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運動

綠色運動又稱生態運動。在20世紀60年代末能源危機、生態失控條件下應運而生,80年代同民主和民族運動匯合發展壯大,已遍及整個發達資本主義世界。追隨者多是35歲以下青年,絕大多數是知識分子,少數是工人、農民、家庭婦女。他們主張對內恢復生態平衡,實現社會公正,實行基層民主和採用非暴力,建立以生態平衡為基礎,並充分保證人權和民主權利的社會制度;對外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主張消除各國間衝突,實現緩和,要求解散北約和華約兩大軍事集團,謀求建立無核區、無化學武器區,譴責工業化國家對第三世界的掠奪和剝削,呼籲建立新的國際經濟新秩序。綠色組織派別繁多,內部分歧較大。激進派強調綠色運動的根本任務是環境保護而不是參政,因而反對參政;現實派認為只有參政才能更好地實現自己的主張和要求。綠色組織目前還難以確認為獨立的政治力量,因而沿稱“綠色運動”。

在很多國家裡,這些綠色運動分子都組成政黨。20世紀80年代末期,西歐和北歐幾乎每個國家都有一個名為綠黨或者有類似名稱的政黨,這類綠色政黨在20世紀90年代開始在東歐湧現。自20世紀80年代起,美國的環境保護團體便推舉會員參加選舉。綠色政黨也在澳大利亞,加拿大和紐西蘭發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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