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縣國家稅務局

一、單位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本縣的中央稅、中央和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承辦上一級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翁源縣國家稅務局設內設行政機構(股、室)9個、派出機構4個。

1、內設行政機構(股級建制):

辦公室、稅收政策管理股、徵收管理股、計畫財務股、人事教育股、監察室、辦稅服務廳、稽查局、信息中心。

2、派出機構(副科級建制):

壩仔分局、周陂分局、官渡分局、翁城分局。

三、服務承諾

為做好文明辦稅,高效優質地為納稅人服務,樹立國稅行業新風,特向納稅人作如下承諾:

1、辦理稅務登記(開業登記、變更登記)。有關證件、資料齊全,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辦妥。

2、辦理納稅申報。在稅法規定的納稅期限內,有關資料齊全,隨到隨辦。

3、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納稅人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料齊全,符合規定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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