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制

終制

終制,古代,父母死後,子女按禮須持喪三年,其間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預吉慶之典,任官者並須離職,稱丁憂。 丁憂源於漢代。

基本信息

詞語解釋

(1)父母去世服滿三年之喪。《北齊書·高乾傳》:“先是信都草創,軍國權輿,乾遭喪不得終制。”唐 元稹《南陽郡王贈某官碑文銘》:“遭太夫人喪,號叫請罷,遂克終制。”金 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卷三:“先生赴約,可以獻物為定,比及鶯鶯終制以來,庶無反覆以斷前約。”

(2)死者生前對喪葬禮制的囑咐。《三國志·魏志·文帝紀》:“冬十月甲子,表首陽山東為壽陵,作終制曰……”《晉書·宣帝紀》:“先是,預作終制,於首陽山為土藏,不墳不樹。”北顏之推《顏氏家訓》有《終制》篇。

曹丕《終制》

終制終制
冬十月甲子,表首陽山東為壽陵,作終制曰:“禮,國君即位為椑,椑音扶歷反。存不忘亡也。[一]昔堯葬谷林,通樹之,禹葬會稽,農不易畝,[二]故葬於山林,則合乎山林。封樹之制,非上古也,吾無取焉。壽陵因山為體,無為封樹,無立寢殿,造園邑,通神道。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見也。骨無痛癢之知,頉非棲神之宅,禮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黷也,為棺槨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已。故吾營此丘墟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後不知其處。無施葦炭,無藏金銀銅鐵,一以瓦器,合古塗車、芻靈之義。棺但漆際會三過,飯含無以珠玉,無施珠襦玉匣,諸愚俗所為也。季孫以璵璠斂,孔子歷級而救之,譬之暴骸中原。宋公厚葬,君子謂華元、樂莒不臣,以為棄君於惡。漢文帝之不發,霸陵無求也;光武之掘,原陵封樹也。霸陵之完,功在釋之;原陵之掘,罪在明帝。是釋之忠以利君,明帝愛以害親也。
忠臣孝子,宜思仲尼、丘明、釋之之言,鑒華元、樂莒、明帝之戒,存於所以安君定親,使魂靈萬載無危,斯則賢聖之忠孝矣。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亦無不掘之墓也。喪亂以來,漢氏諸陵無不發掘,至乃燒取玉匣金縷,骸骨並盡,是焚如之刑,豈不重痛哉!禍由乎厚葬封樹。‘桑、霍為我戒’,不亦明乎?其皇后及貴人以下,不隨王之國者,有終沒皆葬澗西,前又以表其處矣。蓋舜葬蒼梧,二妃不從,延陵葬子,遠在嬴、博,魂而有靈,無不之也,一澗之閒,不足為遠。若違今詔,妄有所變改造施,吾為戮屍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知,將不福汝。其以此詔藏之宗廟,副在尚書、秘書、三府。”

顏之推《終制》

死者,人之常分,不可免也。吾年十九,值梁家喪亂,其間與白刃為伍者,亦常數輩;幸承餘福,得至於今。古人云:“五十不為夭。”吾已六十餘,故心坦然,不以殘年為念。先有風氣之疾,常疑奄然,聊書素懷,以為汝誡
今年老疾侵,儻然奄忽,豈求備禮乎?一日放臂,沐浴而已,不勞復魄,殮以常衣。先夫人棄背之時,屬世荒饉,家塗空迫,兄弟幼弱,棺器率薄,藏內無磚。吾當松棺二寸,衣帽已外,一不得自隨,床上唯施七星板;至如蠟弩牙、玉豚、錫人之屬,並須停省,糧罌明器,故不得營,碑誌旒旐,彌在言外。載以鱉甲車,襯土而下,平地無墳;若懼拜掃不知兆域,當築一堵低牆於左右前後,隨為私記耳。靈筵勿設枕幾,朔望祥禫,唯下白粥清水乾棗,不得有酒肉餅果之祭。親友來醊酹者,一皆拒之。汝曹若違吾心,有加先妣,則陷父不孝,在汝安乎?其內典功德,隨力所至,勿刳竭生資,使凍餒也。四時祭祀,周、孔所教,欲人勿死其親,不忘孝道也。求諸內典,則無益焉。殺生為之,翻增罪累。若報罔極之德,霜露之悲,有時齋供,及七月半盂蘭盆,望於汝也。
孔子之葬親也,云:“古者,墓而不墳。丘東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然則君子應世行道,亦有不守墳墓之時,況為事際所逼也!吾今羈旅,身若浮雲,竟未知何鄉是吾葬地;唯當氣絕便埋之耳。汝曹宜以傳業揚名為務,不可顧戀朽壤,以取堙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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