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白文

老白文形成以後,一直在白族民間使用。 白語的方言白族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字。 因此,在白語的方言問題上,基本沒有大的爭議。

簡介

白族歷史上沒有形成較為完備規範的文字。從相關的歷史文獻,如《南詔德化碑》、崇聖寺銅鐘六天王鑄像旁銘文、石鐘寺石雕佛像旁的款識刻字、《南詔中興二年畫卷》、大理國《張勝溫畫卷》,以及南詔、大理國的其他文獻資料看,上面使用的文字都是漢文。可見南詔、大理國等以白族為主體民族的地方政權的官方文字是漢文。但在白族民間,包括一些知識分子以及上層統治者中間,也早就出現了利用漢字字音、字意、字形或在漢字基礎上自造新字的方法來書寫白語,這種符號系統就是老白文。

形成

老白文是在長期的漢白文化交流過程中形成的。從保存下來的白文文獻看,白文在南詔中後期(公元九到十世紀)就已有使用。當時人們已開始通過增減漢字筆畫或仿照漢字造字法重新造字的方法來書寫白語。這種新造的字,歷史上叫做“新奇字”,白族民間則稱之為“白字”。自造字的出現,標誌著白文形成了自己的制字方法和讀寫規律,走上了相對獨立的發展道路。白族民間常把白文稱為“漢字白讀”或“漢字白音”,實際上並不準確,因為白文已經是一種由假借漢字(包括音讀字,訓讀字、借詞字、借形字)和自造字(包括形聲字、音意合體字、意義合體字、變體字、省略字、加形字)等多種書寫符號構成的有內在讀寫規律的符號體系,是獨立於漢文的專門用於書寫白語的民族文字。
老白文形成以後,一直在白族民間使用。由於自身的局限,加上歷代統治階級都以漢文為官方文字,對白文不予重視,未對其進行規範、推廣的工作,因此,白文一直沒有能發展成為成熟、規範、通用的民族文字。明代以來,大量白文文獻遭到焚毀,白文的發展受到很大打擊。但白文還是表現出極強的生命力,在今天的白族民間,白文仍在流傳使用,起到了繼承和發展民族文化的重要作用。

文獻資料

主要的白文文獻有以下一些:
南詔字瓦。南詔字瓦是20世紀30年代以來陸續發現的,多出土於南詔的建築遺址中。這些殘瓦上刻有各類符號,既有特殊的記號,也有漢字和由漢字增減筆畫造成的文字元號。後兩類一般認為即是當時的白文。雖字瓦出土數量較多,但所刻白文符號零散不成系統,難以釋讀。
南詔大理國寫本佛經。1956年,費孝通等先生在大理鳳儀北湯天董氏宗祠發現兩批佛經共三千多冊。其中,南詔大理國時期的寫本佛經共20卷。這20卷佛經中夾雜著白文,有的在漢文經卷右側有白文旁註,卷尾有白文註疏。這批經卷年代較早,其價值令人矚目。
白文碑銘。主要有以下數種:大理國《段政興資發願文》(12世紀)、明代《鄧川石竇香泉段信苴寶碑》(14世紀)、《故善士楊宗墓誌》(1453年)、《故善士趙公墓誌》(1455年)、《詞記山花·詠蒼洱境》(1450年)、《故處士楊公同室李氏壽藏》碑陰《山花一韻》(1481年)、清代《史城蕪山道人健庵尹敬夫婦預為家冢記》後附《白曲一詩》(1703年)等。由於白文書面文獻多已失傳,這些碑銘更顯其珍貴。其中尤以明代著名白族詩人楊黼所作的《詞記山花·詠蒼洱境》(簡稱《山花碑》)最為著名,全碑白文書寫流暢,藝術性也較高,為白文文獻的代表作品。

近現代白文作品

包括白族傳統的曲藝形式如大本曲、本子曲的曲本、民歌唱詞等,此外還有白文祭文等形式。這類文獻近現代一直在民間代代流傳,其數量也很可觀,如大本曲就有“三十六大本,七十二小本”之稱。這類文獻多由民間藝人代代傳承,有的也在民間傳抄。很多白文曲本成書於民國初期,具有較高的價值。

白語的分布和使用

作為白族的民族共同語,白語的使用地域基本和白族的分布地域相吻合。據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白族總人口有185萬人,其中70%聚居在以洱海為中心的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在中國少數民族中,白族是聚居程度較高的一個少數民族。此外,雲南的麗江、怒江、保山、南華、元江、昆明、安寧等縣市以及貴州畢節、湖南桑植、四川涼山等地也有白族人口分布。其中,大理州白族普遍使用白語。其他地州的白族,如麗江、怒江、保山、楚雄南華、玉溪元江、昆明西山、安寧、文山普者黑等縣市的白族也大都使用白語。此外雲南昭通、貴州畢節等地的白族,曾有報告說十幾年前仍有人使用白語,但最近的調查表明,當地白族已普遍轉用其他民族語言。湖南桑植、四川涼山的白族也不使用白語。
白族在歷史上很早就接觸了漢語,因此,白族也有長期的白、漢雙語歷史。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白族地區的回族民眾很多也以白語為母語,在蘭坪等地,白語是當地傈僳族、白族、彝族等民族的共同交際語
初步估計,白語的使用人口約有130-140萬人。

白語的方言

白族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字。白語分為南部、中部和北部三大方言。南部方言即大理方言,包括大理和祥雲兩個土語,通行於大理、洱源、賓川等縣;中部方言為劍川方言,包括劍川和鶴慶兩個土語,通行於劍川、鶴慶兩縣;北部方言原稱為碧江方言(現可以稱為怒江方言),分瀘水、蘭坪兩個土語,通行於怒江州的瀘水、蘭坪以及迪慶州的維西等縣。
也有人將其劃分為東部、中部、西部三大方言。但這只是名稱的改變,其所包括土語並無太大變化。
白語的方言差別不大。除了北部方言(怒江方言)和其他兩個方言差別較大以外,劍川方言和大理方言之間可以通話。兩個方言在辭彙、語法上差別不大,只是在語音上有一定差別,但這些差別也有相當嚴整的對應規律。因此,在白語的方言問題上,基本沒有大的爭議。

白語的基礎方言和標準音

漢語的標準語是國語,它是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音為標準音而形成的全國各民族的共同交際語言。白語的語言規範工作至今也已經歷了半個世紀的歷程。1958年,選擇了人口多、分布廣、具有代表性的南部方言作為基礎方言,下關市白族話為標準音,並在此基礎上於1958年設計出了“白族文字方案”(草案)。
到80年代初期,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等單位的專家、學者組成大理州白文研究組,調整了基礎方言和標準音點,以中部方言為基礎方言,以劍川金華鎮白語為標準音。在此基礎上,改進了白族文字方案,並在部分白族地區進行了試驗推廣,受到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
1993年6月,由雲南省少數民族語文指導委員會負責召開了“白族語言文字問題科學討論會”,會議總結了40年的白族語文工作,對白族語言文字工作進行了新的調整。在基礎方言和標準音點方面,不再強調是以南部方言還是中部方言為主,而是吸收了前兩個方案的優點,按照求大同存小異的原則,以一套方案兼顧兩大方言為出發點,制訂了兩個基礎方言和兩個標準音點並存的新方案。因此,現在的白語有劍川、大理兩個基礎方言,有劍川金華、大理喜洲兩個標準音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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