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人民委員會

各人民委員部分為統一的全聯盟人民委員部和聯合人民委員部。 各人民委員部的指令如違背聯盟憲法、聯盟或各加盟共和國立法,應由加盟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或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團停止執行。 加盟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或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團須將停止指令立即通知聯盟人民委員會及聯盟各人民委員部。

蘇聯人民委員會是1923年7月6日至1946年3月14日的蘇聯中央政府。根據1924年蘇聯憲法,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人民委員會為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中央執行委員會的執行及執行機關並由該執委會組成,其成員包括人民委員會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外交、軍事、對外貿易、交通、郵電、工農檢查、勞動、糧食、財政人民委員和最高國民經濟委員會主席。它有權在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中央執行委員會所賦予的許可權內,依據人民委員會條例頒發法令和決定,生茶各人民委員部以及各加盟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及其主席團所提交的法令及決定。各人民委員部分為統一的全聯盟人民委員部和聯合人民委員部。外交、軍事、對外貿易、交通、郵電人民委員部屬於統一的全聯盟人民委員部;最高國民經濟委員會和糧食、勞動、財政、工農檢查人民委員部屬於聯合人民委員部。全聯盟人民委員部在各加盟共和國設有直屬的全權委員,聯合人民委員部在各加盟共和國境內實施其各項任務的機關為各該加盟共和國同名的人民委員部。各人民委員部的指令如違背聯盟憲法、聯盟或各加盟共和國立法,應由加盟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或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團停止執行。加盟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或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團須將停止指令立即通知聯盟人民委員會及聯盟各人民委員部。列寧是第一屆蘇聯人民委員會主席。日可夫、莫洛托夫和史達林繼列寧之後先後出任過蘇聯人民委員會主席職務。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