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語言語法

自然語言語法是自然語言規律的概括和闡明,又稱文法。在自然語言處理中常用的語法有轉換語法、系統語法和格語法等。

自然語言語法

語法中的句法對語言的結構形式進行描述,規定語言中合式句的方式,並提供由詞構造詞組、子句和句子的規則。在自然語言處理系統中,根據所採用的語法對輸入句進行語法分析,目的在於進一步理解其意義以便作出適當回響。現代自然語言處理系統的研究也注意語義學和語用學的問題,語義學研究符號與它們所代表的意義之間的關係,語言單位如何包含信息;語用學則研究人如何用某種語言符號去交流思想,強調語言環境的作用。為了使英語語法形式化,N.喬姆斯基於50年代提出著名的形式語言理論,建立了形式語法體系。他將語法和對應的語言按從普遍到特殊的順序劃分為0、1、2、3四種類型,0型語法和語言稱為短語結構型;1型語法和語言稱為前後語相關型或上下文相關型;2型語法和語言稱為前後語無關型或上下文無關型;3型語法和語言則稱為正則型。運用形式語法分析語句時,暫時可不考慮語義而作純形式的結構分析。這種將語法分析和語義分析截然分開的方法難以解釋自然語言中許多複雜現象,但是卻在人工語言(計算機語言、圖像描述語言等模式語言)的設計中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在自然語言處理中常用的語法有轉換語法系統語法格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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