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統一組織福建省新增教師編制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

一、關於公開招聘教師數量。 二、關於公開招聘教師方案。 四、關於面試和聘用工作。

基本信息

福建省教育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人事廳關於統一組織我省新增教師編制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
閩教人〔2009〕49號
各市、縣(區)教育局、編辦、人事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08)344號)提出在我省新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編制標準執行後,前3年全省先核增6500個編制,優先用於補充農村國小緊缺學科教師。4月初,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人事廳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中國小教師補充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09)32號),將閩政文(2008)344號規定先核增的6500個農村國小緊缺學科教師指標分解下達到各設區市,要求各市再分解下達到縣(市、區),各縣(市、區)委編辦根據下達的指標數核增農村國小編制數,分三年用於補充農村國小緊缺學科教師,今年使用數不少於下達數的四分之一(全省共1600名)。
為深入貫徹閩政文(2008)344號檔案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2009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閩政(2009)3號)精神,落實省政府提出的“今年在全省各地正常招聘中國小教師的基礎上,增加1500個名額用於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國小擔任緊缺學科教師”要求,進一步加強農村師資力量,有效促進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研究,決定全省各縣(市、區)今年應使用的新增1600名編制,由省里統一組織公開招聘考試,縣(市、區)擇優聘用,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國小任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公開招聘教師數量。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按照不少於當地機構編制部門核增的用於補充農村國小緊缺學科的教師編制數的四分之一,提出今年新增教師編制公開招聘數量,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審批。公開招聘教師數量由各設區市委編辦匯總後上報省委編辦備案。
二、關於公開招聘教師方案。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當地機構編制部門審批的今年新增教師公開招聘數量和當地農村教師隊伍現狀,提出新增編制補充教師方案(包括招聘教師的學科、相關條件等),經同級人事行政部門核准後,由所轄設區市教育局匯總上報省教育廳,經省人事廳覆核後,統一在福建教育信息網、福建省人事人才網和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等媒體上發布。
三、關於筆試工作。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公開招聘教師筆試,統一進行考試命題和評卷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省教育廳另行通知。
四、關於面試和聘用工作。有關縣(市、區)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並做好面試、考核、體檢、公示和聘用工作。具體招聘工作、招聘結果審批和入編等工作按《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08)34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關於時間安排
1、6月25日前,各設區市教育局上報所轄縣(市、區)公開招聘教師方案;
2、7月5日前,統一發布招聘信息;
3、7月下旬,統一組織筆試;
4、8月上旬,各縣(市、區)開展面試等工作,擇優聘用。
各市、縣(區)要高度重視新增教師編制公開招聘工作,及時研究制訂教師補充方案,配合省直有關部門做好筆試工作,認真組織面試和擇優聘用等工作,確保我省今年新增教師編制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實施。
工作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與省教育廳人事處聯繫。聯繫人:戴穎,許四清; 聯繫電話:略。
福建省教育廳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福建省人事廳
二○○九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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