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盤錦女子輪姦案

發帖人稱,兩年前一位名叫李洪娜的內蒙古女孩被遼寧盤錦市某派出所所長夥同當地地痞流氓輪姦。 發帖人稱,2010年12月10日,李洪娜被同事以到遼河賓館洗浴洗澡為名,騙至一陌生男子家中。 發帖人稱,直到12月13日早晨,李洪娜才得以逃脫,並於次日前往盤錦市振興派出所報案。

事件簡介

2012年8月12日,一則名為《派出所所長夥同地痞逼我吸毒後將我輪姦》的網帖在網上廣為傳播。發帖人稱,兩年前一位名叫李洪娜的內蒙古女孩被遼寧盤錦市某派出所所長夥同當地地痞流氓輪姦。昨晚,盤錦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發布訊息,稱已就網帖內容組織相關部門介入調查。

事件詳情

發帖人自稱名叫李洪娜,24歲,內蒙古人。目前在盤錦市一家百貨公司打工。
發帖人稱,2010年12月10日,李洪娜被同事以到遼河賓館洗浴洗澡為名,騙至一陌生男子家中。隨後,遭到多名男子毆打、強姦,並被迫吸食冰毒。參與對自己實施暴行的有當地油田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長。
發帖人稱,直到12月13日早晨,李洪娜才得以逃脫,並於次日前往盤錦市振興派出所報案。此後,李洪娜及家人遭遇包括辦案民警在內的多方刁難,且遭遇過數次死亡威脅。相關當事人同時以“李洪娜0111”為名開通微博。網帖及微博在網上熱傳。
賬號為“李洪娜0111”的微博承認,因“李洪娜心靈受到很大創傷”,熱傳網帖實際為李洪娜的男友蔣德明所寫,微博目前也由蔣德明操作。蔣德明稱自己是廣西桂林人,在盤錦做業務,因在生意中曾遭相關當事人敲詐,雙方產生矛盾,對方由此懷恨在心,並最終導致事件發生。

公安介入

昨晚,盤錦市公安局通過官方微博發布訊息,稱關於李洪娜在網路上所反映的情況,已在第一時間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但調查整個事件需要一些時間,請網友們耐心等待,我們將會對事情的詳細情況在調查結束的第一時間公布於眾,還大家一個真實。”

網友質疑

儘管盤錦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體現了一種開明的態度,公眾對於這起案件是否及時查清真相,能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仍然存疑。根據網友博文所述,這起案件發生在兩年前,而她本人也多次上訪,省電視台也播出過她的遭遇,但是沒有得到任何有效幫助。鑒於盤錦市公安局調查下屬派出所所長犯罪有“老子調查兒子”之嫌,盤錦市公安局微博回復之後結果將會如何,公眾仍然缺乏信心。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此案由於涉及派出所所長犯罪,希望此案能由上一級檢察院直接立案,查清真相,給公眾一個令人信服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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