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證

[唐](758—828)字啟中,河中河東(今山西永濟)人。舉進士第。寶曆初歷拜嶺南節度使。工書,尤工八分及篆書,貞元十七年(八零一)山南東道節度使於頤撰魏侍中王粲石井闌記,及元和八年(八一三)韓愈撰唐田弘正家廟碑,均為其八分書並篆額。《唐書本傳、金石錄》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胡證,字啟中,河東人。父胡瑱,伯父胡玫,曾經考中進士。

史籍記載

胡證,字啟中,河東人。父瑱,伯父玫,登進士第。證,貞元中繼登科,鹹寧王渾瑊闢為河中從事。自殿中侍御史拜韶州刺史,以母年高不可適遠,改授太子舍人。襄陽節度使於頔請為掌書記,檢校祠部員外郎。

元和四年,由侍御史歷左司員外郎、長安縣令、戶部郎中。田弘正以魏博內屬,請除副貳,乃兼御史中丞,充魏博節度副使,仍兼左庶子。入遷左諫議大夫。九年,以党項寇邊,以證有安邊才略,乃授單于都護、御史大夫、振武軍節度使。前任將帥非統馭之才,邊事曠廢,朝廷故特用證以鎮。十三年,征為金吾大將軍,依前兼御史大夫。十四年,充京西、京北巡邊使,訪其利害以聞。

長慶元年,太和公主出降回紇,詔以本官檢校工部尚書充和親使。舊制,以使車出境,有行人私覿之禮,官不能給,召富家子納貲於使者而命之官。及證將行,首請釐革,儉受省費,以絕鬻官之門。行及漠南,虜騎繼至,狼心犬態,一日千狀,欲以戎服變革華服,又欲以王姬疾驅徑路。證抗志不拔,守漢儀,黜夷法,竟不辱君命。使還,拜工部侍郎。

敬宗即位之初,檢校戶部尚書,守京兆尹。數月,遷左散騎常侍。寶曆初,拜戶部尚書、判度支,上表乞免,願效藩服。二年,檢校兵部尚書、廣州刺史,充嶺南節度使。太和二年,以疾上表求還京師。是歲十月卒於嶺南,時年七十一,廢朝一日,贈左僕射。

廣州有海之利,貨貝狎至。證善蓄積,務華侈,厚自奉養,童奴數百,於京城修行里起第,連亘閭巷。嶺表奇貨,道途不絕,京邑推為富家。證素與賈餗善,及李訓事敗,禁軍利其財,稱證子溵匿餗,乃破其家。一日之內,家財並盡。軍人執溵入左軍,仇士良命斬之以徇。時溵弟湘為太原從事,忽白晝見綠衣人無首,血流被地,入於室,湘惡之。翌日,溵凶問至,而湘獲免。

出版著作

《唐書本傳、金石錄》

親人

父親:胡瑱

伯父:胡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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