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莫能與爭

莫能與爭出自老子《道德經》第六十六章。此章老子以海納百川為喻勸導當政者的為政之道。

作者

《道德經·莫能與爭》

老子,姓李,名耳(約前580年—前500年之後)(誕辰:西周末年庚辰二月十五日卯時),字伯陽,又稱 老聃 後人稱其為 “老子”。漢族 楚國苦縣厲鄉曲仁里人(今河南鹿邑縣人)。我國古代偉大的哲學家和思想家,道家學派創始人,世界文化名人。

原文

江海之所以能為百穀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穀王。是以聖人慾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後之。是以聖人處上而民不重,處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

譯文

江海之所以能成為百川之王,是因為江海能處在百川之下,故能成為百川之王。聖人之所以能身居民眾之上,是因為其對民眾謙虛卑下。聖人之所以能領導民眾,是因為其把自身的私利放在民眾之後;聖人在民眾之上,民眾沒有重負;聖人在民眾之前,民眾沒有受害。天下民眾樂於奉獻而毫不厭倦。因為他不與人相爭奪,所以天下沒有人能跟他相爭奪。

引語

本章講的是“不爭”的政治哲學。老子通過大國與小國的關係,講了“大者宜為下”的道理,也講了“聖人”也要“為下”。他認為,統治者應該處下、居後,這樣才能對百姓寬厚、包容,就好像居處於下游的江海可以包容百川之水那樣。究竟這一章是否向統治者獻計獻策呢?我們還是要在本章評析中加以研究。本章開頭用江海作比喻,這和三十二章“譬道之在天下,猶川谷之於江海”的意思相同。老子喜歡用江海來比喻人的處下居後,同時也以江海象徵人的包容大度。

評析

如上一章所說,在老子研究中有一些注釋家認為,這一章表達了老子的一套利用人民、統治人民的權術。例如,張松如先生說“這是向統治者獻言,頗有點像班固所說的‘君人南面之術’。”(《老子校讀》第365頁)不過,張先生的觀點並不完全等同於有些學者關於老子是為統治者出謀劃策的觀點,而是認為老子的主張反映了農民小生產者的願望。他說:“‘聖人’要想統治人民,就得用言辭對人民表示謙下;要想領導人民,就得把自身放置在人民後面。最後,要做到‘居上而民弗重也,居前而民弗害也’。難道這不正是當時處於水深火熱的廣大農業小生產者的迫切願望嗎?事實上,封建統治者當中誰個能做到這一點呢?以不爭爭,以無為為,這是合乎辯證法的,這也是農業小生產者的經濟特點及其階級利益決定的一種社會思想。當然,他只能把這種思想作為建議進獻給他所理想中的體‘道’的‘聖人’。為什麼一定會是這樣呢?因為‘他們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別人來代表他們。他們的代表一定要同時是他們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們上面的權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權力,這種權力保護他們不受其他階級侵犯,並從上面賜給我們雨水和陽光。’從來的農民階級都是皇權主義者,這在他們剛剛走上歷史舞台的古時,更是如此。天真幻想誠有之,貶曰滑頭,作為陰險,未免過界了吧。”(同上)對於張松如先生的這番論述,我們基本上表示贊同。如果說老子是在為統治者獻計獻策,那也是站在勞動者的立場上,是為國家和百姓的利益而吶喊。這種立場和觀點,我們感到與孔孟和儒家所講的“君末民本”的思想或多或少有些相似或相近的地方,因為“君末民本”的仍是在為封建統治者做長遠打算。然而這種主張在今天的學術研究中已基本得到學者們的肯定,那么我們覺得老子的這些主張,是不是也應當得到肯定呢?我們想,答案應當是肯定的。

出處

《莫能與爭》出自老子的《道德經》第六十六章。

《道德經》,又稱《道德真經》、《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國古代先秦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為其時諸子所共仰,傳說是春秋時期的老子(即李耳,河南鹿邑人)所撰寫,是道家哲學思想的重要來源。道德經分上下兩篇,原文上篇《德經》、下篇《道經》,不分章,後改為《道經》37章在前,第38章之後為《德經》,並分為81章。是中國歷史上首部完整的哲學著作。

《道德經》到了公元前206年-公元200年,被奉為道教經典,所以有學者認為《道德經》被分為八十一章有明顯的道教的九九歸一的思想,在內容的分割上未免牽強。但道德經前三十七章講道,後四十四章言德,簡單說來,道是體,德是用,二者不能等同。至清代魏源首次破此慣例而分《道德經》為六十八章,相對保持了每章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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