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信息

作為信息資源的組成部分,是政府部門及其授權的公共組織等,依法履行職能過程中製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與保存的信息,以及製作或獲取信息的技術、設備、網路、人才資源和信息化管理體制。

行政信息

正文

行政活動中各種訊息、情報、數據、指令、密碼、符號、文字、語言等訊號的總稱。行政信息的載體包括行政活動中使用的檔案、報表、簿冊、檔案等。行政信息具有真實性、時效性、共享性、傳遞性等特徵。行政組織通過對行政信息的收集、傳遞、加工、處理,反映和溝通行政組織各方面的情況,藉以管理行政事務,實現行政職能。
行政信息的收集是公務人員和信息專業人員有意識地把信息內容以文字、圖表、數據、圖像、符號等形式記載下來。其程式包括:確定收集內容,選擇信息來源,明確收集方法,按照計畫追蹤收集,注意對間接資料的收集。對所收集的信息進行初步整理,將行政信息以文字形式整理出來,提供給信息加工者或加工部門。行政信息資料包括調查報告、資料摘編、統計報表、情況匯報等。
行政信息的加工是按照一定程式和方法,對行政信息進行分類、分析、判斷、編制,使之成為真實的、準確的信息資料,以便傳遞、存貯和利用。加工程式包括分類、比較、綜合、研究、編制。
行政信息的傳遞是行政組織進行正常活動的前提條件,也是與外界環境間進行交流、協調的依據。傳遞由信源、信道和信宿三個部分組成。傳遞方式沒有統一的模式,按不同流向,可分單向傳遞和雙向傳遞;按信息量的集中程度,可分為集中傳遞和連續傳遞;按傳遞範圍或與環境的關係,可分為行政系統內部傳遞和外部傳遞。
行政信息的存貯是把已收集、加工處理完畢的信息,以文字、圖像的形式記錄、貯存下來,便於進一步利用。其中包括登記、編碼、存放與排列等具體內容,其中有些操作已融合在收集、加工和傳遞過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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