府重視義務教育,可責任大多壓在學校一方,地方政府很少過問的。平時,有老師把學生輟學情況反映到鄉鎮政府,請他們協助學校“保學控流”,可結果不是吃閉門羹就是只有雷聲而無雨點。

此外,《義務教育法》中雖然規定家長的責任,實際上卻極少對家長有實質性的約束,而社會中又有那么一部分家長,喜歡當“甩手掌柜”,對孩子“只生不養”,平時,對孩子的生活和學習從不過問,有的甚至還錯誤地認為:既然是“普九”,孩子讀不讀書就是你老師的責任。許多時候,為了把一些厭學的孩子勸回課堂,老師三天兩頭得往學生的家裡跑,受家長的氣是常有的事,這樣的勸學,把教育者地位降低了,把家長和學生傲慢之氣抬升了。長此下去,“保學控流”期期“控”,學生流失依舊“流”,這已經成為鄉村學校一種頑症,早已讓令鄉村教師痛心疾首、束手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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