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史

美國法律史

《美國法律史》(作者伯納德•施瓦茨)主要講述美國自立國以來的法律思想的發展,而不是講述具體的法律制度。例如,在公司法方面,它並沒有講美國的公司的種類,各類公司的發展情況,而只講到美國公司是在什麼樣的思想支配下發展成今天這個樣子的。又如在侵權行為法方面,它講的是,美國的侵權行為法怎樣從嚴格的過失責任原則走向無過失責任,又如何與社會保險聯繫起來。

基本信息

內容提要

本書為法律史的經典之作,介紹美國法律從獨立戰爭時期到當代發展的整個歷史。

《美國法律史》《美國法律史》

《美國法律史》一書的作者伯納德-施瓦茨(Bemard schwanz)是當代美國法學界的著名學者,紐約大學埃德溫·D.韋布法學院最負聲望的教授之一。他曾撰寫過二十多部學術著作,其中堪稱力作的是五卷本的《美國憲法論集》。他所著的《人類的偉大權利:美國民權史》、《行政法》 等著作亦頗具權威性。其近作《沃倫首席大法官和沃倫法院》在美國法學界受到普遍好評。

《美國法律史》是施瓦茨的一部主要著作。此書出版於1947年,是麥格勞一希爾出版公司出版的美國文化生活叢書中的一部。在同一年,美國文化遺產出版公司又將作者陸續寫成的一些有關該書的介紹文章、在報刊上發表的專題論文和根據《美國法律史》改寫的內容,彙編為《美國法律史遺產》出版。

目錄

美國法律史美國法律史

中譯本說明

引言

第一章建國時期的法律

獨立時期的法律

採納普通法

美國對普通法的改造

法律的目標

第二章形成時期的公法

第一部憲法

權利法案

馬歇爾與司法審查

馬歇爾與國家權力

塔尼與經濟發展

新的州憲法

治安權與正當程式

對憲法的嚴峻考驗

第三章形成時期的私法和法律制度

美國法的黃金時代

侵權責任

契約法與財產法

公司法

立法權

法典化運動

法院和律師界

法律的目標

第四章重建和鍍金時期的公法

南北戰爭後的憲法修正案

第14條修正案和《權利法案》

有關公民權利的制定法

民權的空乏

對公司的保護

實質性正當程式

正當程式的統治

洛克納案和放任主義

法律達爾文主義

第五章鍍金時代的私法和法律制度

第六章福利國家的公法

第七章福利國家的私法和法律制度

第八章現代的公法

第九章當代的私法和法律制度

作者簡介

作者:(美國)伯納德·施瓦茨 譯者:王軍

伯納德·施瓦茨(1923-1997),紐約人。曾執教紐約大學法學院45年,去世前任塔爾薩大學查普曼傑出法學教授。施瓦茨被公認為行政法、比較法學、法律史和憲法方面的權威。生著述有60餘部,文章無數,其中最為著名的是關於美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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