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風琴槍

管風琴槍

所謂的管風琴槍(organ Gun Gun

所謂的管風琴槍(organ Gun)是以其成排的槍管類似教堂中的管風琴的管子而得名,它們有時也被稱為排放槍(volley Gun),通常是將許多槍成排裝在小車上,可以很快地同時發射。當然它最主要的缺點就是裝填問題沒有解決,在發射後必須靠人力一支支地重新裝填,而且也沒有瞄淮可言。因此它的使用通常被指定到狹隘的地點做為防衛擊退大批敵人衝鋒之用。
最早的管風琴槍出現在西元 1339 年,Ghent 城的軍隊號稱有 200 門管風琴槍。西元 1453 年皮卡迪尼(Piccardini)之役,威尼斯的統治者 Bartolommeo Collenoi 配置了許多管風琴槍在他的部隊中。稍後,達文西也設計了不少排放槍,其中甚至有使用後膛槍和金屬彈殼的設計。
西元 1625 年,英國人威廉‧得魯蒙德(William Drummond)發明了雷霆槍車(Thunder Carriage),基本上是一種管風琴槍,並且宣稱只要兩個人操作就可以對抗一百個士兵。
在美國南北戰爭時,一種管風琴槍的變形:Billinghurst Requa Battery Gun 被交戰雙方用來掩護橋樑的防衛,以對抗敵人的衝鋒。
事實上,前膛槍的潛力幾乎已經被挖透了,要再增加射速就只有從裝填方式上找辦法。16-17世紀風行一時的風琴炮就是這樣:它是把很多小炮管或火槍管集中在一起(可多到50管以上)以提高射速,由於很多槍管排列在一起很像風琴,故有此名。槍管裝在特殊的筒內(像火箭炮一樣平行排列)或滾筒上(滾筒式,用一個曲柄轉動,一列射完了換下一列),一般有輪式炮架以增加機動性,每排槍管由一個總火道連線,只需點一次火一排槍就能同時發射,可算是最早的機槍了;但由於實在是太笨重且裝填不便,因此在炮射霰彈得到改進之後,風琴炮就被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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