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州區國土資源局

萬州區國土資源局是負責全區土地、礦產資源和地質環境的區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
二、起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及有關政策草案,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區城鄉土地權屬確認和登記發證的統一管理。
四、統一管理全區城鄉土地、礦產資源、地質環境。編制並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用地計畫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並組織實施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
五、統一管理全區建設用地(移民遷建用地)的徵用、劃撥工作;負責土地用途管制工作;參與占用基本農田和土地徵用劃撥的審查、報批;參與城鎮規劃調控管理;組織和指導土地開發復墾、耕地保護和土地開發整理工作,負責土地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管理,參與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選址定點工作。
六、統一管理全區土地資產。負責全區土地定級、評估及地價評估確認;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出租、轉讓、抵押、典當等有償使用和地產市場的管理;負責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負責企業改制中土地使用權的處置;負責外資企業用地的管理;負責對授權的其它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地價評估和地產交易等中介服務機構的行業管理和中介服務人員的資質管理。
七、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探礦權、採礦權的初審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資料匯交管理;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審定質地勘查單位資格,管理地勘成果;審定探礦權、採礦權評估機構資格,確認探礦權、採礦權的評估結果。
八、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認定具有重要價值和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
九、負責全區土地出讓金和收益金的核收、徵收、解交;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採礦權價款和使用費的徵收和管理。
十、依照《重慶市測繪管理條例的規定》負責全區地籍測繪的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地籍測繪規劃,管理地籍測繪機構資質,管理測繪成果檔案。
十一、組織開展對全區土地、地質礦產執法情況的執法監察,依法對各種違章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裁決權屬糾紛;負責土地、礦產資源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十二、負責全區國土資源管理科技、信息、檔案、綜合統計、宣傳教育及職工培訓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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