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價排名

競價排名

競價排名顧名思義就是指通過競爭出價的方式,獲得某個網站的有利排名位置。其中搜尋引擎的PPC屬於競價排名的先驅,主要是以點擊付費的形式,點擊價錢高的信息獲得搜尋引擎的排名靠前,如果沒有被用戶點擊,則不收取推廣費。

定義

競價排名競價排名

 競價排名顧名思義就是指通過競爭出價的方式,獲得某個網站的有利排名位置。其中搜尋引擎的PPC屬於競價排名的先驅,主要是以點擊付費的形式,點擊價錢高的信息獲得搜尋引擎的排名靠前,如果沒有被用戶點擊,則不收取推廣費。。

競價排名中,PPC也是搜尋引擎的主要廣告收錄來源,美國著名搜尋引擎overture(2003年7月被雅虎收購)於2000年開始首次採用,目前被多個著名搜尋引擎採用。中文搜尋引擎百度、一搜等都採用了競價排名的方式。
百度競價排名推廣、全球最大中文搜尋引擎,按效果付費最低成本獲得大量用戶,尋找最具針對性的潛在客戶百度國內首創的一種按效果付費的網路推廣方式,用少量的投入就可以給企業帶來大量潛在客戶,有效提升企業銷售額。

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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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具體做法是,廣告主在購買該項服務後,通過註冊一定數量的關鍵字,按照付費最高者排名靠前的原則,購買了同一關鍵字的網站按不同的順序進行排名,出現在網民相應的搜尋結果中。

搜尋引擎用戶需要瀏覽分類目錄或輸入關鍵字才能找到其想要的信息,這是一個對用戶自然分流及篩選的過程,因此這些用戶最具有針對性。競價排名服務一次點擊只需按系統針對分類目錄和關鍵字自動給出的起始競價價格出價,提交的競價信息就可能出現在指定分類目錄和關鍵字的最前列,將得到大多數網民的點擊和訪問。

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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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排名的基本特點是按點擊付費,廣告出現在搜尋結果中(一般是靠前的位置)如果沒有被用戶點擊,不收取廣告費,在同一關鍵字的廣告中,支付每次點擊價格最高的廣告排列在第一位,其他位置同樣按照廣告主自己設定的廣告點擊價格來決定廣告的排名位置。

在搜尋引擎行銷中,競價排名的特點和主要作用如下:

1、按效果付費,廣告費用相對較低。

2、廣告出現在搜尋結果頁面,與用戶檢索內容高度相關,增加了廣告的定位程度。

3、競價廣告出現在搜尋結果靠前的位置,容易引起用戶的關注和點擊,因而效果比較顯著。

4、搜尋引擎自然搜尋結果排名的推廣效果是有限的,尤其對於自然排名效果不好的網站,採用競價排名可以很好彌補這種劣勢。

5、廣告主可以自己控制廣告價格和廣告費用。

6、廣告主可以對用戶點擊廣告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優點

1、見效快:充值後設定關鍵字價格後即刻就可以進入百度排名前十,位置可以自己控制。

2、關鍵字數量無限制:可以在後台設定無數的關鍵字進行推廣,數量自己控制,沒有任何限制。

3、關鍵字不分難易程度:不論多么熱門的關鍵字,只要你想做,你都可以進入前三甚至第一。

缺點

1、時效性無法延長,費用結束推廣效果就結束
2、廣告形式出現,信任度降低。
3、自主控制投放排名,跟客戶需求的匹配度低。

影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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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競價關鍵字的設定:

貴公司如果設定的關鍵字太少,就可能造成沒有效果的現象,少量的關鍵字覆蓋的範圍有限,所以貴公司應該儘量多設定一些關鍵字,跟產品相關的都可以,比如河北潤滑油,汽車潤滑油等等。最大限度的擴大覆蓋範圍,以達到最好的效果。

2.競價排名排名的先後:

據權威機構調查,有60%—70%的網民只訪問搜尋結果的第一頁,20%—25%的網民訪問第二頁,只有3%—4%的網民訪問所有的結果。所以排名的先後也是很重要的。

3.網頁的描述:

有時候會有這種情況,雖然企業排名在第一,但是卻沒有排名第三的效果好,用戶在看到搜尋結果後,對網頁的描述也是很關注的,如果描述使他不感興趣就不會去打開連結。所以有一個好的網頁的描述也是很重要的。

4.網站網頁的打開速度:

大家都知道現在用戶在瀏覽網站的時候有一個8秒鐘原則,就是網站如果在8秒還沒打開,他就會去關閉。如果咱們的網站有大量的動畫效果,或者其他的原因引起的網頁打開速度過慢,導致競價排名產生了費用卻沒有效果。

5.聯繫方式是否明確:

用戶通過百度競價排名找到了貴公司,對產品也很滿意,但是聯繫方式卻不容易找到,訪問者可能會失去耐心,不再尋找。這種現象也是經常出現的,因此聯繫方式必須要在醒目的位置,而且每個網頁上都要有。

6.是否要全國推廣:

您在使用競價排名的時候做的是全國推廣,這樣有很多外地的客戶通過競價排名看到了咱們的產品,但是卻由於地域的關係沒有聯繫貴公司,費用增加了,但是卻沒有效果。貴公司主要是面對河北市場,因此貴公司可以只選擇在河北省投放,這樣所產生的訪問也就是有效果的了,花費的費用和產生的效果可以達到讓人滿意的結果。

法律問題

競價排名競價排名

搜尋引擎在引入競價排名的商業模式之後,搜尋的過程加入了人為因素和商業利益,整個性質也就隨之發生了變化。本文試圖通過對近年來百度所涉典型官司的分析,來探討競價排名可能觸及的法律問題。

1、侵權。2007年5月9日上海大眾搬場物流公司狀告百度侵犯其商標權,稱其在百度網頁上鍵入“大眾搬場物流有限公司”、“等關鍵字後,競價排名網頁欄目中出現大量假借大眾搬家公司名義招攬生意的同行業企業網站連結。2008年6月25日,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認為,百度雖不構成直接侵權,但對於明顯存在侵犯他人權益可能的註冊用戶未盡合理的注意義務,主觀上存在過錯,客觀上給原告造成了損失,構成幫助侵權行為。百度應當就該侵權行為共同承擔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所謂幫助侵權行為,是共同侵權的一種,是指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8條規定,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為共同侵權人,應當承擔連帶民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在智慧財產權審判中引進了幫助侵權的概念。本案中,百度搜尋引擎通過競價排名的方式,人為地把侵權網站的連結提升到顯著位置,方便了他人實施侵權行為,所以被認定為幫助侵權。

2、壟斷。2008年10月31日,“全民醫藥網”向國家工商總局申請對百度進行反壟斷調查,百度是否涉嫌壟斷立即引起業界高度關注。根據國內知名調查機構艾瑞諮詢發布的中國2008年第三季度搜尋引擎市場調查報告顯示,百度網頁搜尋請求市場份額高達73.2%。根據《反壟斷法》“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規定,百度已經獲得了中國搜尋引擎市場的支配地位。一旦其濫用這種支配地位,則可被認定為壟斷。競價排名的反面——反向非競價則禁止的做法,一旦被查證屬實,將會被認定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3、廣告違法。2008年8月5日深圳律師黃維領狀告百度違反《廣告法》。儘管此案到目前仍然沒有結果,但百度競價排名所涉及的違法問題仍不容小視。根據《廣告法》規定,廣告是指商品經營者或者服務提供者承擔費用,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務的商業廣告。很顯然,百度競價排名符合該定義,應被視作廣告行為。中央電視台曝光了網民因百度競價排名提供的虛假信息而受騙的案件,百度競價排名再次成為被指責對象。根據《廣告法》規定,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廣告發布者須驗明廣告投放者的證明檔案、廣告內容。而百度在這方面顯然缺乏足夠的責任意識。不僅很多國家明令禁止發布廣告的產品在百度競價排名中隨處可見,如涉性用品、處方藥等,而且百度也往往沒有驗明廣告投放者的證明檔案和檔案,導致受害者一旦上當受騙卻找不到詐欺分子進行索賠。

百度競價排名造假系列

2008年9月8日,淘寶網以“為杜絕不良商家欺詐”為由,宣布全面禁止百度搜尋的連結,對其公正性提出抗議。淘寶稱,2007年淘寶網投放的百度競價排名點擊轉化率不足1個百分點,而淘寶商家自行投放的百度競價導流,需要上萬次點擊,花費近3000元人民幣才能通過百度構成一次交易。
2009年7月,百度再度因為競價排名被北京市三八整形醫院告上法庭,理由是從百度搜“北京市三八整形醫院”,出現的是其他醫院的連結。
受“競價排名”啟發,百度與數家公關公司合作,刪除搜尋結果上一些廣告合作夥伴的負面訊息,陷入競價除名醜聞。在網民披露的北京濤瀾通略國際廣告有限公司三鹿服務小組《三鹿集團公關解決方案建議》中被曝光三鹿集團曾打算用300萬廣告投放換取刪除該公司奶粉污染事件的負面新聞的醜聞。出現了轟動一時的三鹿門
2008年11月8日,首次有檔案證實,百度內部確實存在“公關保護”和“負面信息刪除”服務。檔案顯示,提高品牌信譽度正面輿論引導”,以及危機公關中“在網頁搜尋中禁止連結(活鏈)”都被百度作為“增值服務”向客戶推薦。該訊息傳出後引發業界一片譁然。

央視曝光

2008年11月11日在百度搜尋關鍵字“癌症”時的頁面,可以看到第1頁首4條含有“推廣”二字結果和右側一欄的全都是付費廣告。而排名第一的“我國癌症首席專家白希和談癌症的治療”連結(中國抗癌網),被央視證實為虛假欺詐網站。2008年11月15日和16日,中國中央電視台午間新聞欄目《新聞30分》連續兩天播出曝光百度競價排名黑幕,各大入口網站紛紛對此作出報導或者評論。據《新聞30分》報導,該台記者用腫瘤作為關鍵字在百度搜尋時,結果排名第一的為“中國抗癌網”,但其首頁介紹的中國中醫科學院腫瘤學首席專家、資深教授,中華醫學會腫瘤專業委員會特邀教授等多個頭銜的白希和教授經過中國中醫科學院院長秘書田毅和中華醫學會組織管理部崔新生核實,其組織中並無白希和一人。據百度線上網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客戶發展C5部銷售代表韓亮的說法,在百度搜尋結果排名上,“花的錢越多效果肯定越明顯。”同時,還曝出多宗因網站管理者拒絕交錢參加競價排名而被百度禁止網址的醜聞,有網民甚至稱百度的競價排名是“網路公害”。

百度競價排名被指過多地人工干涉搜尋結果,引發垃圾信息,涉及惡意禁止,被指為“勒索行銷”,網上曝光的百度銷售部門的檔案中,百度對其重點客戶承諾,“刪除負面新聞,提高品牌信譽度,正面引導輿論”將作為主要增值服務內容之一,以及在搜尋頁面實現“在網頁中禁止連結”等多個功能,引發了公眾對其信息公平性與商業道德的強烈質疑。
受此影響,在美國東部時間2008年11月17日開市的納斯達克市場交易中,百度的股價曾經一度下跌27%,至130.51美元,為自2007年5月以來的股價最低點,最終下跌25%至134.09美元。

在搜尋引擎行銷中,競價排名的特點和主要作用
(1)按效果付費,費用相對較低;競價排名
(2)出現在搜尋結果頁面,與用戶檢索內容高度相關,增加了推廣的定位程度;
(3)競價結果出現在搜尋結果靠前的位置,容易引起用戶的關注和點擊,因而效果比較顯著;
(4)搜尋引擎自然搜尋結果排名的推廣效果是有限的,尤其對於自然排名效果不好的網站,採用競價排名可以很好彌補這種劣勢;
(5)企業可以自己控制點擊價格和推廣費用;
(6)企業可以對用戶點擊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2010年7月,央視曝光了武漢警方破獲的假藥案:一盒假藥,成本31元,最終售價660元,其中高額利潤並沒落進假藥制售者的口袋,百度為假藥網站提供競價排名拿走75%收益。該新聞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百度深陷“百度假藥門”事件。

競價排名服務

競價排名是百度首創的一種按效果付費的網路推廣方式,用少量的投入就可以給企業帶來大量潛在客戶,有效提升企業銷售額。每天有超過1億人次在百度查找信息,企業在百度註冊與產品相關的關鍵字後,企業就會被查找這些產品的客戶找到。競價排名按照給企業帶來的潛在客戶訪問數量計費,企業可以靈活控制網路推廣投入,獲得最大回報。
在搜尋引擎行銷中,競價排名的特點和主要作用如下:
(1)按效果付費,廣告費用相對較低;
(2)廣告出現在搜尋結果頁面,與用戶檢索內容高度相關,增加了廣告的定位程度;
(3)競價廣告出現在搜尋結果靠前的位置,容易引起用戶的關注和點擊,因而效果比較顯著;
(4)搜尋引擎自然搜尋結果排名的推廣效果是有限的,尤其對於自然排名效果不好的網站,採用競價排名可以很好彌補這種劣勢;
(5)廣告主可以自己控制廣告價格和廣告費用;
(6)廣告主可以對用戶點擊廣告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百度競價排名,是一種按效果付費的網路推廣方式。用少量的投入就可以給企業帶來大量潛在客戶,有效提升企業銷售額和品牌知名度。
每天有超過數億人次在百度查找信息,企業在百度註冊與產品相關的關鍵字後,就會被查找這些產品的潛在客戶找到。
競價排名按照給企業帶來的潛在客戶訪問數量計費,企業可以靈活控制網路推廣投入,獲得最大回報。
競價排名,從狹義上說,是區別於百度搜尋引擎固定排名(火爆地帶)的一種按效果付費的搜尋引擎廣告模式,也叫百度競價排名、百度競價推廣或百度競價推廣服務。
從廣義上說,競價排名也可以是關鍵字競價廣告的通稱,包括雅虎競價排名、Google競價排名,也可以是阿里巴巴競價排名。
以百度競價排名為例,廣告的運作類似於廣告位的拍賣行為,價格高者廣告位靠前,主要特徵為:
1.不限制企業購買關鍵字的數量(關鍵字越多,廣告顯示機會越多,廣告費越多);
2.百度設定關鍵字拍賣起價(0.3元起,越冷門的辭彙起價越高,名曰商業價值越高,百度競價排名價格查詢);
3.企業對某關鍵字排位進行競爭,誰錢高誰排前(廣告質量度發生一定的影響);
4.前10位的廣告位位於百度搜尋引擎左側,即自然搜尋前面,10位以後位於第二頁右側。
相對於其他競價廣排名廣告,位於自然搜尋前面且無明顯標誌的百度競價廣告流量基數大,效果出現快,但是無效點擊數量最多。百度競價排名廣告對質量度的要求較低,但關鍵字選擇技巧卻非常的重要,這裡簡單的提出三點百度競價排名廣告最佳化技巧以拋磚引玉:
1.IT數碼類產品慎選百度;
2.堅決拒絕空泛的熱門辭彙;
3.智慧型匹配功能勿忘取消。

第三方外掛程式禁止百度競價排名奇虎被判侵權

因第三方“禁止廣告”外掛程式而引發的百度訴奇虎案一審塵埃落定。今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360瀏覽器開放平台因向用戶提供“禁止百度廣告”外掛程式被判侵權。

百度公司在起訴時稱,360極速瀏覽器、360安全瀏覽器向網際網路用戶提供的第三方“禁止百度廣告”外掛程式,在用戶使用“百度搜尋”服務時,該外掛程式會去除百度搜尋結果頁面上部、底部的推廣連結以及右側的全部內容,進而給百度造成了經濟損失。
奇虎方面則認為,用戶在上網瀏覽過程中,有選擇不看廣告推廣的需求和權力,為免受百度推廣的騷擾,才有第三方個人開發了“禁止百度廣告”外掛程式,此外掛程式本身具有合理性,再通過360瀏覽器外掛程式開放平台提供給用戶自主下載和使用,這種做法保障了用戶的知情權和自由選擇權,滿足用戶了需求,並不是侵權行為。
東城法院在今日出示的判決書上表示,搜尋引擎服務提供商提供推廣服務已是全球通行的的商業模式,正當的商業模式必然產生受法律保護的正當商業利益。360通過相關外掛程式禁止百度廣告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並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判令其在網站首頁刊登道歉聲明,並賠償百度公司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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