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縣人民檢察院

偵查一科負責立案偵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境外存款隱瞞不報、私分國有資產等案件。 公訴科負責刑事案件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和提請抗訴工作以及刑事審判監督工作。 偵查監督科負責刑事案件的審查批捕工作、刑事立案監督工作和偵查活動監督工作。

單位簡介

翁源縣人民檢察院成立於一九五五年七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翁源縣人民檢察院受中共翁源縣委以及上級檢察機關的直接領導,向翁源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接受其監督,並報告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單位職責具體下設以下機構

政工科

負責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工資人事、紀檢監察、教育培訓、爭優創先等事項。起草黨組有關檔案,全院政治教育計畫制定實施,幹部人事管理和增編補員工作;管理檢察幹部在職培訓、業務學習;配合紀檢監察查處幹部違法違紀案件;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

辦公室

1、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負責文秘、信息、統計、檔案、保密等工作,負責法律政策調研工作、財務工作,負責槍枝、彈藥、車輛、技術裝備管理工作。
2、負責贓款贓物及扣押物品的保管工作。
3、協助有關科室管理好由各科室自行使用的有關裝備,辦公設備等。
4、負責全院信息化設備管理、使用、維護工作。

反貪局

反貪污賄賂局的職權主要是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偵查一科

負責立案偵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境外存款隱瞞不報、私分國有資產等案件。

偵查二科

承辦上級檢察機關和黨委交辦的案件,接待、協助外地檢察機關在本縣的辦案工作,辦理職務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工作。

公訴科

負責刑事案件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和提請抗訴工作以及刑事審判監督工作。

偵查監督科

負責刑事案件的審查批捕工作、刑事立案監督工作和偵查活動監督工作。

民行科

負責對民事經濟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活動實行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和裁定,依法提請抗訴;對審判人員在審理民事、經濟案件中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案件線索進行初查

監所科

負責對全縣刑事案件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獄及其他執行場所、看守所、勞動教養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負責承辦發生在轄區監管場所的侵權、瀆職等案件的偵查工作以及監外執行的罪犯和被監管改造人員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訴工作;承辦由翁源縣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發生在監管改造場所的抗訴工作;負責受理被監管改造人員的控告、申訴;查辦服刑罪犯不服人民法院複查駁回的仍有錯誤可能的申訴案件;研究制定全縣監所檢察業務工作計畫。

瀆職侵權檢察科

負責立案偵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權利犯罪案件。

預防科

負責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和綜合治理工作,研究職務犯罪的規律、特點,提出預防對策。

控申科

負責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受理和依法處理公民和單位的報案、舉報、控告和申訴。

法警大隊

負責提解、押送、遣送、提訊犯罪嫌疑人,傳喚當事人,依法執行搜查和其他強制措施,送達法律文書,檢察院機關的安全保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