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杯

西夏杯

西夏杯全稱是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獎。“西夏杯”金獎裝飾工程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築裝飾工程質量的最高榮譽獎,質量應達到區內裝飾工程一流水平。

(圖)西夏杯西夏杯

西夏杯全稱是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獎。“西夏杯”金獎裝飾工程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築裝飾工程質量的最高榮譽獎,質量應達到區內裝飾工程一流水平。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的評選工作由寧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組織實施,建設工程施工單位自願申報,經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擇優推薦。獲獎單位分主要承建單位和主要參建單位。優質裝飾工程每年評選一次,獲獎工程數額為6個。對其中成績突出的2項工程授予“西夏杯”金獎裝飾工程榮譽稱號。

申報範圍 

凡寧夏回族自治區域內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築裝飾工程,申報優質裝飾工程,應符合以下範圍和規模:
一、申報的裝飾工程施工契約金額或工程結算金額在200萬元以上(不含設備購置和安裝費用)。
二、古建築保護性建築修復性建築民族性建築紀念性建築等裝飾工程建築面積不低於1500平方米,並且應為整體裝飾工程。
三、園林工程:用地面積30000平方米以上或建設規模在200萬元以上的園林綠化、環衛等工程;
四、工程規模或造價達不到上述要求,但在當地確屬設計創意獨特、科技含量高、施工達到區內先進水平的裝飾工程,經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書面申述申報理由擇優推薦方可申報。

下列工程不列入申報範圍:
一、寧夏回族自治區施工企業承建的本自治區行政區域以外的建築裝飾工程;
二、未竣工驗收或驗收備案手續不齊備的工程;
三、外國獨資或國外負責總承包的工程;
四、保密工程;
五、存在質量隱患或因質量問題被投訴的工程;
六、已申報“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評選而未被評選上的工程;
七、近兩年出現過拖欠分包單位工程款和工人勞務費的單位施工的工程;
八、近兩年出現過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單位施工的工程。 

申報條件

(圖)西夏杯西夏杯獲獎證書

凡符合申報範圍的建築裝飾工程,申報優質裝飾工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工程符合國家、自治區建設管理程式;
二、申報工程設計合理、先進,使用功能完善,符合國家和行業設計標準、規範,建在城市規劃區內的工程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要求,應當是設計與施工完美結合、設計創意和施工工藝達到先進水平的裝飾精品工程。
三、申報工程施工符合國家和行業強制性標準及有關技術規範要求,質量(包括土建和設備安裝)合格,並達到區內同類型工程先進水平;
四、申報工程符合寧夏地方強制性標準《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64/266-2003)及計算機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資料應齊全、準確,有工程質量目標和保證措施;
五、申報工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勘察、設計、施工等環節中積極推廣套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嚴格執行建築材料見證取樣制度,地基、主體結構及主要使用功能檢測制度,各種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並符合國家室內外環境控制指標。住宅工程公共建築工程必須符合建築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不得使用強制淘汰不符合資源節約、環境保護要求或質量低劣未通過進場使用認證的材料製品
六、申報工程必須按照國家頒布的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由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並報備案機關備案。國家尚未頒布標準的可按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七、申報工程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發生過重大質量事故、受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資質降級處罰的施工單位,兩年內不允許申報優質裝飾工程);
八、申報工程自竣工驗收之日起,必須經過半年以上的使用考驗,沒有出現質量問題和隱患;

申報優質裝飾工程的主要承建、參建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工程所涉及到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質量行為符合規定要求;
二、申報工程所涉及到的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未發生不良記錄
三、申報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監理單位建立了健全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企業工藝標準先進可控並穩定有效運行;
四、申報工程所涉及到的施工單位具有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用戶滿意程度高。

申報單位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裝飾工程施工的資質證書,且與有關單位簽訂有效建築裝飾施工契約。 

申報程式

凡符合申報範圍和申報條件的建築裝飾工程,申報優質裝飾工程程式如下:

一、主要承建單位提出申請,徵得建設工程各主要參建單位同意,經當地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審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向寧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西夏杯”優質工程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申報。

二、申報“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先辦理申報登記手續,填寫《“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申報表》(一式四份)。

三、被徵求意見的各主要參建單位,審核、審查的各部門應在《“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申報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對工程質量的具體評價意見,並加蓋公章

申報材料

(圖)西夏杯西夏杯優質工程

一、申報材料總目錄(註明各種材料的份數);
二、《“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申報表》一式四份,由申報單位根據《“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申報表》樣表及填表說明,用計算機A4幅面雙面列印填寫;
三、反映工程概況、施工質量、主要施工方法、創優計畫、消除質量通病措施、體現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情況的文字材料1份;
四、評選為當地優質工程的證件複印件1份;
五、裝飾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意見,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竣工驗收備案資料和室內環境質量驗收合格等證明檔案複印件1份,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六、裝飾工程主要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資料複印件1份;
七、工程主要參建單位資質證書及項目經理資質證書複印件1份,項目經理應是該工程施工的直接負責人,與相應圖紙和工程施工管理檔案上的簽字一致;
八、工程施工契約書(契約的主要部分)複印件一份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九、反映工程概貌並附文字說明的工程主要部位彩照若干張;重點工程附有解說詞的錄像帶一盒%26lt;或多煤體光碟)。
十、與申報工程施工有關的其它證明檔案和材料統一為A4幅面大小,封頁標註申報工程名稱、類別、申報單位。所有申報資料應統一用A4規格的方形塑膠檔案盒包裝,檔案盒厚度適中,並在檔案盒封頁上標註申報工程名稱、類別、申報單位名稱。

申報要求

一、新建建築裝飾工程應由主要裝飾承建單位申報,符合條件的裝飾參建單位,可作為主要參建單位申報;

二、同一工程項目根據申報條件只能申報一個承建獎,每一承建獎可附加申報一個參建獎,申報時按一個申報名額計算。

三、參建獎由裝飾工程的主要裝飾承建單位組織參建單位申報,單獨填寫申報表,單獨報送相應的申報資料。無承建獎申報的工程不得單獨申報參建獎。

所有申報資料的複印件概不退還,請各申報單位將原件自行留底,以備工程複查時查驗。

評審 

(圖)西夏杯西夏杯獎盃

評審機構:“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評審由寧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歸口管理,“西夏杯”優質工程評審委員會負責監督、指導、協調、組織“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評審工作。

評審工作包括工程推薦申報資料審核專家技術複查(初評)和評審委員會評審等四個階段(詳見優質工程評審工作程式檔案)。1、工程推薦由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辦理,並對推薦工程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2、寧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西夏杯”優質工程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優質裝飾工程的申報,對被推薦工程的申報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將統一組織優質工程專家技術複查(初評)。3、專家技術複查工作由技術複查專家組進行,聽取承建單位對申報裝飾工程施工和質量情況的介紹(包括:工程特點、難點、施工技術及質量保證措施,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水平和質量評定結果),聽取使用單位對裝飾工程質量的評價意見,對工程進行實體檢查和工程資料檢查,反饋複查意見,形成初審意見報告。4、“西夏杯”優質工程評審委員會根據被推薦工程的申報資料和工程技術複查專家組的初審意見報告,通過審查、質詢、討論、評議,最終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獲獎工程,報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核定。

獎勵 

獲得“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獎的主要承建單位和主要參建單位,由自治區建設廳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授予和頒發“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獎牌、證書和獎盃,通報表彰並在公開媒體上予以公示。各市、縣有關部門和獲獎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獲獎的參建單位和有關人員給予一定精神和物質上的獎勵。

附則

1、申報單位要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取消申報和獲獎資格的處罰。
2、工程審核人員和評審人員要秉公辦事、廉潔、自律,不得收受企業和有關人員的禮品禮金。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撤銷工程審核或評審資格,並承擔相應責任等處罰。
3、對於已獲得的“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若發現工程質量存在問題或重大質量隱患,“西夏杯”優質工程評審委員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仿製和偽造“西夏杯”優質裝飾工程獎盃、獎牌和證書。
4、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專業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的實施細則,報寧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備案。
5、本辦法由寧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協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中國的建築獎項

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各類國家級和協會級的建築裝飾獎項就超過50多項,地方省市一級的建築獎項大概超過300多項,這還不包括各類媒體、機構和民間舉辦的評獎數量。而這么多的獎項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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