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遠偽造門

華遠地產陷入了偽造門,偽造公文騙取辦理用地手續的行為,發生在股權剝離之前的2007年,而當時華遠地產擁有13號地的主要權益,因而,華遠地產在這起案件中是推卸不了責任的,包括法律的和經濟的責任。

簡介

任志強任志強
華遠地產偽造公文騙取辦理用地手續的行為,發生在股權剝離之前的2007年,而當時華遠地產擁有13號地的主要權益,因而,華遠地產在這起案件中是推卸不了責任的,包括法律的和經濟的責任。而任志強作為華遠集團的老總當然更是脫不了干係的。可見,任志強遭人扔鞋,被稱為“最想遭人揍的人”第二,不僅是民意所向,而且又被推上了政府問責和法律的審判台。
“華遠地產”是國內房地產業最早創立的品牌之一,至今已誕生二十餘年。華遠地產於八十年代初進入房地產業,一直致力於開發高品質的具有市場代表性的房地產產品。
1987年北京市西城區華遠建設開發公司成立,1993年改組為北京市華遠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原華遠房地產”),之後陸續完成了中外合資、境外間接上市,創造了房地產企業利用外資高速發展的奇蹟,成為國內第一家中外合資的股份制一級綜合開發企業。至2000年,公司總資產達80億元,淨資產達30億元,為全國最大的房地產公司之一,資產、銷售額、開發量等指標連年居北京房地產市場前茅,累計開發竣工住宅8萬多套,公建40多萬平方米,其中包括西單文化廣場、華威大廈華南大廈華亭嘉園、華清嘉園、鳳凰城等北京地產界知名的項目。2001年,華遠地產開始進行二次創業,2002年創立北京市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5.0085億元,旗下設立多家項目開發子公司以及華遠經紀、物業管理等公司,形成了涵蓋項目開發、銷售代理、物業管理的地產開發綜合體。
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銷售商品房、老舊城區危房成片改造、土地開發、市政設施建設、房屋租賃、物業管理、銷售建築材料、裝飾材料、機械電器設備、五金交電化工、製冷空調設備、信息諮詢(不含中介服務);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
任志強,(1951年3月-),籍貫山東萊州,北京市政協委員,北京市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華遠集團總裁,同時兼任北京市商業銀行監事、新華人壽保險公司董事。持有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學位。自1993年起改組成立了北京市華遠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並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創建了"華遠"品牌,在房地產界具有極高的知名度。2008年4月11日晚10點半,參加博鰲論壇的潘石屹則稱任志強在“最想揍的人”中,排第二。
2010年5月7日下午15時許,任志強應邀在大連富麗華酒店參加住宅與房地產高峰論壇,上台之前,現場大螢幕播放了關於《蝸居》的短片,然後是任志強的簡介。任志強上台表示:“我沒看過蝸居,但是我發現裡頭那個人(宋思明)開的車相當好,如果他能開得起這樣的車,那我想他的蝸居也是相當大的。”話音未落,會場下有男子從身上背的包中拿出兩隻運動鞋,朝著任志強扔過去,全場大嘩。而在扔完鞋後,小伙子自己給自己鼓掌,並在大家還沒有回過味來時快速離開。據目擊者介紹,扔鞋小伙好像有備而來。小伙先在後排找到位置坐下,待任志強開講之時,快步走到距離講台10米開外的地方,掏出事先準備好的鞋便朝著任志強飛去,隨後快速離開。此時,任志強在台上鎮定地說:“看來我的待遇能比得上總統了”。現場爆發出最熱烈的掌聲。

事件介紹

華遠偽造門華遠偽造門

2010年8月19日,在國土資源部公開通報的7宗違法違規土地案件中,包括了陝西立豐御海置業有限公司使用偽造的公文騙取辦理用地手續一案。這塊地便是西安市雁塔區小寨西路13號地。當初,由地產大鱷任志強任董事長兼總裁的北京市華遠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擁有其中80%的權益。也就是說,這起偽造公文騙取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案件,與任志強及其領銜的華遠地產存在著直接關係。

根據國土資源部通報的內容判斷,這起案件至少涉及三個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一是偽造公文罪;二是侵占國有土地收益,這家公司將依法批准轉讓的13號地的建築面積由10萬平方米改為26萬平方米,增加了1.6倍;三是這塊2007年依法轉讓的土地,至今只完成部分拆遷,亦即土地處於閒置狀態已達3年以上,嚴重違規。

僅這三宗罪過,就足以使任志強要遭人扔鞋了。目前,13號地的土地出讓契約已經被解除,國有土地使用證也被註銷。同時,涉及違法的問題,通報說,將由司法機關另行追究。

那么,在這起案件中,任志強及其華遠地產到底能否脫得了干係呢?2009年,任志強曾採取“剝離”措施,將華遠地產擁有的13號地的80%的權益,以1200萬元的價款全額轉讓給位於西安的立豐房地產公司,同時又讓立豐房地產公司將13號地的100%股權質押給華遠旗下。這樣,對於13號地,華遠就不再是開發商,只是一個資金的提供者。

實際上,華遠仍是13號地的最大利益擁有者,幕後主使者,不過由地上轉入了地下而已。這種文字上的遊戲,其實質只是為華遠規避責任而已,一看就名。這是否又一次涉嫌造假呢?尚有待於有關部門認定。

任志強及其華遠,先有偽造公文騙取辦理用地手續的違法違規行為,後有通過文字遊戲,把責任推卸給他人的欺騙行為。由此看來,任志強遭人扔鞋,被稱為“最想遭人揍的人”第二,不僅是民意所向,而且如今又被推上了政府問責和法律的審判台。

偽造公文騙取辦理用地手續的行為,發生在股權剝離之前的2007年,而當時華遠地產擁有13號地的主要權益,因而,華遠地產在這起案件中是推卸不了責任的,包括法律的和經濟的責任。而任志強作為華遠集團的老總當然更是脫不了干係的。

如果沒有樓市調控和土地問題風暴,13號地上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也許仍然隱藏著,任志強及其華遠地產的這一違法違規行為也許不會暴露,或者不會這么快地暴露。任志強是樓市調控和土地問責風暴中較早暴露出來的房地產開發商,並且是個大鱷。這是樓市調控和土地問責風暴的一大積極成果。

再升級

法學專家稱其信息披露問題大

知道不說就要依法處理

據了解,8月19日國土資源部舉行新聞發布會,公開通報了陝西省西安立豐御海置業公司持偽造公文騙取辦理用地手續等7宗違法違規案件。據通報,2007年西安立豐御海置業有限公司在辦理西安市雁塔區小寨西路13號地塊房地產項目的相關用地手續時,偽造公文騙取辦理土地手續。

根據2009年華遠地產的年報顯示,2006 年10 月,原北京華遠與立豐(西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豐房地產”)簽訂了“西安1001 工廠項目合作開發框架協定”,約定立豐房地產將其原100%控股的西安立豐御海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豐御海”)80%的股權轉讓給原北京華遠。而直到2008 年4 月,原北京華遠才將其持有立豐御海80%的股權轉讓給子公司北京市華遠置業有限公司。

也就是說,2007年西安立豐御海置業有限公司在偽造公文騙取辦理土地手續時,華遠地產是直接持有該公司80%股權的控股母公司,聯繫不可謂不緊密。而這也意味著,華遠地產與該起偽造公文騙取辦理用地手續的案件可能有著直接的關係。

並且更讓人產生疑問的則是,就在國土資源部門查處該地塊的過程中,華遠地產卻將其持有的西安立豐御海置業有限公司80%股權悉數轉讓。
而在2009年的華遠地產的年報中,華遠地產僅僅做出了以下的披露:2009 年12 月,華遠置業與立豐(西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定,將所持有的西安立豐御海置業有限公司80%的股權全部轉讓給立豐房地產,股權轉讓價款為1200 萬元。同時,雙方又簽訂了股權質押契約,約定立豐房地產將其持有立豐御海的全部股權質押給華遠置業。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胡曉柯就認為:“如果華遠地產當時了解出售的公司涉嫌偽造公文,那么就應該在當年的信息披露中告知投資者全部事實。因為作為一家上市公司控股80%的企業,它的相關收益與資產等情況都是要合併到上市報表中的,所以對於一家可能存在問題公司的出售,上市公司有義務說出全部情況,以便投資者做出合理的判斷。而從整個事件的發展來看,華遠地產在賣出立豐御海股權時,其至少應該了解到有關部門在調查該公司的土地問題,所以華遠地產在出售該公司股權時的披露至少是不全面;而如果華遠地產當時已經知道了該公司偽造公文的情況,那么其上述的披露就存在誤導性,違反了有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屬於很嚴重違法違規的行為,上市公司及其高層都要接受處理。”

5841萬元貸款能否收回?

此外,《證券日報》記者還了解到,截至2009 年11 月16 日華遠置業向立豐御海提供的股東貸款本息合計逾5841萬元,由轉讓後的立豐御海負責償還,同時約定此股權轉讓完成後,立豐房地產對該貸款本息的償還承擔連帶責任。不過,截至華遠地產2009年年報披露日為止,股權轉讓款及債權款對方都尚未支付。

而針對上述事實,根據《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西安市國土資源局已經解除了該項目的土地出讓契約、註銷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如此一來,華遠地產放出的5841萬元貸款很可能面臨無法收回的尷尬。畢竟,2007年西安立豐御海置業有限公司在偽造公文騙取辦理土地手續時,華遠地產是絕對的控股股東。胡曉柯教授就表示:“既然當時是大股東,立豐御海當時發生的所有問題,即使是其他股東所為,其也全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今土地被收回,雖然華遠和立豐房地產簽訂了貸款償還契約,但是因事發時,華遠地產是負主要責任的控股股東,所以最終這筆涉嫌問題土地的貸款能否收回,現在還無法確定。

而在8月22日,華遠地產通過多家媒體表示,華遠地產作為一家上市公司,一直堅持誠信守法經營的準則,以社會責任、公眾利益為已任,決不會進行或參與任何違法行為。部分媒體的相關報導,與事實有巨大出入,對公眾產生較大誤導,對公司造成較大負面影響。基於此,公司將於8月24日進行澄清說明。 而公眾也希望華遠地產屆時不要給大家一個澄而不清的結果,而是就上述問題給出一個全面細緻的答覆。

評論

存量土地問題所能帶來的潛在危險,就像懸著開發商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稍有不慎,可能就會捲入麻煩的漩渦之中。

土地之於開發商,猶如一個既愛又恨的存在。一方面作為最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生產原材料,手持大量土儲的房企經常會因此得到投資者的偏愛。然而,正是土地對房企有著這種不言而喻的重要性,一旦出現問題,將有可能被無限放大,甚至可能因半頃一畝的土地對企業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

而由於無論規模大小,無論主從哪種物業類型,每個開發商都必然或多或少地握有一定量的土地儲備,這種存量土地問題所能帶來的潛在危險,就像懸著開發商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稍有不慎,可能就會捲入麻煩的漩渦之中。

一如任志強的華遠地產,8月19日,國土資源部對外通報了7宗土地違法違規案件,追溯歷史因緣,就涉及到了華遠地產。而在接下來數日,任志強和華遠地產成了眾矢之的。終於在8月23日晚,華遠地產發出了數千字的澄清公告,以撇清造假嫌疑。

雖然其中恐怕並非華遠的過錯,但負面影響已經產生。流言散去,期間造成的影響是否可以隨之消散呢?反觀其他行業的豐田汽車事件和聖元奶粉事件,雖均在早前得到官方平反,但至今仍被不少人作為反面調侃的對象,負面形象並未完全消除。

華遠地產的“蒙冤”恐怕並非唯一一例。自月初有媒體報導稱國土局列舉了一份涉及1457宗閒置土地的名單起,各大開發商一時人人自危,強調於己無涉。

最新的國土部數據顯示,全國已開展查處的各類房地產違法違規用地實際上總計2208宗,遠多於此前媒體報導的1457宗。儘管國土部相關負責人在8月19日發布會上表示,該等閒置土地中由政府原因造成的比例較大,但這似乎並不能制止公眾對榜上有名之房企的口誅筆伐。 或者有人會說,這些情況涉嫌違規,對相關房企的聲討無可厚非。似乎有點道理。不過房企因土地問題惹火燒身的情況又豈止於此。

就招拍掛市場舉例,本來房企根據自身對市場預期的判斷,在己方認為合理的價格獲取土地應該也是無可厚非的。然後,現在的情況是,如果競得價足以在某項指標之上,就勢必會被冠上“地王”的名銜,該開放商也會成為城中討論的熱點,而這些討論的聲音又以負面見多。

因競得所謂的地王項目而對此三緘其口的房企並不少見,從92億長沙地王的誕生,到北京廣渠路一宗宗高價土地的拍出,按道理這並非是羞於開口之事。然而,“言多必失”的顧慮讓項目競得房企仍然不願意有過多的提及。 拿地價格高,被扣上無懼調控、推高房價的帽子,拿地價格低又被質疑貓膩操作。土地的問題很糾結,對於房地產企業而言,土地問題確實是一個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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