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春平[77元廉租房住戶]

郭春平[77元廉租房住戶]

郭春平,原住在北京市朝陽區麗景園小區9號樓的廉租房內,與女兒生活在一起。她曾享受低保待遇,在政府補貼房租之外,每月只需繳納77元房租,後因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960元而搬離廉租房。

事件

元旦前在京考察民生,強調向低收入民眾提供更多實用價廉住房,要求保障蔬菜價格穩定。

77元廉租房租戶(右) 77元廉租房租戶(右)

據新華社電 在2011年元旦到來之際,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冒著嚴寒,29日上午在北京市實地考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看望慰問基層幹部民眾,代表黨中央向全國各族人民致以新年的祝福。幫助低收入民眾解決住房困難,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胡錦濤特意前往朝陽區管莊路保障性住房常營項目建設區考察。

一路上,總書記聽取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總體情況匯報。他希望各級黨委和政府切實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設,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增加用地供應,向低收入民眾提供更多實用價廉的住房。

到常營項目園小區後,胡錦濤來到廉租房住戶郭春平家中看望。郭春平和女兒租住的這套兩居室,雖然面積不大,但戶型規整、廚衛齊全。胡錦濤仔細察看房間格局,親切地同主人拉起家常。

熱議

77元廉租房 77元廉租房

此事隨即引起網友熱議,對於這樣好的條件,很多網友不太敢相信。網友“skybabydad”稱這件事“當然是新聞聯播里啊” 。

網友“山鄉花匠 ”說:“ 北京是雙軌制(國內其它城市沒有北京這樣嚴重),不同體制下的人們,生活方式是不同的,現在的廉租房是第三軌”。

網友“shiyunfei” 認為:“我剛剛看完電視還以為聽錯了呢,是77元每平方米吧!”。

有評論則認為,“77元房租是個理想化數字,普及率須提高,讓這樣好的待遇惠及更多的百姓。”

澄清

澄清1: 網傳母女旅遊照“張冠李戴”

有人在網上發布郭春平母女兩人在內地甚至國外旅遊景點的旅遊照片,並藉此斷定郭春平不符合廉租房規定。郭春平對香港文匯報記者說,網上的照片都是假的,“我哪裡有錢旅遊啊,竟然傳說我們去海外旅遊,這不是天方夜譚嗎?”她告訴記者:“這次我肯出來面對媒體,就是希望好好地給我拍張照片,讓大家辨別一下‘真假’,看看我到底是不是網上訛傳的那個人。”記者注意到,網上所流傳的照片與郭春平本人只是有點相像,但可以一眼看出,網上流傳照片與眼前的郭春平是兩個人。

郭春出示自己失業領取證 郭春出示自己失業領取證

澄清2: 領600元失業金絕非公務員

還有網友通過所謂“人肉”搜尋宣稱,郭春平是北京市朝陽交警支隊的公務員。郭春平告訴記者,她就是一個普通的失業人員,失業後,她曾在政府和公益組織幫助下,先後找過兩個工作:一份是在社區做保全,一份是在三間房鄉政府做保潔,但維持生計的兩份工作先後失去。當前她們全家的收入就是政府每個月發放的600元失業金。郭春平告訴記者,她家是一個單親家庭,失業之後,她獨自帶著孩子生活,很不容易。

澄清3: 女兒名字申請搖號名單可查

有網友從麗景園小區首次公布的搖號結果公示表中沒有找到郭春平的名字,就此質疑郭春平並不是該小區的廉租戶,郭春平只是政府安排的一個“托”。郭春平告訴記者,她和女兒在麗景園小區租住的房子是用自己女兒郭丹丹的名義申請的,並且符合規定。這套廉租房的申請,是嚴格按照規定來提交的,經過多級政府和部門逐層審核,而她的家庭完全具備申請廉租房的條件。朝陽區房管局副局長劉濤向本報記者特別證實,郭丹丹的申請序號是“81”號。郭春平申請廉租房完全符合資格。

澄清4: 高價轉租廉屋說法“太氣人”

郭春平告訴記者,住進這所廉租房之前,她與孩子長期在外租房,經常搬家,“我們也沒有什麼錢,住的都是條件最差的地方,這對我的身體造成了特別大的傷害,我的腰現在根本幹不了重活兒。”

郭春平說,“政府給了我一套房子住,這就等於是給了我一個家。以前沒有房子住的時候,聽到別人說‘回家’兩個字,我都特別羨慕,也很心酸。政府為我解決了住房問題,我非常感激,但沒想到,高興事來了,痛苦的事現在也跟著來了。”

網路上有人稱,郭春平一家並沒有住在麗景園小區,而是把房子高價租出去。郭春平稱:“這個說法太氣人了,我哪裡還有房子啊,沒有房子我才租這個房子的,以前我和孩子到處租房,還與別人合租,出租了這套房,我們住哪裡去。”

搬離

2011年,郭春平因在胡錦濤視察期間稱廉租房月租77元,引發網路圍觀。日前(2011年11月16日),她因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了960元的廉租房申請標準而被要求搬離。對此,郭春平表示自己經濟困難,買不起經適房,並稱要是早知道只能住一年她當初就不該住進來。

2011年10月17日,郭春平稱:北京市朝陽區房管局的工作人員告知她將被要求退還廉租房,原因是女兒工作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了960元的廉租房申請標準。

根據《北京市廉租房管理政策》,在郭春平一家所在的城八區,申請廉租房的必備條件之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960元(含)”。

郭春平說,她的女兒今年參加了工作,再加上自己領取的失業金由原先的600元漲到780元,兩個人平均月收入1150元左右,超出標準190多塊錢。

《北京市廉租房管理政策》還規定了廉租房的退出機制: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定期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及資產狀況進行檢查,對家庭收入連續1年超出規定標準的,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資格,停發租房補貼,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收回廉租住房。

10月17日,郭春平前往朝陽區房管局遞交廉租房年審的表格,被工作人員告知,她已經不再符合標準。按照朝陽區房管部門的工作計畫,10月28日前所有廉租戶遞交年審表格,11月中旬宣布年審結果,不再符合標準的廉租戶將被要求在6個月內搬離,期間的租金按雙倍計算。

對此,郭春平表示不理解,稱雖然自己家庭人均收入增長了不少,但還是租不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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