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風案

胡風案

胡風案是上世紀50年代在中國大陸發生的一場從文藝爭論到政治審判的事件,因主要人物胡風而得名。整個批判運動共清查了2100多人,逮捕92人,隔離62人,停職反省73人。1980年中共中央決定為“胡風反革命集團”案平反,1988年6月18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辦公廳發出(1988)16號檔案,胡風案得到官方徹底平反。

基本信息

簡介

胡風胡風

胡風於1933年在上海參加左翼文化運動,一直在國民黨統治區從事革命文藝活動,對進步文化事業做出了有益的貢獻。同時,也形成了一個以他為首的文藝派別。中國共產黨一直把他作為進步作家和朋友,1949年邀他參加了全國政協一屆一次全體會議,解放後他擔任了中國文聯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國作協理事、《人民文學》編輯委員等職務,1954年被選為全國人大代表。

起因

“三十萬言書”原稿之一“三十萬言書”原稿之一

30年代在上海,胡風與周揚有了“民族革命戰爭的大眾文學”與“國防文學”的兩個口號之爭。周揚、胡風各舉一旗,進步文藝的陣營被兩個口號一分為二。

1950年3月12日,黨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在第五版上發表了一篇批判阿壠詩論的文章,題目叫《論文藝與政治的關係——評阿壠的“論傾向性”》;3月19日,《人民日報》再次發表《反對歪曲和偽造馬列主義》,對阿壠的《略論正面人物與反面人物》提出批判。

3月21日,阿壠立刻給《人民日報》寫信。對自己的“錯誤”進行了檢討。本以為認錯了,檢討了,事情就可能結束。但是,問題並非那么簡單。
作為主管全國文藝工作的周揚,在文化部大禮堂向京津地區的文藝幹部作報告時,對阿壠自我批判的文章感到很氣憤,說這是“小資產階級作家‘小集團’的抬頭,危害性等於社會民主黨”。

這裡首次提到了“小集團”。一場歷史悲劇緩緩拉開了序幕。

1951年10月23日毛澤東全國政協一屆三次會議上緊接著提出了有關知識分子思想改造的問題。
1951年11月17日,中國文聯召開會議,做出了開展文藝整風的決定。
1952年6月8日,《人民日報》轉載了胡風派主要成員舒蕪在《長江日報》上的檢討文章《從頭學習〈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編者按語中指出胡風的文藝思想“是一種實質上屬於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的文藝思想”。對此,胡風表示異議,並寫信給周恩來,要求對其文藝思想進行討論。根據周恩來的指示,周揚召集在京的部分文藝界人士同胡風舉行了座談。胡風不承認自己的文藝思想有什麼錯誤。中共中央認為他堅持的錯誤文藝理論,在一些文藝工作者中有不良影響,決定對其文藝思想做公開批判。1953年初,《文藝報》陸續發表了林默涵何其芳等批評胡風文藝思想的文章,《人民日報》同時做了轉載。胡風不服,1954年7月,向中共中央政治局遞交了一份30萬字的關於幾年來文藝實踐情況的報告,對批評進行了反駁。

批判

195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向中共中央提出開展批判胡風思想的報告。這個報告曲解了胡風寫給中央的報告中的原意,說胡風誣衊黨提出的提倡共產主義世界觀、提倡作家到工農兵生活里去、提倡思想改造、提倡民族形式、提倡寫革命鬥爭的重要題材是插在讀者和作家頭上的“五把刀子”,列舉了胡風及其文藝派別五個方面的錯誤思想,認為胡風給中央的報告和在中國文聯、中國作協主席團聯席會議上的發言是“很有系統地、堅決地宣傳他的資產階級唯心論”,胡風的文藝思想“是反黨反人民的文藝思想”。他的活動是宗派主義小集團活動,其目的就是要為他的資產階級文藝思想爭取領導地位,反對和抵制黨的文藝思想和黨所領導的文藝運動,企圖按照他自己的面貌來改造社會和我們的國家,反對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造。他的這種思想是代表反動的資產階級的思想,“是反映目前社會上激烈的階級鬥爭”。《報告》請求對胡風的思想“展開討論和批判”,並對胡風小集團中“可能隱藏的壞分子”“加以注意和考查”。26日,中共中央批發了中宣部的報告,並指出,胡風“披著‘馬克思主義’的外衣,在長時期內進行著反黨反人民的鬥爭,對一部分作家和讀者發生欺騙作用,因此必須加以徹底批判”。

從2月開始,各地紛紛召開文藝界人士、高校師生座談會、討論會,開展對胡風思想的批判。《人民日報》《文藝報》《光明日報》等報刊紛紛發表文章,也展開了對胡風思想的批判。中國文聯、中國作協也多次舉行活動,批判胡風的思想。但這裡,黨和政府還是把胡風問題作為人民內部矛盾處理的。

1955年4月1日,《人民日報》發表郭沫若的一篇文章《反社會主義的胡風綱領》,對胡風的三十萬言書進行逐一批判。
對於胡風的批判再次升級為政治鬥爭。
5月初,由中共中央宣傳部和國家公安部聯合成立胡風案件特偵組,辦公地點設在公安部。

5月13日,《人民日報》以《關於胡風反黨集團的一些材料》為題,公布了舒蕪輯錄的部分胡風在解放前寫給他的信以及胡風的《我的自我批判》,並加編者按語指出:“從舒蕪文章所揭露的材料,讀者可以看出,胡風和他領導的反黨反人民的文藝集團是怎樣老早就敵對、仇視和痛恨中國共產黨和非黨的進步作家。”於是,胡風等人被打成了“反黨集團”,全國立即掀起了聲討“胡風反黨集團”的運動。

被捕入獄

第一次

胡風與他的夫人梅志胡風與他的夫人梅志

5月16日,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胡風被捕入獄。《人民日報》又將胡風同一些人在解放後的來往信件分類摘錄,以“胡風反革命集團”的第二批、第三批材料予以公布。隨後,這三批材料又彙編成書,由毛澤東作序發行全國。全國展開了揭露、批判、清查“胡風反革命集團”的鬥爭,使2100餘人受到牽連,其中92人被捕,62人被隔離審查,73人被停職反省。

1955年2月12日到5月31日,更準確地說到5月16日胡風被捕之日,兩者之間相隔108天,或93天,胡風問題便從人民內部矛盾一下子升格為“反革命分子”了。

對胡風等人的批判,歪曲原意,斷章取義,無限上綱,行政干預,直至逮捕入獄。這一切,大大傷害了一些願意為人民工作的知識分子,給中國科學文化事業造成了消極影響,是一次沉痛的歷史教訓。

第二次

胡風被監禁了10年之後,1965年11月2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14年。10年已經過去,還有4年監外執行。12月底,胡風走出秦城監獄,全家團聚過了一個春節。春節過後,胡風夫婦被通知離開北京到四川成都去。不久,“文化大革命”開始,胡風夫婦被送到成都西邊的蘆山縣苗溪勞改農場監護勞動。1967年11月,胡風被四川省公安廳押至成都,再度入獄。1970年1月,胡風以“寫反動詩詞”和“在毛主席像上寫反動詩詞”(其實是在報紙空白處寫詩)的罪名,被四川省革委會加判無期徒刑,不準抗訴。他被戴上手銬,押至大竹縣第三監獄。

平反

粉碎“四人幫”後,1978年,胡風被釋放出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1980年9月,中共中央做出審查結論,所謂“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是一件錯案。

胡風在平反後,擔任第五屆、第六屆全國政協常委、中國文聯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國作家協會顧問、中國藝術研究院顧問。

1985年6月8日,這位中國現代革命文藝戰士、著名文藝理論家、詩人、翻譯家,因病逝世,終年83歲。他在最後五年中,“給我們寫了幾十萬字,這裡沒有一點個人恩怨,有的只是一篇歷史的證言。一場悲劇落幕了,這不是個人的,而是時代的歷史的悲劇……”

1988年6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出《關於為胡風同志進一步平反的補充通知》,進一步澄清了這一歷史冤案。從1980年9月到1988年6月,為胡風三次平反,歷時整整7年9個月。如果從1955年胡風被捕到1988年胡風徹底平反,歷時共33年!

影響

“胡風反革命集團”案,是一幕觸目驚心的人間悲劇,共觸及2100人,逮捕92人,隔離62人,停職反省73人。關於這次事件,已有不少作家撰文著述,作了深刻反思,如李輝先生《文壇悲歌——胡風集團冤案始末》、萬同林先生《殉道者——胡風及其同仁們》、戴光中先生《胡風傳》以及由胡風的女兒曉風主編的《我與胡風——胡風事件三十七人回憶》等,至於零散見諸報刊的文字,更是不計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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