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托·曼格貝拉·昂格爾

羅伯托·曼格貝拉·昂格爾

重新定位經濟學昂格爾的經濟學觀念是,經濟學不能脫離有關個人和社會生活的理念。 重構經濟制度在昂格爾看來,經濟學不僅是有關財富的裝置,也是不斷的創新和發現。 ”自然哲學昂格爾關於時空的哲學,主張世界的單一性和時間的實在性。

簡介

羅伯托·曼格貝拉·昂格爾(Roberto Mangabeira Unger,1947年3月24日-)是一
羅伯托·曼格貝拉·昂格爾2010年在哈佛
位哲學家,社會理論家,巴西的政治家。他的著作開闢了看待人類本性的另一視角,並且提出了針對當代社會、政治和經濟制度的結構性替代方案。他的十餘本著作,主題是追求對馬克思主義的徹底替代,也涉及如美國哲學家理察o羅蒂曾說過的“一個比歷史著作中與某個這類轉變世界的事件聯繫最緊密的際遇更好的機會。”昂格爾投身巴西政壇並參與世界事務,力圖實現國家層面和全球層面的多種替代方案。
昂格爾在巴西和哈佛法學院接受教育,成年後一直在哈佛任教。他於1976年成為哈佛法學院最年輕的終身教職獲得者,此後指導過許多世界級精英,包括歐巴馬——他曾上過昂格爾的“法理學”和“徹底改造民主”課程。昂格爾只在春季學期授課,課程內容涵蓋了從宗教思想史到當今經濟危機的解決方案等內容。
昂格爾的思想源於世界來自於創造和想像這一理念。其思想基於這一前提,即個人或社會行為之下沒有潛藏著任何自然的社會、政治或者經濟秩序。對於昂格爾而言,財產權、自由民主、僱傭勞動等都是歷史的產物,與自由而豐富的人類行動沒有任何必然聯繫。他的著作努力揭示人類社會、政治和經濟行動的各種理想,使這些理想擺脫它們所受到的制度束縛。他認為,這樣做,將充分發揮人類的潛力,從而使人們“更加接近神”。 昂格爾認為,市場、國家,以及人類的社會組織不應有既定的制度安排,而應隨著人類能力的發展而時刻進行實驗和改進。昂格爾的許多著作都在試圖重新思考能夠將人性從社會等級的限制及經濟奴役的退化中解放出來的政治和社會秩序。
昂格爾長期以來作為反對力量活躍於巴西政壇,在那裡,他已經在力圖實現
昂格爾2007年出任巴西戰略事務部長
替代性制度方案。他是巴西民主運動黨的創始人之一,並起草了黨章。昂格爾協助過萊昂內爾·布里佐拉(Leonel Brizola)和西羅·戈麥斯(Ciro Gomes)競選總統;本人也曾競選過眾議院席位,並兩次嘗試競選巴西總統。他曾在路易斯·伊納西奧o盧拉o達席爾瓦(Luiz Inácio Lula da Silva)第二個任期里擔任戰略事務部長。目前,他正在推動巴西朗多尼亞州的社會和發展項目。

生平

家庭

昂格爾的外祖父,奧克塔維奧·曼格貝拉(Octávio Mangabeira),是奧古斯塔·曼格貝拉(Augusta Mangabeira)——巴西巴依伊州(Bahia)一個貧窮的藥劑師——和佛朗西斯科·卡瓦爾康蒂·曼格貝拉(Francisco Cavalcanti Mangabeira)養育的八個孩子中最小的一個。奧克塔維奧的哥哥若昂o曼格貝拉(Jo?o Mangabeira)創建了巴西社會黨。他的姐姐瑪麗亞·曼格貝拉(Maria Mangabeira)成立了一個宗教團體。奧克塔維奧在巴伊亞州的聖保羅大學技術學院教授天文學,並因1910年的一場關於哈雷慧星的公開講座而成名,這次講座促使他步入仕途。20世紀20年代後期,他曾任巴西外交部長;熱圖流·瓦加斯(Getúlio Vargas)獨裁政府上台後,對他實行監禁,並流放歐洲和美國。奧克塔維奧於1945年回到巴西,隨後合作創建了一個中左派政黨。1946年,他當選為卡馬拉聯邦代表,1947年任巴伊亞州州長,並於1858年當選參議員。昂格爾的父母親都接受高等教育。
父親阿圖爾·昂格(Artur Unger)出生於德國的德勒斯登,年幼時來到美國併入美國國籍。他是一位成功的律師。昂格爾的母親,艾迪拉·曼格貝拉(Edyla Mangabeira)是巴西詩人和記者,曾出版數本詩集和一本回憶錄,講述她在巴西社會運動的經歷,名為《流放與戰爭》Três exílios e uma guerra。她撰寫的新聞稿見於巴西許多主要新聞出版物。. 阿圖爾和艾迪拉在奧克塔維奧·曼格貝拉流放至美國期間的一次聚會中相識。

早年生活

昂格爾1947年3月24日出生於里約熱內盧。雖然父母當時在美國定居,但是在舉家遊歷巴西期間,父親心臟病突發,耽擱了返美日程,使羅伯托在巴西出生。父親康復之後全家返回紐約。小昂格爾在曼哈頓The Upper East Side度過了童年時光,進入艾登-斯蒂文森私立學校學習。昂格爾逢假期便去巴西,與外祖父待在一起。昂格爾表示,這些與外祖父共處的夏天影響了他對於政治的看法。
昂格爾7歲的時候,母親就開始讀班傑明·喬伊特的翻譯柏拉圖的《理想國》給他聽,昂格爾回憶說這一經歷也是他之後對思辨思想感興趣的起源。11歲那年,父親過世,昂格爾和母親遷回巴西。昂格爾在一所耶穌會中學受教,並學會一口流利的葡萄牙語。1969年夏天,昂格爾從在里約熱內盧的法學院畢業。 1969年9月,昂格爾如願成功通過考試,被哈佛法學院錄取。由於遲到而錯過了針對留學生的夏季美國法課程,昂格爾與其他晚到的學生一道被安排參加每周一次的研討會,這給了他一個直接接觸哈佛教員及各種專家的場所。
獲得LLM.之後,昂格爾以研究員身份在哈佛多待了一年。在這期間,反對者與巴西軍政府之間的緊張關係加劇,他的姐姐在參加抗議之後被捕,他自己對這個警察國家深感恐懼,這些因素促使他決定不回國。哈佛邀請他留下攻讀博士課程並且從教。23歲這年,昂格爾開始給一年級學生講授法理學等課程。

學術生涯

1976年,29歲的昂格爾成為法學院獲得終身教職的最年輕的教師之一。同年,他還榮獲令人垂涎的古根海姆獎學金(Guggenheim Fellowship)。雖然教職是法學,但是昂格爾經常講授社會理論和哲學課程。曾有法學院院長由於他開課“阿奎那、康德、黑格爾”,而要求他加上“與法律”。昂格爾回憶道:“我拒絕了,因為榮譽法則讓我不能屈從於任何權威……他只是笑笑,聳聳肩,也就這樣了。以後,基本上沒有哪位法學院院長要求過我任何事。”
昂格爾在學術界的成功和影響始於分別於1975和1976年出版的《知識與政治》以及《現代社會中的法律》兩本書。這兩部作品對作為當代思想基礎的法律、政治、道德和認識論假設進行分析與批判。《知識與政治》認為自由主義政治哲學錯誤地將繁雜的世界簡化為二元定律——規則與價值觀,理想與欲望等。《現代社會中的法律》探索當代西方社會法律的起源,並提出法律、政治和經濟安排並非如通常假設的那樣相互聯繫。
在這些作品的基礎上,昂格爾與鄧肯·甘迺迪(Duncan Kennedy)和莫頓·霍維茨(Morton Horwitz)共同成立了批判法學(CLS)。這一運動在美國法學院中激起爭議,因為它挑戰規範的法律研究,並對法律教育提出激進的改革建議。20世紀80年代初,該運動擁有數以百計的支持者,並舉辦年度活動和研討會。幾年後,批判法學運動在哈佛觸發了一場激烈的內部辯論,批判法學者與年長並持傳統觀念的學者相較量。。儘管在該運動後期轉向新方向時疏遠了該運動,批評家仍然認為,昂格爾的社會理論為CLS批判主流法律思想理念提供了唯一可靠的基礎。。昂格爾認為,批判法學運動的重要性在於,將法律視為“對重建的可能性的探究”,也即是說,當作一種設計更好的制度的工具。

學術影響

20世紀80年代的絕大部分時間,昂格爾在著述他的巨著《政治:構建性社會理論的作品》,這是一個有關社會變革和馬克思主義的替代性理論。該理論認為社會是文明的產物,否認特定製度安排的必要性。這部書是他的早期法律思想的延伸,將法律制度對社會建構的作用擴展至所有人類行為。於1987年出版的這部書《政治》一書對但該社會理論和政治學進行了深刻的批判,並發展出一個深刻並極具原創性的結構和意識形態變革理論,為世界歷史提出替代道路,對未來制度提出構想。
昂格爾的思想首先推翻這一觀念,即從一種制度安排過度到另一種制度安排有一個必然的進展階段,如從封建主義過渡到資本主義;繼而,構建一個反宿命論的社會變革理論,指導我們如何從一種制度安排過渡到另一種。這些思想為世界的重新構想以及建立北大西洋自由民主的替代性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礎。

思想

社會理論

《社會理論:現狀及任務》
在昂格爾看來,社會理論完成不了它把“人造社會”這個理念推向極致的任務。在《社會理論:現狀及任務》中,昂格爾指出,古典社會理論天生就贊同社會是被創建和想像的而不是某種潛在的自然秩序的表達,但是同時,它的力度受制於這樣一種流行的理論雄心:創建歷史發展和社會發展的法則式解釋論。由此發展出來的人文科學主張辨識一些可能的社會組織類型,它們由於不可避免的發展趨勢或者根深蒂固的經濟組織或心理制約而共存或者適者生存。馬克思主義是典型範例。
昂格爾指出,流俗的社會科學及其各種理論屬於兩種類型:深層結構社會理論和實證社會科學。前者在常規實踐與塑造這些實踐的潛在的制度框架之間作出了區分。然而同時,深層結構社會理論又堅持各類組織的不可分割性及其根深蒂固的制約和發展規律,因此限制住了人類社會發展的可能性。後者,即實證社會科學的實踐,不承認生髮性構架與受構架制約的常規之間的區分是社會和歷史解釋實踐的核心,而是將社會和歷史看作不斷處理問題的各類事件的後果。昂格爾認為,這導致社會科學要么服從於歷史現狀,要么為詳細描述衝突和解紛之道而放棄了解釋的努力。
《錯誤的必然性》
對社會理論進行批判之後,昂格爾下一步的任務是以拒斥流俗的深層結構社會理論之類型學和必然特性的方式重構社會理論,並且要避免實證社會科學無力解釋世界的問題。
昂格爾首先闡述了錯誤的必然性的理論,這種理論主張世界是人類行動的造物。不存在社會必須遵從的先定的制度安排,也不存在必須依循的必然的歷史發展模式。換句話說,我們能夠自由選擇我們的社會將採用的形式和路徑。不過,這不是把世界託付給絕對的偶然性。相反,昂格爾發現,存在著若干組制度安排,它們能夠產生出特定製度形式——如自由民主等制度形式。這些制度安排是社會結構的基礎,昂格爾稱其為“生髮性結構”。為了解釋我們是如何從一種生髮性結構轉變為另一種,而又不至於陷入流俗的歷史必然性的社會理論的解釋(如從封建主義必然進入資本主義),並且在解釋中維持有關人類力量及反必然性社會思想的真知灼見,昂格爾指出,存在著無窮多樣的反抗社會和制度制約的方式,這些方式能導致無窮多樣的後果。反抗方式及賦予人類權力(empowerment)的多種形態使得“變化”成為可能。昂格爾稱這種賦予人類權力為“否定能力”。不過,昂格爾清楚地補充,不同的各種後果依靠它們所由產生的那些制度形式。新世界建築在既存世界之上。
《彈性權力》
在《政治學》的第三卷《彈性權力:經濟及軍事成功之制度條件的比較-歷史研究》中,昂格爾為闡發他在前兩卷中發展出的理論而提供了他精心總結的歷史材料。人類歷史中的三個關鍵性難題構設出了具體的討論。第一個難題是,一些社會是如何找到辦法避免那種從貨幣經濟回潮到自然經濟而產生的災禍,而歐洲如何能創造出條件,持久地杜絕這種回潮。第二個難題是保護性問題,或者說是社會怎樣創造手段去使用財富償付暴力,以及它們怎樣用暴力來積攢財富。第三個難題是一些社會怎樣可能實現軍事上的優勝。
貫穿這三個難題討論,並且作為本書議論之核心的是,不存在某種單一的或者必然的社會、經濟或軍事發展路徑。西歐社會據以積累起相對於世界其它地方的經濟和軍事優勢的方法,是產生自某些社會部門無計畫、偶然的組織方式和行為,而不是通過一套必要而充分的條件。
因此,在回答第一個難題時,昂格爾指出,西歐因精英被分散以及獨立的生產者階級能自由地盛產工業創新和原始民主政治發展而打破那種回潮的循環。這裡的關鍵,是國家沒有作為精英的代表捲入其中,從而允許農民和獨立的生產者能夠與之抗爭,避免了屈服於地主精英層的保護和壓制。
在關於財富和暴力關係的第二個難題的討論中,昂格爾表示,歐洲在維護財富以克制暴力和使用財富獲得暴力方面的創新,是把公共財政與軍事事業相聯合,這種聯合允許國家動員財力、人力去保衛邊界、規劃經濟命令。然而,為實現這種創新,國家必須強大,精英層必須分散。但即使如此也未必能得到類似結果,如17世紀荷蘭的案例所示,它擁有龐大的財富,但卻沒有投資于軍事發展,之後被英國所征服。
強力民主(Empowered Democracy)
強力民主是昂格爾對更具開放度和更具彈性的社會制度的想像,通過這種制度,個人和組織可以互相影響,激發變化,有效地賦予自身改變社會、經濟和政治結構的權力。關鍵策略是把地方層面的商業及治理的自由與中央政府層面的政黨執政能力聯合起來,促進能夠產生社會和政治制度決定性變化的徹底的社會實驗。在實踐中,強力民主的理論可能牽涉到中央政治的激進發展,引發地方的社會創新。在中央,通過為官員設定極其廣泛的修正權力,強力民主賦予了各政治黨派嘗試各種具體而複雜的策略方法及倡議的能力。它可以通過迅速地打破政治僵局而控制住黨派衝突,並且把政府權力的使用轉化為對社會生活之基本制度安排的質疑與修正的機會。在地方社區中,強力民主可以通過“輪換資本基金”——一種鼓勵從事企業家事業和創新的基金——使資本和技術更易被獲取。公民的權利包括,個人在經濟和政治保障方面的權能、有條件的和臨時性的團體對部分社會資本的主張、不安定權——這種權利設定可以賦予個人或團體權力去打破那些常規政治不能打破的、被常規性服從拖累了的各類組織和實踐。
當代社會科學與人文學科
昂格爾因此認為,當代社會科學和人文學科已經屈服於滯礙其發展、剝奪其轉變能力的三種推動力的支配。這三種推動力是理性化(rationalizing)、教化(humanizing)和逃避主義(escapist)的推動力。
·理性化:當代社會科學家們把現存的社會秩序理性化為制度安排的自然狀態,把它看作是與那些失敗了的替代方案相競爭時的優勝者。在實踐中,社會科學家們只解釋既有的制度景觀為何如此,而無法認識所研究的社會安排是特定歷史時空的產物。因此,他們總結出的法則不可能是人類社會的普遍性法則,因為一旦制度環境發生變化,這些“法則”也將不再有效。
·教化:當代的政治和法律思想遵循著這樣一個假定:我們不可能根本上改變社會,因此只應該努力使一個不完美的世界變得更人道。不去重構引發不平等和不安全的各種根本性因素,那些目標在於教化世界的思想,主張通過政府進行財富的補償性轉移去緩解市場經濟所產生的不平等和不安全。在昂格爾看來,這些將自身局限於教化世界的政法理論家們,陷入了“結構變遷之想像的貧困”和我們必須在教化(在邊緣處實施改革)與革命(一個整體系統對另一個的替代)之間進行選擇的錯誤觀念。作為回應,昂格爾主張,人們不必在革命與教化之間進行選擇,因為社會並非“不可分拆的系統,俱榮或俱衰”,故此我們可以漸進零星地重構它。
·逃避主義只是在描述和研究思想意識中的各種冒險行為,不涉及處理社會秩序問題和重造社會秩序。逃避主義者們關注精神上的歷險而放棄了社會制度和實踐。作為回應,昂格爾主張,某些結構較之其它結構更容易被改變,悲觀地信奉如此普遍性準則,是一種錯誤:所有的結構都是我們的超越性精神的不可改變的敵人。
轉變志業(Transformative vocation)
昂格爾認為,存在著三種關於社會工作的理念:作為榮耀召喚的工作(work as honorable calling),作為工具的工作,以及作為轉變志業的工作。作為榮耀召喚的工作是這樣一種理念:“勞動使個人有能力去支撐給他提供了最重要持久之關係的家庭。”你的工作給了你尊嚴,證明你擁有社會某個領域的技能和經驗,顯示出你既不飄來盪去、依附他人,也不是毫無用處。
工具性的工作觀是這樣一種理念:工作“缺乏任何內在的權威”,也不具有“任何賦予人類生活以尊嚴或指導的權力。”昂格爾認為,以這種方式來構想人們的工作,就是“把社會世界看作完全是壓迫性的或者異化的。”對於昂格爾,如此看待工作的人正是否認任何對於這個世界的歸屬感。
最後一種工作觀——一種昂格爾認為是從內自外創造出的工作觀——把自我實現與轉變聯繫起來。在這個理念中,工作是對既存社會或可獲取的知識之不足或限度的挑戰。持有此種“轉變志業”的人們發現,“自我實現與服務於社會相結合”,並且“反抗成為奴役的對價。”昂格爾認為轉變志業的理念是世界一種反抗性的、冉冉升起的理念,“針對其它兩種工作觀發起了無聲的精神抗爭。”

法律思想

昂格爾在法律方面的工作與他關於社會理論的思考緊密相連。與當代法律學者不同——他們把法院和法官放在法律分析的前線——昂格爾以法律為制度想像的場所。在很多方面,他努力恢復德國歷史學派的觀念:法律是民族的生活。他認為社會生活的每一個領域都根據特定的實踐——諸如市場經濟或財產權——而得以組織並且編輯成為法律;但與此同時,這些法律也是加置在社會生活之上的理想規劃並得以執行。
昂格爾法律方面的工作分為四個階段,除了最後一個階段之外,都有其相關的重要著作出版。第一個階段是他第一部論述法律的著作,《現代社會中的法律》,把法律放置在社會理論的論域中,提出人類歷史中不同的法律體系類型的範疇,分析了它們的發展軌跡並不必然附著於特定的制度結構。第二個階段在《批判法研究》達到頂峰,在這部著作中,昂格爾為實施其思想綱要制定了建構性的路徑。第三個階段是《法律分析應當是什麼?》的出版,主張法律和法律分析不是作為理性化和維護既存制度安排的工具,而是作為重新想像我們藉以表達自身社會理想的社會、政治和經濟制度的場所(terrain)。昂格爾法律思想最晚近的發展,集中體現在他的公開講座之中,他揭示了如何動員法律去實現一系列關於社會的理想。
《現代社會中的法律:通向社會理論的批判》
昂格爾第一部論述法律的著作研究了法律與社會制度安排之間的聯繫。在該書中,他追問為何現代社會能產生具有獨特製度形式(如立法機構與法院、掌握處理社會問題之推理方法的特殊的法律職業階層)的法律體系。他通過提出為何這些實踐最初出現在西歐這個問題,進一步拓寬了設問。諸如馬克思、韋伯這樣的理論家已經指出,此種法律安排是保護財產權和個人自治的經濟必然性的產物——換言之,必然隨資本主義而出現。昂格爾拒絕這種決定論解釋,而在《現代社會中的法律》中進一步主張,這個私權體系並非基於必然性、效率或者道德優越,毋寧是特定的、偶然的政治和文化發展的結果。也即說,它在歐洲出現是自然法和普遍性傳統的結果,也歸因於君主、貴族和資產階級之間不可名狀的關係。
昂格爾認為,自由主義法律秩序堅持法律面前的平等,從而剝除任何豁免權,顯示了法律是人造物而非神聖權利。但是,進一步,昂格爾認為在這套法典與經濟秩序之間不存在任何必然性的聯繫,這套制度在歐洲產生,只是作為君主、貴族和資產階級之間不可名狀的關係的產物。從自然法和普遍性的深厚傳統中,它獲得了特別的一般性的形式。
《批判法學運動》
這項早期的對法律和法律思想的歷史分析,為昂格爾對於批判法學運動的貢獻奠定了基礎。該運動本身於1970年代後期誕生在哈佛法學院的青年法學者中間,他們譴責美國法學的理論支柱——法律現實主義。運動的參與者們致力於塑造基於某種人性觀的社會,而排除了法律制度隱藏的利益和階級支配力。該運動發展出兩個路向:其一,徹底的不確定性,即批判法律只是我們希望其是的任何東西;其二,新馬克思主義的批判,即攻擊法律只是資本主義的制度形式。昂格爾提供了第三種路向,即一種建構性的圖景:重新思考基於個人解放和賦權的各種權利、以及根據為多數人創造更多的教育和經濟機會的目的而引導自身不斷修正的結構安排。他在他的《批判法學運動》中勾畫出這種構想,這部著作很快為他贏得了該運動哲學導師及先知的讚譽。
《法律分析應該變成什麼?》
在其後的法學著作《法律分析應該變成什麼?》中,昂格爾對流行的法律職業觀展開
《法律分析》中譯本
徹底批判,並且勾勒出一種綜合性綱要,旨在使法律和法律思想能夠起到“文明的理想在其中得以展現為精細的制度形式的場所”的作用。這部著作,以及他於1995年在倫敦經濟學院發表的年度Chorley講座——其後發表在《現代法評論》——是昂格爾這種思想最清晰的闡釋:當前缺乏結構性替代方案的理念,要求法律應當作為制度想像,服務於社會、政治及經濟的重構。在其法學研究的第三個階段,昂格爾要求法律為我們揭示我們所生活於其中的這個社會,想像它的多種替代性未來,並促進其實現。
昂格爾首先評論我們當代的制度和思想安排,認為我們陷入一種不再允許社會或經濟生活的創新或實驗的靜態體系之中,而且我們能獲取的思想工具並不能完成努力重新創造各種可能性的任務。然後,他轉而探討法律和法律分析是如何從,如在19世紀之際被構想為通過把選擇的權利與被設計來確保這些選擇過程得以實現的規則聯合起來以塑造自由和政治秩序的場所(the site),在20世紀卻墮落為教條式的、既定規則和權利體系的並且通過政治得以維護的附屬品。昂格爾認為,今天的法律思想只是在理性化那些構成了當代制度安排的既存規則和原則(他命名為“理性化的法律分析”)。由於其已失去了想像和創新的能力,昂格爾認為,這種理性化的法律分析只能揭示它所見的那些作為法律潛在原則的東西。它無力重新思考我們的社會、經濟或政治安排。最後,昂格爾提供了一種法律分析怎樣實現這種重新思考的圖景。通過實施他所謂“測繪”和“批判”的步驟,這種激進的分析方法將通過審視具體個案而揭示法律的意識形態核心,進而發現法律是如何依附於特定意識形態,最終指明法律是怎樣用其自我標榜的重要性掩蓋了其它各種理想和利益。與理性化法律分析不同,這種分析方法沒有賦予法律一副好看的面容,相反攪亂了法律的體系,揭示出理想是如何為適應制度形式而被攔腰截斷。對於昂格爾而言,法律分析的積極性在於制度想像,進而反抗法律,擺脫制度障礙。

經濟思想

昂格爾經濟思想的核心是,經濟學應致力於重新想像和重造有關人類生產和交換的制度安排。對昂格爾來說,經濟制度沒有固定的或自然的形式。與他社會和法律理論作品中建立的批判態度一樣,昂格爾的經濟學著作拒絕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家的必然性傾向,尋求對於當代社會之制度安排及前提假設的替代方案。在他的著作中,主旨是修正那些關於工場、國家及全球經濟中的市場經濟和勞動分工的理想。
經濟學批判
昂格爾的經濟學批判從辨識經濟史中的一個關鍵行動開始:對生產和交換的分析從社會理論中獨立出來,專注於探尋科學的客觀性。在昂格爾的分析中,古典經濟學關注那些與財富的生產和分配有關的社會行為之間的因果聯繫。古典經濟學家研究價值的真實基礎、對國家財富有益的行為、權利體系,或者人們於其下得以致富的政府形式。在19世紀晚期,為回應來自社會主義理念和討論(關於社會如何運作)的攻擊,也作為避免價值理論的諸般難題、回答價值是如何變成價格的方法,邊際主義經濟學誕生了。經濟學的這個行動使經濟學不再具有使經濟研究從有關社會是如何運作以及我們希望生活在何種社會之中此類問題的討論中脫離出來的描述性和規範性的作用。對於昂格爾,經濟學的這個歷史行動使它喪失了任何分析和實踐的價值。
昂格爾對邊際主義的批判從瓦爾拉斯均衡理論(Walras’equilibrium theory)開始,該理論通過擱置有關社會組織的規範性爭議,努力實現經濟分析的確定性。昂格爾認為存在削弱該理論的三個弱點:首先,該理論主張均衡可以在市場經濟中自發地產生,但實際上,自我調適的均衡並不存在;其次,該理論提出一個確定的市場的圖像,然而,在歷史上,市場已經顯示出不確定性,附有非常不同的市場制度安排;第三,其使用的效率的概念充滿爭議,無法考慮圍繞著個人、階級以及代際之間的分配的差異。
昂格爾指出,邊際主義運動對經濟學研究的影響是複雜的。最直接的問題是,在經濟學的這個一般化的趨勢之下,沒有據以吸收經驗證據的方法,因此無法重新想像世界並且拓展新的理論和新的方向。在這個理論之下,經濟學學科只能是自我指涉的和理論性的。更進一步講,缺乏關於世界的規範觀念削弱了經濟學規劃事物的能力而只能提出政策處方——這種處方注定預設一個既定的框架。經濟學學科只是對世界的理性化,只支持現狀。最後,昂格爾認為,經濟學的這個轉向只能導致總量經濟學的討論變得泛化(universalizing),使該學科放棄了歷史視角。結果是,如凱恩斯應對特定歷史危機的方法,在它只應當被理解為是一種特定形勢的應對方法時,被轉化為一般性理論。
重新定位經濟學
昂格爾的經濟學觀念是,經濟學不能脫離有關個人和社會生活的理念。人類行為和政治組織必須被包含入任何有關貿易和經濟的分析之中。在重造這門學科的時候,昂格爾呼籲回歸古典經濟學的規範性實踐,但要剝離它的必然性假設(necessitarian assumptions)以及類型學參照(typological references)。解釋性主張和規範性理念的發展必不可少。經濟學學科必須把轉變自然與轉變社會聯合起來——事物的創造與人類組織的重造必須聯合在一起。
在《重新想像自由貿易》中,昂格爾勾勒了開始思考經濟行為的六點理念:
1、 專業化和發現的問題。當貿易夥伴不平等但又並非完全不平等的時候,競爭傾向於限制自我發生轉變,因為貿易雙方都被迫削減而不是創新和增加效率。
2、 政治主導經濟的問題。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不是一個發現的問題,而是自上而下執行的問題。僵化的國家控制將限制社會應對緊張和危機的能力,政治因此而創造了它自己的預想,限制了創造力和替代性方法。
3、 自由貿易應當通過把貿易體制按照增強貿易夥伴實驗和創新能力的方式組織起來,增強自我轉變的能力。這不是自由貿易規模的問題,而是哪一種自由貿易的問題。最好的制度安排是設定了最少限制的那種。
4、 替代性自由貿易。市場沒有必然的、自然的形式。如果市場經濟能夠以不同的方式加以組織,那么市場經濟間自由貿易的普遍秩序也可以如此。
5、 重造勞動分工。針廠勞動組織描繪了一種工作分工的圖景,似乎勞動就是一部機器的運作。但是,我們可以讓機器去從事這種工作。我們應當去我們尚未清楚機器能否從事的工作領域中進行創新。生產應當是一個集體學習和持續創新的過程。
6、 思想突破環境。思想既是機械的又是反機械的;既是程式化的又是累積性的。因此,我們從不會依賴在任何環境之中,我們需要有那種永遠適於改造的制度安排。
重構經濟制度
在昂格爾看來,經濟學不僅是有關財富的裝置,也是不斷的創新和發現。它應當允許最大的自由以便重新組合人與資源,也應允許人們在制度環境中創新。市場經濟不應該只是關於其自身的單一且教條的版本。
昂格爾提出大量的一般性制度建議,其目的是重構世界貿易體制,並在市場經濟中引入新的替代方案。針對國際和全球貿易,昂格爾主張有必要實施不同的財產權體制的實驗,在這種實驗中,多重形式將共存於同一個市場體系中,而不必緊繫於個人財產權及契約勞動。一般而言,與把自由貿易最大化作為目標不同,昂格爾看到一種必要性:以重新協調全球開放與國家和地區多樣性、偏離主流、異於主流以及實驗之間關係的方式建立和放開世界經濟,在這裡,思想將使世界變得更支持多元替代方案。針對國內經濟而言,昂格爾拒絕資本自由流動的要求,因為有的時候有必要限制資本流動。因此,他更重視人力的自由流動。勞動力應當被允許在世界範圍內自由流動。
論二十一世紀的經濟刺激方案
最近,在YouTube上名為“超越刺激方案”(Beyond Stimulus)的視頻中,昂格爾提出了應對當前經濟問題的三個關鍵政策:
1、 改變與生產相關的金融制度,以使金融服務於生產。稅收和金融管制對生產無益。使用公共資本來發展風險資本基金。
2、 拓展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經濟機會。反對政府管制和各種國家控制模式。支持政府與企業之間合作,鼓勵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合作及競爭。
3、 教育:需要一種適應振盪而多變的經濟要求的教育體制,職業教育應傳授一般性概念和靈活性,而不是專業工作技能。
“經濟秩序中必然性的幻象”
昂格爾第一篇經濟理論的論著是1978年5月刊於《美國經濟學評論》的題為“經濟秩序中必然性的幻象”的論文。在該文中,他針對當代經濟學思想有必要仿效古典政治經濟學——在其中,交換的理論應當被吸納入權力和觀察力的理論中去——進行了一項案例研究。
這篇文章闡釋了美國經濟作為一個無力實現工場中生產和集體生活民主化的經濟體的問題。根據昂格爾,這種無力正是缺乏一種包含了生產、社會以及國家等諸項內容的綜合綱領的結果,以至於緩解不平等的各種最直接的努力在組織或選區,如工會等,獲得短期收益的過程中被淹沒掉了,並且為現實狀態所馴化。
為了實現工場中的民主並且取消貧富差異,昂格爾認為有必要把有關工人集體生活的綱領與國家層面的民主的拓展聯繫起來,其目的並不僅僅是有關經濟生產和工人的權利,而是必須通過在結構層面上的國家規劃來完成。他不僅僅是通過要求重構基於私有產權之上的企業與國家的關係,而且也通過以包含了獲取工作、市場和資本在內的一套新的權利取代此種關係的方式,推進這個理念。只有隨著私有權利逐漸被淘汰,分散化的決策權利和市場交換方能擴展到工人那裡。滿足這個要求,需要限制企業規模及利用利潤來控制他人勞動的作法。
新古典經濟學不能完成上述任務,因為它起步於這樣一些前提標準:它是用來解釋經驗資料而不顧及那些不符合理論的經驗。昂格爾指出,任何事物都並非嵌入在無需考慮具體環境的永恆的普遍性之中。而且,最大化、效率和理性化此類概念的模糊性也損害了對於特定的理性人行為理念的分析:要么使這種分析變成同義反覆,要么把這種分析縮減為一套被解釋成物質交換語言的權力關係。

綱領性思考

昂格爾思考的關鍵點是要在重新修正社會制度之前重新思考它們。這要求一個綱領,或綱領性思考。不過,在建立這個綱領時,我們不必去接受完全的革命性變革,以免遭受如下三個錯誤假設的折磨:
·類型學的謬誤:這個謬誤是認為,歷史上存在著一些封閉的制度選擇方案,諸如“封建主義”或“資本主義”。事實上,不存在社會的自然形式,而只有零零散散的制度變遷、政治行動和文化變革(以及歷史偶然和巧合)的特定結果。
·不可分拆性的謬誤:多數投身革命性左翼事業的人都錯誤地相信,制度結構只能整體興盛或衰敗。然而,結構是可以被零敲碎打地加以變革的。
·決定性的謬誤:這種謬誤是認為,不受控制的且難以被理解的法則般的力量驅動著制度體系的歷史更替。然而,並不存在歷史的自然流向。我們創造了我們自己和我們自己的世界,而且能夠以我們選擇的任何方式去實施這種創造。
為了綱領性地思考社會轉型,人們必須首先勾畫出其希望社會變化的方向,然後確認我們能夠據以朝此方向行動的起始步驟。這樣我們可以制定沿著此軌跡發展的要點建議,它們相對接近於事物現在或較遠以後運行的形態。這提出了在革命與改革之外的第三條道路。它是革命性的改革,在這裡人們擁有一種革命的視野,但按照漸進改革方式行事。如同昂格爾強調的,轉變性政治“不是藍圖,是路徑;不是大廈,是樂曲。”
兩種左翼
昂格爾認為當今世界有兩種主流的左翼,即頑抗派(recalcitrant left)與教化派(humanizing left)。頑抗派左翼力求阻滯市場和全球化的進程,回歸大政府干預和強社會綱領的時期。教化派(或“改革派”)左翼接受世界當前的形式,把市場經濟和全球化當作不可避免的事物,試圖通過稅收-轉移支付的政策緩和其影響。
昂格爾發現當代左翼這兩種主流定位的不足之處,主張“重構左翼”——一個堅持通過重組市場經濟而重新指導全球化過程的方案。在他的兩部著作《替代性的左翼方案》和《美國進步主義的未來》中,昂格爾制定了一種民主化市場經濟並深化民主的綱領。重構之後的左翼將超越有關政府適當規模的爭論來看待問題,代之以在共存的各種私有和公共財產進行試驗的市場經濟中重新想像的政府與企業關係。如同頑抗派和教化派一樣,它致力於社會團結,但卻“拒絕允許我們社會聯合中的道德利益僅僅依賴於國家以補償和回溯性再分配的形式實施的貨幣轉移”,如聯邦權利綱領的例子。與此不同,昂格爾的重構的左翼首肯“那種任何人都應當,以某種方式並在某個時期內,分享關心他人的責任的原則。”
替代性的左翼綱領
昂格爾已經在經濟發展、教育、市民社會和政治民主等領域內制定了具體的政策建議。
·關於經濟發展,昂格爾注意到今天只存在兩種為我們所用的國民經濟模式:商業控制政府的美國模式和自上而下官僚控制經濟的東北亞模式。引述了對於這個問題的更大的想像需求之後,他提出了具備分散性、多元性、參與性、實驗性的第三種模式。這種模式採用鼓勵小商家發展和創新的經濟體形式——小商家的發展和創新將創造出大規模的自主創業和相互協作。其重點不再是對大商家作為經濟體主流部門進行的保護,而是在於高度流動性和創新性的小企業。
·昂格爾把這種經濟體的發展與鼓勵創造力及賦予思想以力量的“教育體制”聯繫起來,後者絕非他目前所見的那種只對家庭的再生產以及把個人放置在國家的服務中有益的體制。他建議,新的教育體制應當因地制宜地設定,但必須有國家監督的實施標準,同時還應有對地方體制的失敗進行干預的程式。
·昂格爾對既有社會綱領的批判和替代直指市民社會的核心。他聲稱,我們目前面臨的問題在於,我們有一個只負責提供低質量的服務並且禁止市民社會參與公共服務品的官僚體系。他制定的替代方案是促使國家行動去幫助市民社會部分加入公共服務和關愛。這將使每一位獲得權力的個人在生產性經濟(the productive economy)和關愛性經濟(the caring economy)兩方面生髮責任。
·昂格爾所倡議的政治民主要求一種高度活躍的體制,它取消了改革對於危機的依賴。他認為,這一點能夠通過以如下五種制度創新來打破政治和政黨鬱積及制度化帶來的永恆威脅而實現:第一,通過公共競選募資和配以自由使用媒體的權利,增強集體參與;第二,通過使執政黨(the party in power)有能力推動建議和改革,反對黨有能力解散政府並要求臨時競選,打破立法的僵局,從而加速政治決議的步伐;第三,社會的任何部分都具有從政治過程中退出以及為自己的治理提出替代方法的自由;第四,賦予國家救濟那些沒有能力通過集體行動解放其自身的被壓制群體的權力;第五,直接參與式民主(direct participatory democracy),在其中,積極參與不單純是圍繞著資金支持和財富分配,而且是人們得以通過建議和行動直接參與其地方和國家事務。

哲學

昂格爾哲學的核心有兩個關鍵理念:個體的無限性,世界的單一性及時間的實在性。個體的無限性背後隱藏的假設是,我們存在於社會環境之中,但我們並不只是這些環境可能把我們界定成的樣子——我們可以超越它們。依照昂格爾的術語,我們都是“環境所束縛的和超越環境的”;我們作為“被塑造的精神”,作為“禁錮於有限中的無限”而出現。對於昂格爾,不存在個體及其社會存在(social being)的自然狀態。毋寧說,我們在精神上是無限的,可能自由地變成任何形狀。因此,沒有任何社會制度或習俗能夠包納得了我們。在制度確實規定及塑造我們的存在(beings)和相互交往的同時,我們可以改變它們的結構和它們禁錮我們的程度。
世界單一性和時間實在性的哲學通過那種主張只存在唯一的真實的世界(沒有多樣的或共時的多個宇宙)、時間真實地存在於世界(而不是作為我們必須藉以體驗這個世界的幻覺)的命題,把歷史建築成為決斷行為的場所。這些理念質疑康德及其思想遺產,通過洞察到“可能中的現實和想像”重新肯定了未來的開放性。
無限性和實在性這兩個理念處於昂格爾那要求形式而上學和制度革命的綱領的核心地帶。堅持精神在世界中的可塑造性,意味著它所不能滲入或轉變的那些常規必須被打破,要做到這一點,只能通過以開放出所有可能性及允許生活和社會結構中的實驗的全新方式改變我們的社會制度。將個體看作超越環境的,意味著我們必須有能力重新創造我們的環境,這一點只能在一個單一的世界中(在其中,時間是真實的)實現。
自我與人性
主要文本:《激情:論個性》
在《激情:論個性》中,昂格爾從關於人類的這樣一種根本困境的視角探究個體及其與社會的關係:人們既需要把自己建造成世界中的獨特個體,但同時又尋找與他人的共性和團結。這項研究奠基於昂格爾所謂的人類作為生活於環境中但不受環境完全束縛的現代主義想像。
昂格爾的目的分為兩部分。首先,批判、拓展和捍衛有關人類和社會的現代思考,“以便於這種實踐能夠更好地抵抗自休謨和康德以來哲學對於思考實踐所設定的批判。”其次,發展一種以昂格爾所謂的激情為本位的人類正身(human identity)的規範理論。這些激情是我們對世界的原始反應,與理性相矛盾但又服務於理性。他勾勒出九種組成以及被我們與他人的交往關係所組成的激情:性慾、失望、憎恨、虛榮、嫉妒、羨慕、忠信、希望、愛。在這些情感狀態可以被看作原始情感的同時,它們的表達一直是根據個人驅動或學會驅動它們的那種環境而變化的。
宗教與人類境況
昂格爾已經廣泛地寫作和談論過宗教和人類境況。昂格爾認為,宗教是一種世界觀,在其中,我們錨定我們的生活方向。正是在這個方向中,我們處理我們最大的恐懼和最高的希望。因為我們注定會逝去,所以我們期望永生;因為我們沒有能力抓住存在或宇宙的整體,所以我們努力消除神秘之物,並提出一個宏大的解釋;因為我們慾壑難填,所以我們呼喊著與這種欲望相配的目標,一個無限的目標。人類最初的宗教討論關注自然及人類對自然的敏感之處。但是隨著社會進化以及人們發展出應付自然不可預期性的方法,宗教的重點轉移到社會存在及其不足之處。昂格爾認為,當我們不再告訴自己人類將趨向完美,當我們開始直面人類存在之不可救藥的缺陷之時,宗教的新的時刻即將開始。宗教的未來在於擁抱我們的必死性(mortality)和我們的漂移無根(grundlessness)。
昂格爾看到了人類境況的四個缺陷。它們是,我們的“必死性”和眼看著死亡的步步逼近;我們的“漂移無根”,因為我們無力找到應對存在之謎的方法,看到時間的起始與終結,但又放不下對生命意義的探尋;我們“貪得無厭”(insatiability),因為我們總是想要的太多,從有限之物中索求無限;我們“易受貶損”(susceptibility to belittlement),這使我們處在這樣一種位置上:永遠面對那些迫使我們日漸憔悴(die many little deaths)的瑣碎的常規。
人類思想史中對這些缺陷有三種主要的應對方法:逃避(escape)、教化(humanization)和對抗(confrontation)。
·“超越世界”否定現象的世界及其各種特性,包括個體的特性。它宣揚仁慈地對待他人以及淡然面對苦難和顛沛。人們因超脫於苦難和顛沛而獲得平靜。佛教和柏拉圖及叔本華的哲學最好地表達了這種取向。
·“教化世界”通過把全部重點都放在我們對彼此的互惠責任上,而在無意義的世界裡從社會交往行動中創造出意義。儒教和當代自由主義表達了這種思想趨向,二者都意在鬆動這個世界的殘酷。
·“抗爭世界”是由這樣一種理念所設定:各種個人及社會的轉變可以增加我們對與神相聯的那些特質的分享,可以給予我們更寬闊的生活。它強調利他主義之上的愛,拒絕以自利為主導的道德以便增進團結,強調個體之愛的謙恭。這種取向已經有兩種不同的聲音在表述: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神聖聲音,與非宗教的有關解放的各種方案的世俗聲音。
未來的宗教(the religion of the future)
與世界相抗爭的精神取向已經在現代世界激發了非宗教的解放運動,正是在這裡昂格爾看到了未來的宗教。不過,昂格爾看到的問題是,作為已建成的宗教,這種取向已經背叛了它的意識形態根基並且已經與既存秩序相和解。它已經接受了社會階級結構的等級制,接受了以貨幣的轉移和儲蓄作為團結的基礎,並且通過投入它們既得的保守地位而重新肯定了既存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的基礎。因此,“為了忠實於最初使得這種取向有說服力和有力度的東西,我們必須使之徹底化以反對既存的制度和主流的信念。”
昂格爾的呼喊是為了我們宗教信仰中的革命,它既包括個人的轉變也包括制度重組;在個人生活中創造出變化,也會在社會組織中創造出。第一部分個人轉變的綱領意味著從我們在其中生活著的混混沌沌的狀態中逐漸甦醒過來,認識到我們的必死性和無根性而無法轉向神和哲學。第二部分社會轉變的綱領意指用通過創造社會制度——這些制度允許我們不斷推翻我們身上的局限和環境,並且使得這種推翻不是一次性行為而是持續的過程——實施的制度實踐來補充形式上學的革命。這是一種強力民主的綱要,要求在市場經濟、教育、政治和市民社會實施改革。“目的不是教化社會而是使人性神化。”它“把日常生活提升到更高的集約和能力的層次。”

自然哲學

昂格爾關於時空的哲學,主張世界的單一性和時間的實在性。他的主張建立在自然哲學的傳統之上。他取代了牛頓式的關於時空之外獨立觀察者的理念,回應了大衛·休謨的懷疑論,拒絕康德的立場,並且攻擊了當代宇宙學關於平行的宇宙的思考。放置在其世界及因果性觀念基礎上的突出要點,是對所有可能性的開放;它否認存在一種封閉的選擇體系,在其中我們的未來受到決定性法則和類型所支配。正是這種對於社會的理解,否認當前社會安排的自然性和必然性;“這是一種拒絕以證明當前社會安排具有自然性和必然性的方式來解釋此種安排的社會和歷史理解方法。”
世界的單一性的命題主張,存在唯一一個真實的世界。這種命題與當代理論物理學和宇宙學截然相反,後二者致力於探究多重宇宙以便擺脫如果宇宙只是獨一的則如何找到解釋的法則的困境——只有不僅適用於獨一的宇宙而是對所有宇宙都有效,法則才是具有普遍性的。然而,沒有經驗證據證明存在著多重世界。昂格爾的單一性命題能夠更好地回應我們的經驗觀察,並且為回答當今宇宙學四大主要難題設定概念平台:大爆炸(big bang)、初始條件(initial conditions)、地平線問題(horizon problem)、以及常量的精確值,如地心引力、光速和普拉克常量(Plank’s constant)。
時間的實在性命題主張,時間“是真實實在的”,所有事物都具有歷史性。這個思想是將所有事物都歷史化,甚至包括自然法則,並且挑戰我們按照似乎時間是實在的但又不那么實在的那種看法而行事的方式——我們行動,似乎有那么點實在性否則就不存在因果關係,但又沒有實在到連法則也在因時而變的那種程度。昂格爾堅持時間的徹底的實在性以至於自然的法則也服從於它的強力,也必定因時而變。不存在變化占據著的永恆的法則,相反,時間先於結構。這個立場給予宇宙以歷史性,使得時間不再是突然綻放(non-emergent),而是全球一體、不可逆轉、並且連續不斷。
把這兩個命題放在一起,昂格爾就理論化了這樣一種狀況:自然法則與其解釋的現象一道發展。法則和初始條件共同演化,它們的經歷與細胞在生物的不同複雜性層次上複製和變異的方式是一樣的。使用宇宙學的術語,昂格爾解釋了當能量狀態高昂但卻不是無限的時候,宇宙起源上從一種結構向另一種的過渡,而其運動的自由較之在已知的法則下運作時更為巨大。前一種宇宙的條件與其後那種宇宙相兼容。新的宇宙可能在結構上是不同的,但卻是通過舊有的那個宇宙——如大量的基本粒子、強度不同的力量和宇宙的常量——來創造的。隨著宇宙平靜下來,這個現象和法則與相繼生產出的材料一道起作用;它們是路徑依賴的材料。They are also constrained by the family of resemblances of the effective laws 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the conceptions of alternative states the universe and succession of universes.
數學與唯一的、實在的、沐浴在時間裡的世界
昂格爾指示的這些立場的一個結果是對數學的概念和功能的修正。如果只存在一個完完全全沐浴在時間裡的世界,那么數學就不可能是抓住了現實、與時間無關的多重宇宙的表達。相反,昂格爾論證,數學是一種剔除了時間和現象差異來分析世界的手段。通過撇開時空的世界,它能夠更好地關注現實的某個方面:世界的一些片段與另一些片段相聯繫的特定方式的反覆出現。它的主題是結構化的整體和關係簇,那是我們在僅僅作為鑲嵌在與時間相聯的、顯明的世界的特定物的數學之外所看到的東西。以這種方式,數學擴大了我們解決問題的能力,延伸了人類見識,但是,它不是這個世界的一個部分。

學術視頻

羅伯托·昂格爾(Roberto Unger)論中國未來發展,“中國的未來:五個選擇”。
羅伯托·昂格爾(Roberto Unger)論法律教育的革命,“The Next Revolution in Legal Education”。
羅伯托·昂格爾(Roberto Unger)的哈佛課程,“經濟危機和經濟復甦失敗”、“誤用凱恩斯”、“經濟學問題”、“社會理論的創新研究”、“國家的選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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