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接權研究

鄰接權研究

《鄰接權研究》是由孫雷所著的一本書籍之一,於2009年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

基本信息

圖書信息

書 名: 鄰接權研究
作 者:孫雷
出版社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9年05月
ISBN: 9787802195691
開本: 16開
定價: 25.00 元

內容簡介

第一章 討論鄰接權的概念和特徵,以明晰《鄰接權研究》的探討範圍並探究鄰接權在智慧財產權體系中的合理定位。第二、三、四章分別在對表演者權、錄音製品製作者權和廣播組織權(狹義的鄰接權)制度的源起和發展概況進行述評後,基於技術發展對鄰接權制度造成的衝擊,以對我國的立法、司法和執法建議為落腳點,對鄰接權客體和主體問題進行分析,並對鄰接權權利內容和保護期限等問題進行探討,重點放在鄰接權在數字空間的保護上。第五章 對技術措施以及權利管理信息的定位、保護方式和限制等問題進行探討。在對各國立法例及相關案例進行比較分析的基礎上,本章提出無論是技術措施保護還是權利管理信息保護,都必須定位於服務鄰接權保護這一大前提下;同時要處理好與相關技術產業和公眾利益的關係,不得對後兩者造成不當影響。第六章 探討鄰接權的例外與限制問題。在對鄰接權例外與限制的總體趨勢、主要限制情形及設定標準進行述評後,本章將從網路服務提供者侵權責任的角度分析鄰接權的限制,指出鄰接權體系應當結合數位技術的特點和發展的實際需要,對網路服務提供者的侵權責任進行例外性規定;同時也要從保護鄰接權人利益的角度出發,為網路服務提供者設定公開用戶信息等義務以防止侵權行為在網路空間的擴散。本章另一個重點探討的問題是應否將錄音製品下載視為一種合理使用行為。在對侵權論、合理使用論以及適用補償金制度這三種目前對錄音製品下載行為最為典型的法律定位進行述評後,本章提出時下的當務之急是促進錄音製品的授權和合法的線上傳播,而非承認那些打著公眾利益的旗號在網路空間損害鄰接權人利益作法的合法性。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概述
第一節 鄰接權的概念和本書的探討範圍
第二節 鄰接權的特徵
一、作為智慧財產權所具有的特徵
二、鄰接權與著作權的關係
1.兩者的區別
2.兩者的聯繫
第二章 表演者權
第一節 源起及發展概況
第二節 客體
一、表演
二、表演的非作品屬性
三、數字表演
第三節 主僻
一、作品表演者
二、民間文學藝術表演者
三、雜技、魔術、馬戲和藝術體育表演者
四、法人組織是否是表演者
第四節 權利內容
一、表演者的精神(人身)權利
(一)作者的精神權利
(二)表演者精神權利的主要內容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表演得到尊重
二、表演者的經濟權利
(一)對現場表演(未錄製表演)的權利
1.錄製(固定)權
2.廣播和向公眾傳播權
(二)對已錄製表演的權利
1.複製權
2.發行權
3.出租權與出借權
4.向公眾提供權
5.獲取報酬權
三、已錄製視聽表演上權利的轉讓或授權
(一)國際條約的有關規定及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方面的進展
(二)法國的做法
(三)德國的做法
(四)英國的做法
(五)美國的做法
(六)其他一些國家的做法
(七)我國司法實踐中的做法
(八)小結及建議
第五節 保護期限
第三章 錄音製品製作者權
第一節 源起及發展概況
第二節 客體
一、傳統意義上的錄音製品
二、聲音表現物
三、錄音製品與音樂作品
四、登記與標記的效力
第三節 主體,
第四節 權利內容
一、複製權
二、發行權
(一)涵蓋範圍
(二)權利用盡原則與進口權
三、出租權與出借權
四、向公眾提供枷
(一)權利的設定
(二)提供錄音製品的情形.
(三)與表演者向公眾提供權的一些共性問題
1.“公眾”的定位
2.“提供”的涵義
3.權利用盡原則是否適用
(四)P2P軟體提供者的侵權責任
1.P2P技術簡介
2.相關案例評述
(1)Napster案和Grokster案
(2)Sharman案
(3)Kazza案
3.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中的做法
4.小結及建議
五、獲取報酬權
(一)傳統適用情形
(二)在網播情形下的適用
(三)在網路同步播放情形下的適用
(四)網路環境下的集體管理與跨境許可
(五)小結及建議
六、表演者、錄音製品製作者與作者網路傳播權之比較
(一)WCT與WPPT相關規定之比較
(二)歐盟著作權和相關權指令中的有關規定
(三)美國著作權法中的有關規定
(四)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中的做法
(五)小結及建議
第五節 保護期限
第四章 廣播組織權
第五章 技術措施和權利管理信息
第六章 鄰接權的例外與限制
第七章 鄰接權保護國際條約
參考文獻
後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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