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人鳳故居

譚人鳳故居

故宅建於清光緒十一年(1885)為一正兩橫的木結構房屋,現保存完好。 1991年,隆回縣人民政府將譚人鳳故居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996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將其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以後,各級政府加強了對故居的保護和管理,成立了保護小組,配置了消防器材,保證了故居的安全。

譚人鳳故宅在鴨田鄉南灣村,名塘灣里。南距縣城85公里,北與新化縣水庫鄉毗鄰。譚人鳳,號石屏(公元1860-1920),同盟會會員,
譚人鳳故居譚人鳳故居
辛亥革命的主要組織者之一,與孫中山、黃興、宋教仁等從事推翻滿清帝制與反對袁世凱北洋軍閥統治等革命活動,著有《中國會黨史》。故宅建於清光緒十一年(1885)為一正兩橫的木結構房屋,現保存完好。宅後山巒起伏,竹木蔥籠,宅前有池塘,水清如鏡,波光倒影,相映成趣。為省文物保護單位。
1991年,隆回縣人民政府將譚人鳳故居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996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將其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以後,各級政府加強了對故居的保護和管理,成立了保護小組,配置了消防器材,保證了故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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