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翁源縣人民檢察院成立於一九五五年七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翁源縣人民檢察院受中共翁源縣委以及上級檢察機關的直接領導,向翁源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接受其監督,並報告工作。內設機構
根據單位職責具體下設以下機構政工科
負責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工資人事、紀檢監察、教育培訓、爭優創先等事項。起草黨組有關檔案,全院政治教育計畫制定實施,幹部人事管理和增編補員工作;管理檢察幹部在職培訓、業務學習;配合紀檢監察查處幹部違法違紀案件;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辦公室
1、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負責文秘、信息、統計、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法律政策調研工作、財務工作,負責槍枝、彈藥、車輛、技術裝備管理工作。2、負責贓款贓物及扣押物品的保管工作。
3、協助有關科室管理好由各科室自行使用的有關裝備,辦公設備等。
4、負責全院信息化設備管理、使用、維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