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屬東印度

荷屬東印度

荷屬東印度(荷蘭語:Nederlands-Indië)是指1800年至1949年荷蘭人所統治的印度尼西亞,首都巴達維亞。印尼群島被稱為東印度,與加勒比海的荷屬領地相區分。

基本信息

歷史革沿

1740年荷屬東印度馬劍銀幣1740年荷屬東印度馬劍銀幣

1596年,荷蘭人霍特曼率領的一支荷蘭船隊到達爪哇島的萬丹。1603年,荷蘭在爪哇建商站;1605年,征服盛產香料的馬魯古群島中的安汶島帝利島。1619年,攻占爪哇島上的雅加達,命名巴達維亞,作為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方的總部。在荷蘭人到來之前,葡萄牙人已經在印尼地區建立了一些商站。之後,英國人也登入印尼,建立殖民地。而荷蘭變成了這些歐洲國家裡面占領最多領土的國家。荷蘭最初通過荷蘭東印度公司對這些地區實行殖民統治。1799年東印度公司解散後殖民地被荷蘭政府接管,史稱荷屬東印度。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當地人開始爭取自治。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當荷蘭本土被德國完全占領後,東印度公司宣布終止與當時最大貿易夥伴日本的貿易,觸發日本對印尼的侵略行動。這可以說是印尼得以獨立的遠因。日本投降的訊息傳到印尼之後,蘇加諾立即在之後一日發表印尼獨立宣言。之後在短短五日間,印尼全國都宣告脫離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管治,在1945年8月31日,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印尼基本上已沒有控制管理的能力了。然後,由於得到澳大利亞的同情,在1945年到1949年這段期間內不斷接濟印尼,最終使東印度公司在1949年宣布放棄對印尼的管治權,使印尼得以正式獨立,蘇加諾當選為印尼第一任總統。

主要轄地

荷屬東印度群島DutchEastIndies亦稱尼德蘭東印度群島(NetherlandsEastIndies),荷語作NederlandsOost-Indie或Nederlandsh-Indie。
荷屬東印度群島是荷蘭的殖民地,從荷蘭東印度公司控制的1799年開始,到拿破崙一世戰爭結束,之後受KewLetters的治理,在拿破崙一世的戰爭期間由英國人占領並且治理。在1949年作為印度尼西亞獨立。
荷蘭的海外領地之一,迄1949年12月為止。現為印度尼西亞。這一領地包括蘇門答臘和鄰近島嶼、爪哇及馬都拉、婆羅洲(沙巴、沙撈越、汶萊除外)、蘇拉維西及桑義赫(Sangihe)和塔勞(Talaud)群島、麻六甲和爪哇東面的小巽他群島(葡屬帝汶及其飛地德古西〔Oe-Cusse〕除外)。此外,荷屬紐幾內亞(後改稱西伊里安〔IrianJaya〕)於1962年8月畫歸印度尼西亞,它包括東經141°以西紐幾內亞島以及外溝、沙拉馬底(Salawati)和密蘇(Misool)等近海島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除荷屬紐幾內亞南部的一部分外,荷屬東印度被日本占領。1945∼1949年是一個過渡時期,在這個時期內,荷蘭企圖重新控制這些島嶼,但是在民族反抗和國際壓力下,沒有成功。荷蘭殖民地,也稱荷蘭帝國或者荷蘭海上帝國,包括從17世紀到20世紀,荷蘭在海外建立的殖民地。繼葡萄牙和西班牙之後,特殊是從西班牙獨立出來之後,荷蘭憑藉著航海技術和對外貿易,通過荷蘭西印度公司和荷蘭東印度公司進入海上,開始建立其殖民帝國。
從16世紀後期到17世紀下半葉,隨著荷蘭海軍力量的迅速崛起,荷蘭建立起全球貿易市場,並伴隨著文化輸出。這段時間被成為荷蘭海上的黃金時代。但是在對英戰爭和對法戰爭失敗之後,荷蘭海外殖民地開始萎縮,主要剩下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荷屬東印度(今印度尼西亞)等殖民領域,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荷蘭從其東方殖民地撤出。今天,在荷蘭王國旗下,還有前殖民地阿魯巴和荷屬安的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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