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島縣工商業聯合會

主要職責

15、引導會員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進,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熱心公益事業,投身光彩事業。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支持企業黨建工作和工會建設。 6、引導會員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強能源資源節約,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建立和諧勞動關係。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範經營、照章納稅,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7、代表並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 8、為會員提供培訓、融資、科技、法律、信息諮詢等服務,提供對內、對外經貿交流服務,提供公共關係溝通協調服務,幫助會員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高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9、增強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工商界人士的聯繫,開展促進經貿合作和促進祖國統一的工作;增進與國外工商社團的交往,為國家擴大對外開放、企業走向國際市場服務。 10、加強自身建設,體現特色,提高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的能力,增強凝聚力。 11、依法加強會產管理。 12、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事項。

事業編制

( 2名 )
於桂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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