莧菜紅

莧菜紅

莧菜紅,又名食用赤色2號(日本)、食用紅色9號、酸性紅、楊梅紅、雞冠花紅、藍光酸性紅,為水溶性偶氮類著色劑。化學名稱為1-(4'-磺酸基-1'-萘偶氮)-2-萘酚-3,6-二磺酸三鈉鹽。我國規定莧菜紅可用於果味水、果味粉、果子露、汽水、配製酒、糖果、糕點上彩裝、紅綠絲、罐頭、濃縮果汁、青梅等的著色。由1-氨基4-萘磺酸重氮化與2-萘酚3,6-二磺酸偶合而製成。

基本信息

性狀

莧菜紅莧菜紅

莧菜紅為紫紅色均勻粉末,無臭,耐光、耐熱性強(105℃),易溶於水,0.01%的水溶液呈玫瑰紅色,可溶於甘油丙二醇,不溶於油脂等其他有機溶劑。最大吸收波長為520nm±2nm,耐細菌性差,耐酸性良好,對檸檬酸酒石酸等穩定,遇鹼變為暗紅色。與銅、鐵等金屬接觸易退色,易被細菌分解。耐氧化,還原性差。

莧菜紅在濃硫酸中呈紫色,稀釋後呈桃紅色;在濃硝酸中呈亮紅色;在鹽酸中呈棕色,發生黑色沉澱。由於對氧化-還原作用敏感,故不適合於在發酵食品中使用。若製品中色素含量高,則色素粉末有帶黑的傾向。又由於粉末的狀態或水分的影響,即使是同一批製品,其粉末的顏色也可有些差異,但如配製溶液的濃度相同,其溶液的顏色是一定的。莧菜紅著色力較弱。

套用

根據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1996)中規定:莧菜紅可用於山楂製品、櫻桃製品、果味型飲料、果汁型飲料、汽水、配製酒、糖果、糕點上彩裝、紅綠絲、罐頭、濃縮果汁、青梅、對蝦片。最大使用量為0.05g/kg。人工合成著色劑混合使用時,應根據最大使用量按比例折算,紅綠絲的使用量可加倍,果味粉著色劑加入量按稀釋倍數的50%加入,嬰兒代乳食品不得使用。

質量標準

項目 指標
GB4479.1 FAO/WHO 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書
莧菜紅 莧菜紅
含量/%≥ 60 85 85 85
乾燥失重(135±2C)/%≤ 10 15 10
氯化物、硫酸鹽≤ 5.0 15 5.0
水不溶物/%≤ 0.5 0.3 0.2 0.20
異丙醚萃取物/%≤ 0.5 - -
乙醚萃取物/% - 0.2 -
副染料/%≤ 3.0 3 合格
砷(以As計)%≤ 0.0001 0.0003 0.0004(以As 2O 3)
重金屬(以pb計)/%≤ 0.001 0.004 0.002
鉛/%≤ - 0.001 -
中間體/% - 0.5 -

鑑別方法

1、本品0.1g溶於100mL水中,呈玫瑰紅色溶液。

2、本品微溶於乙醇,不溶於油脂,具有酸性染料的特性,能使動物纖維著色。

3、含有0.001g本品的100mL0.02mol/L乙酸銨溶液,其最大吸收波長為520±2nm。

4、取本品水溶液,做紙上層析,其主色點的Rf值應與標準樣品相同。

紙上層析條件:

展開劑正丁醇:無水乙醇:氨水(1%)=6:2:3

溫度20~25℃

試液濃度0.1g/100mL

試液用量0.002mL

展開劑前沿上升限度150mm

毒理學

1、LD50小鼠口服大於10g/kg體重;大鼠腹腔注射大於1g/kg體重。

2.ADI0~0.5mg/kg體重(FAO/WHO,1994)。

註:本品1968年報告有致癌性,1972年JECFA將ADI從0~1.5mg/kg體重修改為暫定ADI0~0.7mg/kg體重。1976年美國禁用。1978年和1982年JECFA兩次將其暫定ADI延期。1984年再次評價時制定本ADI。

注意事項

莧菜紅莧菜紅
1、採用玻璃、搪瓷、不鏽鋼等耐腐蝕的清潔容器具。

2、粉狀著色劑宜先用少量冷水打漿後,在攪拌下緩慢加入沸水。

3、所用水必須是蒸餾水或去離子水,以避免鈣離子的存在引起著色劑沉澱。採用稀溶液比濃溶液好,可避免不溶的著色劑存在。採用自來水時,必須去鈣、鎂及煮沸趕氣、冷卻後使用。

4、過度曝曬,會導致著色劑褪色,因而要避光,貯於暗處或不透光容器中。

5、同一色澤的色素如混合使用時,其用量不得超過單一色素允許量。用於固體飲料及高糖果汁及果味飲料,色素加入量按產品的稀釋倍數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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