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芳國

蘭芳國

蘭芳共和國,全稱蘭芳大統制共和國,是1770年(清乾隆四十二年)到1885年之間存在於南洋婆羅洲(現印度尼西亞占據稱加里曼丹島)上的華人國家。創立者為廣東梅州人羅芳伯。後來被荷蘭人消滅。

蘭芳國

世界上第一個民主合眾國——蘭芳國

(前記)
今天的中國很少有人知道,在18到19世紀,東南亞曾經出現過一個華人建立的現代共和國家——蘭芳共和國,前後共存在110年。
蘭芳共和國參照西方國家的一些法制,設定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蘭芳共和國是1770年(清乾隆四十二年)到1885年之間存在於南洋婆羅洲(現印度尼西亞占據稱加里曼丹島)上的華人國家。創立者為廣東梅州人羅芳伯。後來被荷蘭人消滅。
在婆羅洲上很早就有華人定居生活,從事貿易的占大多數,他們往往組成自己的公司,以羅芳伯為首的南方公司就是其中的一個。由於荷蘭等西方殖民者對南洋的侵略加劇,羅芳伯順應時勢和當地華人以及落後民族為保護自己生存權利的要求,於1770年建立蘭芳共和國,定都東萬津,他被擁戴為大總制。
在南洋國家之中,他按照中國的傳統,建元蘭芳,公元1770年為蘭芳元年。他仿效西方當時才出現的民主制,規定國家的大小事情都必須諮詢人民民眾之後,才能施行。最難能可貴的兩點是:他沒有稱帝,帝制自為。蘭芳共和國建立不久,他就派人趕到北京向中央政府匯報相關情況,並進貢方物。又拒絕了人們要他稱王的請求,而是稱總制、大唐總長,並且規定,他及後世領導人都不能把蘭芳共和國變為一姓人的“家天下”。
蘭芳共和國先後民選了12任領導人,他們領導華人以及歸附的落後民族改進農業技術、擴大礦業生產、發展文化教育、組織軍事訓練,使蘭芳共和國的實力和影響大增,更多落後民族前來歸附,蘭芳共和國的版圖迅速擴展到整個婆羅洲。
蘭芳共和國的發展壯大遭到了西方殖民者和依附於他們的南洋落後民族的嫉恨。隨著大陸的日益沉淪,失去了支持的這個在異域建立起來的華人小國,遭到荷蘭殖民主義侵略軍的進攻。蘭芳共和國全體民眾進行了頑強的抵抗,最終因武器太差而遭到失敗,這個華人小國也不幸滅亡。“蘭芳”共存在了110年。後婆羅洲由荷蘭轉給印度尼西亞,改名為加里曼丹島。
羅芳伯參照西方國家的一些法制,設定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國家有國防部,但沒有常設軍隊,而是全民皆兵,平時分散各地搞生產,戰時集中起來禦敵。地方分省、府、縣三級,由各級公民投票選舉出當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羅芳伯當了19年的國家元首,於1795年病逝。隨後,由全國公民選出江戊伯繼任國家元首。此後還有7人先後擔任過這個職務。

全文

滿清竊據中華後,我中華兒女恥於為滿清統治,一時仁人義士揭竿而起,大批民眾也相率流亡海外,以圖在海外創立反滿基地。到乾隆登基後,滿清的高壓統治達到顛峰,敲骨吸髓地壓榨中國士民,肆無忌憚地摧殘中華文明,於是中國人民向海外移民達到新的高峰。
至乾隆三十年左右,僅今印尼婆羅州的坤甸就有一萬多名潮州客家移民。坤甸一帶原本是荒蕪的煙瘴之地,早年曾有華僑於此地發現了金礦,吸引了大批來自閩粵的中國移民。在移民辛勤地開發下,坤甸日漸繁榮:酒中食客把酒論歡,街道上人群熙熙攘,不論是村落、還是市鎮,一切建設都帶有濃厚的中華文化痕跡,時人稱之為“小中華”。但坤甸並不是一塊世外桃源——公元1602年(明萬曆三十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公元1619年荷蘭占領雅加達,其後又吞併爪哇全島,西方殖民者的腳步聲已經清晰可聞,嚴峻的現實要求海外華人團結起來,組建獨立國家的呼聲日益高漲,恰在此時,歷史舞台上走來了一位堪比華盛頓的世界偉人。
乾隆三十八年,坤甸的華僑中多了一位三十六歲的廣東人羅芳,他祖籍廣東嘉應州石扇堡,世代物農,家境殷實。羅芳自幼聰穎好學,滿腹經綸,家人曾勸其參加科考博取功名,但羅芳卻從不肯涉足科場,對清廷的文字獄深惡痛絕。他曾親眼目睹清廷以文字獄的名義屠殺漢人,氣憤填膺,自此鄙視功名。羅芳曾對友人吐露內心所思:“在這黑暗的時代,即使中得一名秀才舉人,究有何用?大丈夫在國內不得志,當遠行海外,尋一乾淨富庶之地,揚威異域,為我漢族男兒吐氣,怎能整日處於韃虜淫威之下,供人魚肉!”正是在這種願望的驅使下,羅芳著意留心海外的各種訊息,經常向鄉人打聽出海謀生的情況。乾隆三十七年秋,羅芳收拾起簡單的行李,告別親友,與幾位志同道合的同志結伴出海,自虎門南航,駛向神秘深邃的大海深處。
初到坤甸的羅芳,並不受當地華僑的歡迎,他既不是身形魁梧的大漢,也不是技藝嫻熟的工人,身上只帶有一箱線裝書,於是羅芳的生計一時成了問題。沒過多久,羅芳偶然結識了當地天地會的大頭領耿生,耿生很欣賞羅芳的學識,邀請他加入天地會。在坤甸,天地會是實力強大的社會團體,在一定程度上行使著政府的職能。羅芳加入天地會後,在耿生的推薦下,在當地開辦學校,教起書來。中國文明一個優良的傳統便是對知識的渴求和對教師的尊重,羅芳得為礦工子弟之師,深為礦工敬仰,礦工們除以優厚的酬勞酬謝外,還尊敬地稱他為“羅芳伯”。
羅芳伯教了二年書,手中積攢了不少銀子,便改行做黃金生意。坤甸的黃金有很大一部分被荷蘭人收購而去,所以羅芳伯經常往來於荷蘭殖民地爪哇和坤甸之間,對荷屬東印度公司治下的爪哇有較深入的感受,對西方文物也體現出濃厚的興趣。不久,羅芳伯在坤甸開辦了一份報紙,每天僱人抄寫幾十份,流傳於當地華人上層階級中,以供他們了解印尼的地理、民生。為了給報紙提供內容,羅芳還僱人到爪哇搜羅信息情報。天地會以羅芳學識淵博,威望很高,推舉他為“老大哥”。成為天地會首領後,羅芳決定整頓華人社區,保護華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坤甸沿海經常有海盜出入,黃金被搶劫的事情屢有發生,居民不勝其擾,羅芳便倡議華人武裝自衛,大家踴躍捐資購買槍械,成立常備武裝部隊。自以班超自居,嗜讀兵書的羅芳對武裝部隊進行了嚴格的戰鬥訓練,當時坤甸的常備武裝和預備隊加起來有兩萬人以上,在當地是極為強大的力量。
公元1777年(清乾隆四十二年),婆羅州土人發生內亂,當地蘇丹無力平亂,派出使臣向坤甸華人求援。羅芳早就對土人的動亂留上了心,他認為叛軍雖然人數數倍於華軍,不過是烏合之眾耳,不足為懼。如果此次能幫助蘇丹平叛,華人社區的地位將得到鞏固,華軍的威名也將四處宣播,於是他力排眾議,堅持出兵。天地會的其他頭領雖有明哲保身的念頭,但在羅芳的勸說下,認識到這次出兵很有可能成為華僑礦區壯大的一個契機,最終一致同意派兵。
華軍與叛軍在押尾口交鋒,相持之際,羅芳用預備隊從側面迂迴,從後面襲擊叛軍,兩面夾擊,大獲全勝。
蘇丹對華軍的軍威又敬又畏,對羅芳伯更是言聽計從,時常邀請羅芳來王宮作客。羅芳趁此機會向蘇丹提出借地,蘇丹原曾應允羅芳平亂後當致重酬,於是同意坤甸華僑獨立自治,並將西至卡普斯河、東臨萬勞、北達山口洋、南界大院的土地割讓於華僑。這片肥沃的土地縱橫數百里,地大物博,自此華僑立國的物質基礎已然具備。
土地割讓當天的晚上,坤甸華人徹夜歡慶,中國的煙花輝映在異國的海域上,劃出美麗的火光。這天晚上,羅芳伯和幾位頭領也是徹夜難眠,他們激烈地討論著華人僑社的前途。有人提議建國號“羅芳帝國”,並為羅芳上尊號“羅芳國王”,這些建議都被羅芳堅定地否決了,他曾深受滿洲專制壓迫之苦,深知民眾在清帝暴政下的悲慘生活,於是堅持獨創民主共和政體。連“羅芳”的“羅”字也被以為有個人崇拜之嫌,含有封建世襲的因素,所以最後定國號為“蘭芳國”,共和國的最高統治者則定為“大唐總長”,須在全體華人中經民主選舉產生。此時,北美英屬殖民地剛剛發布獨立宣言,獨立戰爭正在進行,世界上沒有除蘭芳國外的第二個民主共和國家。由是,蘭芳國家的建立可謂世界歷史上開天闢地的大事,足以載入青史揚名後世,蘭芳國洋溢著的中華民族意識和民主精神,更是足為子孫後代的萬世楷模。
羅芳在蘭芳國的首次選舉中當選為首任大唐總長,他悉心制訂各種規章制度,將政府分為司法、軍事、財政、經濟、教育五部,各司其職,互相制約,隱然有三權分立的模樣。羅芳重視教育,舉辦漢文學校,實行義務教育,並規定各式漢服為國家禮服(將滿清的醜陋旗裝掃到垃圾堆里去啦),漢官威儀重現中華兒女眼前。荷蘭人聽說這個新成立的強盛國家,派人前來觀光,交口讚賞,對漢族人民的智慧和團結敬仰不已。
蘭芳十九年(公元1795年),世界偉人羅芳伯與世長辭,在彌留之際,曾有人問他的繼承人選,羅芳慨然回答:“我華夏兒女漂泊海外,今日方有這樣的安身之所,我怎敢將國家看作個人的私有財產,我作大唐總長,不過是為了守土待賢而已,現在到了選擇賢能的時候,理應由大家來選擇!!”羅芳伯民主共和的思想可謂貫穿一生,美國國父華盛頓亦不過如此!羅芳伯作為偉大的民主先驅,其功績和品德又豈是一手炮製“乾隆盛屎”的乾隆可比的!
公元1886年,在建國一百一十一年之後,這個在異域建立起來的華人國家,遭到荷蘭殖民主義者的侵略。蘭芳共和國全體民眾進行了頑強的抵抗,最終因武器太差而遭到失敗,蘭芳國也不幸滅亡,只留下華人辛勤開闢的肥沃土地和人民對羅芳伯和蘭芳國無窮的思念。

後記

我國新興的資產階級當時在東南亞建立的華人國家還有多個
這是我國新興的市民階級(資產階級)在國內發展受阻的情況下,在國外建立的一個資產階級性質的共和國。當時在東南亞建立的華人國家不僅是“蘭芳共和國”一個,還有其他幾個國家:
廣東省人吳元盛,在婆羅洲北部建立戴燕王國,自任國王,王位世襲,立國百餘年。於19世紀亡於荷蘭;
廣東省潮州人張傑緒,在安波那島(納土納島)建立沒有特定名號的王國,自任國王。19世紀張傑緒逝世,內部發生紛爭,王國瓦解;
福建省人吳陽,在馬來半島建立另一個沒有特定名稱的王國。於19世紀被向東擴張的英國消滅;
暹羅王國的開國國王鄭昭;
三佛齊國王張璉(廣東饒平人);
婆羅國王某(福建人);
爪哇順塔國王某(廣東潮州人);
以上華人國家均於19世紀亡於西方殖民者對東南亞的侵略狂潮中。在柏楊的《中國人史綱》中可以找到對這些國家的簡單記載。
有人感覺很奇怪,經受了幾千年帝制傳統薰陶的華人,到海外後為什麼會建立起一個共和制的國家?其建國,比美國還早6年,當時交通不便,信息閉塞,歐美的新風尚根本不可能波及東南亞。
羅芳伯這些人,都是大清國的平民百姓,因為在故鄉太窮,不得已下了南洋。雖然飄泊海外,但仍然是大清皇帝的子民,祖宗墳墓祠堂,以及親友家眷,都在國內。他們如果自立為王,對大清皇帝來說,仍然屬於反叛,抄家挖墳毀祠堂的事皇帝是幹得出來的,甚至還會派兵出海,進行征伐。所以,羅芳伯他們不敢自立為王。
事實上,羅芳伯建立蘭芳國後,在華人圈裡根本不敢稱為國,只能稱為蘭芳公司,或者蘭芳大總長。這當然有害怕告發的原因在內。
後來,他們還曾經遣使回國,覲見皇帝,請求稱藩,想把西婆羅洲這塊土地納入清朝的版圖,或者變成藩屬國家。清朝皇帝不予受理,根本不理睬這些天朝棄民,或者根本不能容忍南方的漢人在海外建個國家。
羅芳伯在中國國內,也是一個平民百姓,沒有任何特殊身份。到海外後,因為他才能過人,所以被大家推為首領。帶領眾多海外華人,謀求共同的利益。後來因為華人勢力太大了,有好幾萬,當地土著居民也歸附了好幾十萬,他們幫助浡泥王平了叛,浡泥王看華人的勢力已成,不得已拱手讓位。蘭芳國能建立起來,主要還是華人群體實力很強的緣故。羅芳伯是華人勢力的代表,是由華人們推選出來的。除了個人能力之外,在華人圈內並不具備絕對的優勢。也就是說,大家能一起推選他,也能夠一起廢了他。所以,羅芳伯敢於向土著居民稱王,但不敢在華人面前稱王。
羅芳伯以特有的政治天才,推行民主政權建設,於1776年創立共和體制,定名為“蘭芳大總制共和國”,在世界諸國堪稱第一,比華盛頓1787年當選為首任總統並實現聯邦的美利堅合眾國的共和體制還早11年。
由於史料的原因,我們無法知道羅芳伯搞的是自由平等的現代政治,還是不堪入目的幫會統治,或者自由平等與幫會政治兼而有之,就如同20世紀初期的芝加哥。不管怎樣,從中國人的功業來研究共和體制,是不容易得出結論的。但歷史理應為羅芳伯等人寫上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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