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漢分治

胡漢分治是十六國時期少數民族統治者實行的民族分治政策。

西晉末年,匈奴貴族劉淵 建立漢國,設單于左輔、右輔,專治理胡人。所謂胡人即泛指北方諸少數民族。其子劉聰繼位後,進一步健全胡漢分治制度,以子劉粲為大單于,設左右輔,各管六夷10萬落,每萬落置一都尉;另設左右司隸,專治理漢人,各管20餘萬戶,每萬戶置一內史,共43內史。其實質是依靠和利用匈奴及其他胡人貴族壓迫漢人。羯族首領石勒建立後趙,也設內史專治理漢人,另置大單于鎮撫百蠻。後趙抬高羯族地位,稱為“國人”。嚴禁稱“胡”,凡胡物都改名。雖然石勒嚴禁胡人欺凌漢族官僚地主,但實際並無收效,有時漢族高官也不能倖免。鮮卑貴族建立的後燕政權在後期也實行胡漢分治政策。這種政策加劇了當時的民族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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