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振定

謝振定(1753-1809),字一齋,號薌泉,湘鄉(今屬雙峰)人。乾隆庚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負經世才,尚氣節,能古文辭,歷官御史,罷,復起禮部員外郎。嘉慶元年,(公元一七九六年)怒燒和珅之車,史稱“燒車御史”。有《知恥齋集》,《清史列傳》傳於世。

謝振定(1753-1809),字一齋,號薌泉,湘鄉(今屬雙峰)人。乾隆庚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負經世才,尚氣節,能古文辭,歷官御史,罷,復起禮部員外郎。嘉慶元年,(公元一七九六年)怒燒和�之車,史稱“燒車御史”。有《知恥齋集》,《清史列傳》傳於世。
清乾隆後期,朝廷吏治荒怠,佞臣和�得乾隆寵任,封為一等公,且與皇帝結成兒女親家,是個“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臣。他恃寵貪財納賄,植黨營私,內外官僚多是其黨羽,把攬朝政近三十年,可謂氣焰熏天。和府還養有一班家奴,仗著主子勢頭在京城裡也是橫行無忌,作威作福。如一個家奴叫劉全,竟蓋房豪奢得勝過皇室宮殿,御史曹錫寶參奏上去,哪知和王申連夜派人通知劉全拆毀蓋過,過日欽命大臣來現場查勘,卻無實證,結果劉全無罪免審,而曹御史卻以“誣告”罷官。連個家奴都參不倒,可知主子和�何等勢頭。於是這班家奴越發肆意妄為。還有一個家奴,是和王申一個愛妾的弟弟,這個“小舅子”常乘坐一品大員的車轎前呼後擁招搖出入,人都畏懼其權勢,不敢詰問。時朝中有謝振定(1753―1809),湘鄉人,新任為監察御史,他對和氏家奴的恃勢橫行深惡痛絕,決意伺機予以懲辦。嘉慶元年(1796)某日夜間,謝御史巡視北京東城,正碰見那家奴豪車駿騎彪彪然馳來,巷裡路人避讓不及即鞭笞交下。謝御史目睹此一幕,義憤填膺,即令手下將其攔住擒拿訊問,謝御史怒斥家奴橫行霸道坐車越份,令手下杖責。那家奴惡聲惡氣叫道:“我是相府家人,你敢笞我?我乘我主車,你敢笞我?”謝御史雙目逼視那惡奴,聲若洪鐘道:“你是何人?!敢充相府家人?!如此橫行不法,按律該斬!”隨即喝令手下將惡奴揪出,一頓痛笞,直打得那傢伙威風掃地。謝御史又手指車轎道:“此等僭越之物,已給小人玷污,豈堪相爺再坐?”當下一把火點燃車轎當街燒毀。京城眾百姓本就憎恨這班寵奴,此時眼見惡奴被笞車被燒,人人拍手稱快,稱譽謝御史為“鐵面御史”“今之董宣”,於是“燒車御史”名震京城。
謝御史執法燒車後,和�銜恨報復,捏詞彈劾,謝氏竟被削職歸籍。嘉慶四年經御史廣興給事中王念孫參奏,帝傳旨逮捕和�伏法,抄沒其家產值銀達十億兩(時有“和�跌倒,嘉慶吃飽”之語)。是年九月特旨起用謝振定為禮部主事。謝氏應詔上任,稟陳時務數事,言論高超不苟同。後遷儀制司員外郎,並先後典試江南、陝西,所舉拔者皆名士。嘉慶十一年至通州糧廳任糧督,捐私款整修公廨,在京城置義地建鄉先正祠墓。謝振定任官期間勤政興業,裁革陋規,廉潔奉公,親愛鄉友,周恤貧困,深得百姓擁戴。嘉慶十四年謝振定因勞瘁卒於任上,時年五十七歲。朝野震悼,邑人奉祀入鄉賢祠。生平致力學問,有《知恥齋詩文集》八卷刊行於世。
謝御史敢忤權貴,嫉惡如仇,秉公執法,與當時的阿諛逢迎、明哲保身之輩恰成鮮明對比,可見其剛正不阿、大公無私、愛鄉愛民的崇高風範。
謝振定(1753-1809)字一齋,又字竹湖,號薌泉,現漣源市荷塘鎮常林村人。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丁酉科舉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庚子科進士,二甲十六名。任翰林院庶吉士、編修。後典試江南,升江南道監察御史。乾隆六十年(1795)任兵科給事中。嘉慶四年(1799)起為禮部主事,嘉慶九年(1804)改任儀制司員外郎,主考陝西。嘉慶十一年(1806)充任通州糧廳。在任修公廨,革陋規,修河道,事皆躬親,以勞卒於任。誥授奉直大夫,晉授朝議大夫。他寄情山水,長於詩賦,著有《知恥齋詩文集》傳世。
謝振定出生於書香世家。父親謝再詔,優稟生,乾隆壬午科(1762)副舉人。長兄謝振宇,進士出身,先後任過武英殿四庫館謄錄官和知縣等職。三兄謝振寧系舉人出身,任過知縣。謝振定少年聰敏好學,隨父兄在家鄉湘鄉縣常林桃林灣讀書,10歲前就讀遍了十三經。乾隆四十二年(1777)他與兄振寧同舉於鄉,越三年,為乾隆庚子科進士。
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謝振定任江南道監察御史,不久又署兵科給事中。這是一種“掌侍從規諫,稽察六部之弊誤,有駁正制敕之違失、章奏封還之權”的官員。他巡視南漕入瓜州,糧船常遇順風,被人神化稱之為“謝公風”。嘉慶元年(1796)初,乾隆寵臣和�依然在朝,權勢熏天,朝中官吏大多奔走於他的門下,仰承他的鼻息。謝振定則不然。有一天,他正巡視於北京東城,看見一輛紅絳泥的後檔車在大街上耀武揚威,橫衝直撞,乘坐者不配其身份,明顯“違制”,謝振定當即喝令停車,“違制”車仍全速前進。謝振定勃然大怒,即命部下追車究問,原來乘車者是當朝大學士和�愛妾之弟,和�一向得到寵任,弄權黷貨,這小舅子竟仗著和�的權勢,對謝振定擺出一副兇橫態度,不服教訓,惡言相向。謝振定益怒,下令剝去和�妾弟衣衫,當場將其處以杖刑,痛加責打,同時將那輛裝飾極盡華麗的車輛,當街放火燒毀,路人圍觀如堵,拍手歡呼,稱之為“好御史”。謝御史不畏強權、敢斗和砷的名聲,頃刻傳遍京城,人們將謝振定稱呼為“燒車御史”,朝野知名。不久,因此事得罪和�,謝振定被罷職歸家。
嘉慶四年(1799),經王念孫等糾參,和�被奪職下獄,後賜死。謝振定被重新起用,嘉慶帝特旨任命他為禮部主事,“應召言事,條陳甚悉”。5年後改任儀司員外郎,主考陝西。嘉慶十一年(1806),謝振定充任順天府通州糧廳。有一天半夜時分,漕船起火,許多官吏束手無策,遠遠觀望,獨有謝振定當機立斷,迅速帶領部下去現場救助滅火,平息了事態。他在任還捐出私款整修公廨,並革除許多積弊,修有江灣故道,並主持開鑿果渠、溫榆河等運河,都有利於漕運暢通。
謝振定生平崇尚風義,在北京任職時,曾設定義地,凡同鄉客死京師者皆於此葬之。師友中有貧困而不能安葬者,他經常解囊資助。
嘉慶十四年(1809)五月的一天,謝振定手書“正大光明,通天達地”8個字,擲筆而逝。道光壬辰年,謝振定入祀“鄉賢祠”,其生平載入國史館。
謝振定娶妻周氏,生有三子一女,長子謝興�,字果堂,嘉慶二十四年(1819)進士,選庶吉士,曾任漢南寶豐知縣,薦升陝州知州、四川敘州知府,調成都府護鹽茶道。他有乃父遺風,素性強直,不肯阿附,以是忤上官,因事罷歸。次子謝興恆,曾任過福建安興知縣,興恆之子謝邦鑒,為道光丁酉舉人,乙已進士,曾任江蘇高淳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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