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齒》

《落齒》是唐代詩人韓愈所作詩詞之一。

作者

韓愈

詩詞正文

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齒。俄然落七七,落勢殊未已。
餘存皆動搖,盡落應始止。憶初落一時,但念豁可恥。
及至落二三,始憂衰即死。每一將落時,懍懍恆在已。
叉牙妨食物,顛倒怯漱水。終焉舍我落,意與崩山比。
今來落既熟,見落空相似。餘存二十餘,次第知落矣。
倘常歲落一,自足支兩紀。如其落並空,與漸亦同指。
人言齒之落,壽命理難恃。我言生有涯,長短俱死爾。
人言齒之豁,左右驚諦視。我言莊周雲,水雁各有喜。
語訛默固好,嚼廢軟還美。因歌遂成詩,持用詫妻子。

詩詞鑑賞

這首詩完全不用一般人所熟習的詩的修辭。除了押韻和五言句這兩個詩的特徵之外,可以說全是散文的表現法。因此,講這首詩一點也不費力,思想段落仍是四句一絕,我們現在把它譯成散文:第一絕說:從去年開始落一個牙齒,今年又落了一個,不久便連續落了六七個,看來落勢還不會停止。牙與齒雖然有一點區別,但這裡是互文同義。第二絕和第三絕說:“留存著的牙齒都在動搖了,看來總要到落盡才完結,想當初落下第一個牙齒時,只覺得口中有了缺縫,怪羞人的。及至後來又落下兩三個,才耽憂年壽衰老,恐怕快死了。因此,每一顆牙齒將落的時候,常覺得中心懍懍。第四絕描寫將落的牙齒。歪斜顛倒,既妨礙咬嚼,又不敢用水漱口,可是它終究還是捨棄我而落下了。這時我的情緒好比崩塌了一座山似的。“叉牙”是個連綿詞,歪斜旁出之意,是狀詞,不是名詞。第五絕和第六絕敘述習慣於落齒的心理狀態。近來已經對於落掉牙齒習熟了,落一個,也不過和上一個差不多,現在還留餘二十多個,也有了思想準備,知道它們會得一個一個地落掉。如果經常是每年落一個,那么還可以支持二十年。如果一下子全部落光,那么,和慢慢地落光也是一樣。第七絕說:有人說,牙齒在掉了,看來生命也靠不住了。我說:人生總有一個盡頭,壽長壽短,同樣得死。第八絕說:有人說:牙齒落空了,左右的人看了也會吃驚。我說:莊子有山木和鳴雁的比喻,山木因不中用,故得盡其天年;雁因為能鳴,故得免於被殺,可知有才與無才,各有好處。我的牙齒落光了,說不定也是喜事。第九絕說:落了牙齒,說話多誤,那么就經常緘默也好。沒有牙齒,不能咬嚼,那么就專吃軟的東西,也同樣味美。最後兩句是結束:因為歌詠落齒,就寫成了這首詩,常常用它來給老妻和孩子們讀讀,讓他們驚笑。 

全詩只用了一個《莊子·山木篇》里的典故,此外沒有必須注釋才能懂的辭句,我們演譯為散文,宛然是一篇很有趣味的小品文。牙齒一顆一顆地落掉,是每一個漸入老年的人都會遇到的事。作者就利用這一件平常的事,描寫他每一個階段的思想情緒。從緊張到曠達,從憂衰懼死到樂天知命,整個過程,反映了作者對人生的態度,是從執著到自然,基本上還是老莊思想。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體會,也可以說,作者不因落齒而消沉,對人生的態度,仍然是積極的。 

這樣的題材;這樣的表現方法,在初、盛唐詩中,確是不曾有過。因此,韓愈的詩和文,在同時代人的心目中,都被認為是一種怪誕的文學。他的門人李漢在《昌黎先生集》的序文中說:“時人始而驚,中而笑且排。”這是記錄了當時人對韓愈的態度:始而驚訝,繼而譏笑,最後便大施攻擊。但韓愈並不動搖,他堅守他的原則:第一,不用陳辭濫調(“惟陳言之務去”)。第二,有獨創的風格(“能自樹立”)。他說:“若皆與世浮沉,不自樹立,雖不為當時所怪,亦必無後世之傳也。”(《答劉正夫書》)這是說:如果跟著一般人的路走,而沒有獨創的風格,在當時雖然不被人排斥為怪,可是也必不能流傳到後世。從此也可以了解,韓愈自己很清楚地知道他的文藝創作,不是迎合當世,而是有意於影響後世的。用我們今天的話來說,他的創作是為將來的。 

韓愈所倡導的古文運動,是在復古的口號下實現革新的目的,所以他的第一個原則是“師古”,要向古聖賢人學習。學習些什麼呢?他說:要學習古人的意,而不是學習古人的文辭。(“師其意,不師其辭。”)什麼是古人之意呢?就是“務去陳言”和“能自樹立”。他的散文,以“司馬相如、太史公、劉向揚雄”為師,就是學習他們的創作方法。同樣,他的一部分詩,雖然當時人以為怪,其實也還是遠遠地繼承了漢魏五古詩的傳統,或者還可以遲到陶淵明。從陶淵明以後,這種素樸的說理詩幾乎絕跡了三四百年,人們早已忘記了古詩的傳統,因而見到韓愈這一類詩,就斥為怪體了。

作者簡介

 
韓愈(768~824),字退之,漢族,唐河內河陽(今河南孟縣)人。自謂郡望昌黎,世稱韓昌黎。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宋代蘇軾稱他“文起八代之衰”,明人推他為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並稱“韓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著有《韓昌黎集》四十卷,《外集》十卷,《師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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