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組合定律

當具有兩對(或更多對)相對性狀的親本進行雜交,在子一代產生配子時,在等位基因分離的同時,非同源染色體上的基因表現為自由組合。 此即自由組合定律。

定義

自由組合定律(lawofindependentassortment)

測交證明在雜種F1代非等位基因在配子形成時可以自由組合到不同配子中去。孟德爾設計了雙交和三交實驗,均證實了所研究的豌豆的7對性狀是獨立遺傳的。

孟德爾定律的細胞學基礎

1903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研究生,薩頓(WalterS.Sutton)在研究蚱蜢的精子發生時,發現染色體在減數分裂時的行為與孟德爾遺傳因子的分離、組合之間存在平行關係:

1.在體細胞中,染色體是成對存在的,而孟德爾假設的遺傳因子也是成對存在的;
2.它們都有分離現象,配子中染色體成單倍型,而遺傳因子也是單個的;
3.在兩種生殖細胞結合後,染色體或者遺傳因子又表現為二倍性;
4.兩對同源染色體和控制兩對性狀的遺傳因子一樣,形成配子時都是自由組合和自由分配的。

根據以上分析,薩頓等人提出了遺傳因子是位於染色體上的假說。摩爾根和他的學生通過性連鎖實驗,完全證實了薩頓等人假設的正確性。

孟德爾學說的重要意義

1、明確地提出了遺傳因子的概念,並且強調控制不同性狀的遺傳因子的獨立性,彼此間並不“融合”或“稀釋”,這些提法或概念一改在他以前對生物體性狀遺傳捉摸不定,難以把握的狀態。

2、遺傳因子成對存在,只是在形成單倍體生殖細胞時才分離開來,這些提法為後來人們尋找和確定遺傳因子提供了有益的啟示。

3、孟德爾所提出的實驗方法:選定相應性狀,進行一系列雜交實驗,再對後代的性狀表現進行分析,這一套實驗方法被後來的遺傳學家連續使用約半個世紀,被證明是科學有效的研究遺傳的方法。運用這套方法,人們在模型實驗材料(豌豆,果蠅,粗糙鏈孢霉等)中確定了成百上千個遺傳因子--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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