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蘭理事

都蘭理事,民國前期青海行政建制,1917年設立,是地方行政建制臨時過渡性的縣級政權,辦理今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境內各族民眾民刑各事。

都蘭理事
民國前期青海行政建制。1917年秋,甘邊寧海鎮守使兼蒙番宣慰使馬麒請準北京政府,設都蘭理事,駐都蘭寺。是地方行政建制臨時過渡性的縣級政權,辦理今海西蒙古藏族自治州境內各族民眾民刑各事。青海建省後,今海西地區統稱都蘭。1930年11月,改都蘭理事為都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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