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丹桂

閔丹桂(1890-1933),女,湖北省黃安(今紅安)縣人。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擔任紅安中心縣蘇維埃主席兼縣革命法庭主席、中共鄂豫皖省委委員。1933年9月,因“肅反”擴大化被錯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基本信息

簡介1

閔丹桂烈士湖北省)
閔丹桂(1890-1933),女,湖北省黃安(今紅安)縣人。家庭貧苦,其父早逝,幼年隨母討飯。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大革命時期,1926年春入曹學楷、徐朋人等創辦的平民夜校學習,開始接受革命思想,並擔任宣傳員。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9月任紫雲區防務委員會委員。同年11月組織救護隊、擔架隊,參加了“黃麻起義”攻打縣城的戰鬥。1929年冬任中共紫雲區委委員兼三鄉蘇維埃政府婦女主任。1931年底被選為紅安中心縣蘇維埃主席兼縣革命法庭主席。為發展根據地的經濟、文化,建立基層政權和婦女兒童革命組織,擴大紅軍做了大量工作。1932年1月,中共鄂豫皖省委成立,當選為省委委員。1932年6月,國民黨對蘇區發動第四次“圍剿”,實行慘無人道的“三光”政策。在極其險惡的條件下,仍發動民眾,恢復和發展黨的組織,打擊反動勢力,堅持不懈地工作。1933年9月,因“肅反”擴大化被錯殺,時年43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簡介2

閔丹桂烈士河南省)
閔丹桂(1890-1932),女,河南省新縣人。1926年3月參加革命。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是中共新縣早期共產黨員之一。
1927年3月與農民協會會員數千人,捕捉箭廠河大惡霸,並發起斗土豪劣紳的鬥爭。1929年任湖北紅安縣紫雲區(現新縣箭河)三鄉蘇維埃主席。隨後出任黃安縣政府縣長。積極工作,忠於革命,深得民心。1932年夏,國民黨乘紅四方面軍主力轉移之際,對蘇區進行瘋狂的報復。冒生命危險,將紅軍留下的12名傷員精心安排在民眾家中。1932年7月,在箭廠河搞聯絡工作時被敵人逮捕。受盡種種折磨,仍然痛罵敵人,大義凜然。最後被殘酷殺害,犧牲時4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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