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陽縣國家稅務局

1994年10月1日-1998年3月1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任副局長 1997年3月1日-1998年3月1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新賓分局任局長 1998年4月1日-2001年7月1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黎塘分局任局長

機構概況

賓陽縣國家稅務局現有在職幹部182人,大專以上文化170人(其中本科文化程度95人),占總人數的93.4%,中共黨員111人,占總人數的60.9%。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股、收入核算股、納稅服務股(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監察室、機關黨辦辦公室、稅源管理一股、稅源管理二股、信息中心,下設黎塘分局、稽查局。主要負責全縣16個鄉鎮的增值稅、消費稅等稅收征管業務。1995年以來,國稅局共榮獲縣、地、市、區級以上集體(個人)榮譽達上百個,其中,縣局機關黨支部自1996年至2007年連續十年被縣屬黨委評為“先進黨支部”,同時獲得“星級支部”“紅旗支部”稱號;1996年縣局機關獲得了區級“青年文明號”的稱號, 2001年又被自治區評為“巾幗文明示範崗”、“文明庭院”, 2003年獲得了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稱號。2007年國稅局榮獲廣西區級“文明單位”和“綠色環保小區”稱號。

主要職責

一是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二是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三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四是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五是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六是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七是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八是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九是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十是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十一是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十二是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十三是承辦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和南寧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十四是承辦市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機要、文印、信訪、保密、密碼、調研、政務信息、承擔面向社會稅收宣傳及機關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和本系統財務、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安全保衛、接待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實施政府採購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二、政策法規股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防偽稅控管理;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的審核和確認;組織實施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組織實施稅收執法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組織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
三、稅源管理一、二股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人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減免退稅審核調查、日常檢查、戶籍管理、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納稅輔導等;組織實施各稅種納稅評估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四、收入核算股
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協調和指導組織收入工作,分析檢查稅收計畫執行情況;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監督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負責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資料調查作;承擔稅收會計、稅收統計核算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管理;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五、納稅服務股(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落實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負責辦理納稅人的各類涉稅事項,包括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收繳等發票管理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申報資料接收等涉稅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發票違章);受理納稅人投訴;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受理納稅人涉稅審批申請;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六、徵收管理股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欠繳稅款管理;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稅款徵收、稅收資料、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及推廣套用工作。
七、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承擔系統普法工作。
八、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受理信訪舉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工作。
九、機關黨辦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黨建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指導協調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十、信息中心(事業單位)
組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及實施;組織本系統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負責本系統套用軟體開發工作;負責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及實施;負責本系統數據集中處理及分析套用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負責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資金安排等工作;承擔金稅工程及相關信息系統推廣套用的技術工作;承擔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承擔本系統信息化技術服務、技術支持、技術保障工作。
十一、稽查局(直屬機構)
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檢查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稽查、審理、執行工作;貫徹執行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轉辦或初查、檢查;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查、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作;負責對全市的檢查計畫、大要案件稽查、稅收專項檢查進行統籌管理。
十二、黎塘分局(派出機構)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人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減免退稅審核調查、日常檢查、戶籍管理、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納稅輔導等;組織實施各稅種納稅評估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領導信息

林秉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其下一級正職領導負主要領導責任。
林秉耀同志工作簡歷
1979年4月1日-1982年8月13日在憑祥邊防武警大隊服役
1982年10月1日-1984年10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和吉稅務所工作
1984年10月1日-1986年7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辦公室工作
1986年7月1日-1988年7月1日在江西財經管理幹部學院學習
1988年7月1日-1990年8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蘆圩二分局工作
1990年8月1日-1991年10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蘆圩二分局任第一副局長
1991年10月1日-1994年4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蘆圩二分局任局長
1994年4月1日-1994年10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任副局長
1994年10月1日-1998年3月1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任副局長
1998年3月1日-2001年1月20日在上林縣國家稅務局任局長
2001年1月20日-2001年8月1日在上林縣國家稅務局任黨組書記、局長
2001年8月1日-至今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任黨組書記、局長

覃存業(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稅源管理二股、黎塘分局、婦委會;對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
陳英賢(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徵收管理股、稅源管理一股、機關黨委辦公室、財務經費、工會;對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
覃存業同志工作簡歷
1986年9月1日-1990年7月1日在中南民族學院學習
1990年7月1日-1991年2月1日在橫縣稅務局校椅稅務所
1991年2月1日-1992年3月1日在橫縣稅務局橫州分局工作
1992年3月1日-1994年9月1日在橫縣稅務局稽查大隊工作
1994年9月1日-1995年3月1日在橫縣國稅局稽查所工作
1995年3月1日-1996年8月12日在橫縣國稅局工作
1996年8月12日-1997年2月26日在橫縣國稅局陶圩稅務所任所長
1997年2月26日-1998年2月12日在橫縣國稅局校椅分局陶圩徵收處任主任
1998年2月12日-1998年4月19日在橫縣國稅局橫州分局工作
1998年4月19日-2002年8月1日在橫縣國稅局巒城分局任副局長
2002年8月1日-2005年12月19日在橫縣國稅局任辦公室主任
2005年12月19日-2009年10月在馬山縣國稅局任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2009年10月-至今在賓陽縣國稅局任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陳英賢(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徵收管理股、稅源管理一股、機關黨委辦公室、財務經費、工會;對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
陳英賢同志工作簡歷
1976年2月1日1979年11月1日在步兵第126師378連服役
1979年11月1日-1982年7月1日在廣州軍區水泥廠勤務連任副連長
1982年7月1日-1983年10月1日在湖南省軍區裝備庫任正連職管理員
1984年4月1日-1985年6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蘆圩稅務所工作
1985年6月1日-1992年11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工作
1992年11月1日-1994年4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任辦公室主任
1994年4月1日-1994年12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蘆圩二分局任局長
1994年12月1日-1997年3月1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蘆圩分局任局長
1997年3月1日-1998年3月1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新賓分局任局長
1998年3月1日-2000年3月1日在橫縣國家稅務局任副局長
2000年3月1日-2001年1月20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任副局長
2001年1月20日-至今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任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援昌(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綜合業務股、人事教育股、信息中心;對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
吳援昌同志工作簡歷
1984年9月1日-1986年7月1日在廣西財經學校學習
1986年7月1日-1988年3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新賓稅務所工作
1988年3月1日-1992年8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新賓稅務所任副所長
1992年8月1日-1995年9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新賓稅務所任所長
1995年9月1日-1996年4月1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新賓稅務所任所長
1996年4月1日-1997年4月1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蘆圩稅務所任所長
1997年4月1日-1998年4月1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黎塘分局任副局長
1998年4月1日-2001年7月1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黎塘分局任局長
2001年7月1日-2002年4月1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新賓分局任局長
2002年4月1日-2002年7月1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分局任局長
2002年7月1日-2005年6月1日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任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2005年6月1日-至今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任黨組成員、副局長

林海華(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室、計畫徵收股、稽查局;對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
林海華同志工作簡歷
1982年10月30日1984年3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大橋稅務所工作
1984年3月1日-1994年5月18日在賓陽縣蘆圩稅務分局工作
1994年5月18日-1994年10月1日在賓陽縣稅務局稽查股工作
1994年10月1日-1995年3月1日在賓陽縣國稅局工作
1995年3月1日-1995年6月1日在賓陽國稅局稽查分局工作
1995年6月1日-1995年7月1日在賓陽縣國稅局直屬稽查分局作任副局長
1995年7月1日-2001年7月1日在賓陽國稅局稽查分局任局長
2001年7月1日-2002年7月30日在賓陽國稅局黎塘分局任局長
2002年7月30日-2002年11月21日在馬山縣國家稅務局任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2002年11月21日-2005年6月2日在馬山縣國家稅務局任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2005年6月2日-2009年10月在賓陽縣國家稅務局任總經濟師
2009年10日-至今賓陽縣國家稅務局任紀檢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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