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城監獄

秦城監獄

秦城監獄,位於北京市北部,燕山東麓,西面群山重疊,北、東、南面則是一望平野。是中國最著名的監獄之一,曾關押過眾多高級別囚犯,有“中國第一監獄”之稱。 秦城監獄其前身是北平第二模範監獄(功德林監獄),位於德勝門外功德林廟街1號,專門關押重要犯人。南橋北秦,指的就是提籃橋監獄和秦城監獄。兩座監獄都是以囚禁高官與名人而著稱於世。1955年根據羅瑞卿部長的指示精神重新選址修建;在北京市北部的燕山東麓,小湯山附近建設新獄。1960年在蘇聯專家援助下修建。新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小湯山鎮附近的興壽鎮秦城村,並因地名而將這座監獄習慣稱呼為“秦城監獄”。秦城監獄一開始就由公安部直屬一處(預審)管轄,1962年後改由公安部預審局管轄。這裡先後關押過國民黨首要戰犯、各類大案要案的案犯、美蔣特務等,還有文化大革命中被林彪、“四人幫”反革命集團迫害的許多中央領導同志。

基本信息

監獄前身

歷史演變

秦城監獄圖片秦城監獄圖片

秦城監獄前身是功德林監獄,功德林1號的前身是國民黨北平第二模範監獄,所以這裡也稱“功德林”監獄。這座監獄是民國四年(即1915年)建造的。

北洋軍閥、國民黨政府、日本侵略軍等反動統治者占領北平時都曾管轄和利用過這座監獄。這座監獄是統治階級用來鎮壓人民的御用工具,也是反動派關押和迫害革命志士仁人的歷史罪證。中國革命的先驅李大釗烈士當年就是被關押在這裡,並在此英勇就義的。監獄大牆外面就是反動派處決人犯的刑場。解放後,在“功德林”大牆外面的地下,發現掩埋著一層層白骨。

進城後,攻德琳監獄由兩個部門(華北軍區軍法處和華北社會部審訊科)管轄,犯人也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華北軍區軍法處關押的犯人;另一部分是審訊科管的犯人。犯人們由兩個部門分別安置在東西監房內,各自管理。辦公室也是一個院子分為東西兩部分,各自辦公。1952年,軍法處搬走後,所有房屋全部移交公安部一局四處(執行處)。

1952年在“功德林”的大牆外邊蓋了一部分簡易平房,作為監獄幹部的家屬住房。但由於數量很少,有一部分幹部和家屬還得住在監房中。

隨著預審工作的深入開展,犯人也陸續增加。除了審訊科入城時帶進的幾百名在押犯以外,以後又先後收押了一些“三反”、“大鎮反”等運動中清理出來的犯人以及一些專案犯人,監房顯得愈發緊張。1954年以後,全國六個大區的戰犯管理處撤銷,全國除保留撫順戰犯管理所外,主要戰犯多集中在北京的“功德林”監獄。此外,在這裡還收押了一些外籍犯和特殊犯人。因此,當時犯人的管理問題成了預審工作中一個亟待解決的大問題,而首先急需解決的就是監房擁擠和管理上區別對待的問題。

設施介紹

在這座監獄裡沒有放風場地,沒有審訊室,也沒有衛生設施,甚至連個說得過去的廁所都沒有。每個監舍的面積很小,還不足2平方米。為防止犯人逃跑,整個監獄的外形呈“八卦”形,每一個八卦角是一棟監房,全部是磚木結構,監舍的出口很少,每扇門都是設在“八卦”的角上而反鎖著,地面鋪的青磚,監舍陰暗潮濕,再加上年久失修,幾十年來風風雨雨,隨時都有坍塌的危險。

生活條件

秦城監獄關押高官的牢房除了面積較大,有的還配有寫字檯、衛生間、坐式馬桶和洗衣機。一些在押官員除了“可看書讀報”,每天還有一段時間可看電視,一般集中在晚上7點到9點。某些身體欠佳的特殊囚犯,飲食可一日四餐,用餐標準和費用由國家規定和支付,家屬亦可私下打理。如衣服、日用品等基本生活用品可由家人提供。監獄雖有統一囚服,但這裡的囚犯一般可不用穿。近些年秦城監獄還關進一些其他的“特殊”罪犯,如危害國家安全罪犯、外籍犯、知密犯、國際間諜等。

統計數據

統計資料顯示,2004-2014年來被查處的副省(部)級以上高官超過100人。其中,除8人被執行死刑外,被判死緩的占11%,無期徒刑者占8%,有期徒刑10年以上者占21%,有期徒刑10年及10年以下者占15%。他們當中,絕大部分人被關押在秦城監獄,或在此服過刑。如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原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等等。

發展歷程

秦城監獄秦城監獄

公安部預審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的內部局,其序號曾多次變化。1958年12月2日,經國務院批准,公安部十九局(預審局)改為十四局。1961年2月20日,公安部預審局的序號由“十四局”改為“十三局”。1989年3月5日,公安部發出《關於印發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將各局、司重新編排序號,其中預審局仍編為“十三局”。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1994年3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辦發45號”檔案,印發了《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其中“三、內設機構”中,“(十四)預審局指導全國公安機關的預審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收審所的監管工作,承辦黨中央和國務院交辦的重大案件,管理秦城監獄。”1998年8月11日,《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發布,原“預審局”的編號“十三局”改為“監所管理局”,“預審局”這一局名消失。

文革爆發後,1967年9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鑒於公安部預審局兩派鬥爭激烈,機構癱瘓,同意公安部黨組提出的由北京衛戍區接管公安部預審局的請示。”1967年11月,該監獄被北京衛戍區軍管。1967年11月19日,公安部黨組向中央文革小組作《關於軍事接管十三局的情況報告》,內稱,擔任軍事接管的同志10月27日正式進入,10月28日開始交接,11月7日基本完成(包括秦城監獄);十三局建立軍管會,原十三局的大部分同志撤出,參加公安部學習班。1969年3月上旬,公安部在黑龍江省集賢縣筆架山原勞改農場、湖北省沙洋原勞改農場成立五七戰校(國務院各部委中,惟有公安部稱“五七戰校”,即相當於其他部委的五七幹校),公安部千餘名幹部連同部分幹部家屬及子女共近兩千人被下放五七戰校。秦城監獄原監管幹部也全部下放五七戰校勞動,至1972年11月才有第一批兩位原監管幹部調回秦城監獄。

1969年4月13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謝富治、北京衛戍區司令員溫玉成批准,撤銷公安部十三局,將“十三局軍管會”改為“秦城監獄軍管會”,改歸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建制,對外稱為“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第七大隊”。6月移交工作完成。

1972年7月2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副部長劉建章的妻子劉淑清在探視丈夫後寫了一封信,反映丈夫1968年2月至1972年6月關押在秦城監獄時遭受虐待。她通過在外交部工作的大女兒劉潤芬,把信交給能和毛澤東直接接觸的外交部的王海容、唐聞生,由她們轉交毛澤東。1972年12月18日,毛澤東將劉建章妻子劉淑清反映監獄虐待在押人員的來信批給周恩來。

1973年1月8日,周恩來審閱了公安部《關於貫徹執行毛主席對監管工作重要指示的報告》,同意將秦城監獄收歸公安部直轄。周恩來在該報告上親筆批示,要求“在一個月內整頓好,並定出新的規章,嚴格遵守,容許各省來開監管工作會議的人參觀批評和學習”,並建議衛生部再撥出兩個醫院的部分床位以接收在押人員住院治療。1月13日,公安部開始接管秦城監獄,歷時3個多月辦完交接手續。經過這次整頓,秦城監獄在押人員的飲食、居住和醫療條件均有改善。

此後,秦城監獄一直由公安部管理。在行政建制上,秦城監獄自建成之日起,便隸屬公安部十三局。在1980年代的體制改革中,隨著“法制”秩序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公、檢、法系統也實行了體制改革。1983年6月,依照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拘留、預審,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改造的分工原則,公安部和法務部曾聯合發出通知,將各地原來分別隸屬司法、公安、農墾系統的監獄和勞改農場統一移交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但秦城監獄屬例外。1998年公安部預審局(十三局)改為監所管理局(十三局)後,秦城監獄屬監所管理局(十三局)管轄。現設監獄長和政委,皆為副局級。

監獄改造

秦城監獄秦城監獄

“文革”前監獄蓋有4幢帶審訊室的白色樓房,排號為甲、乙、丙、丁。樓房一律三層,磚結構,坡頂。每幢樓房單獨成一個院落,樓前有一大片用牆圍起來,專供犯人放風的空地。每間監室有20平方米,內有單獨的洗手間,其中設有坐式馬桶和腳踏式沖水,並配有當時屬十分先進的洗衣機。

牢門是鐵皮包著的木門,房門上方與廁所馬桶齊腰部有“窺孔”,供哨兵對犯人24小時監視之用。房內的常置設施只有一張距地面一尺左右的矮床。需要寫材料時,管理人員才會送進一張國小生式的單人課桌臨時使用。但凳子是永遠沒有的,床鋪就是犯人平日坐的地方。重犯囚室內的牆壁是特製的,囚犯撞牆也不能自殺。

牢房的窗戶約一平方米大,距地面兩米多高,窗台向上傾斜,窗戶向上向外開啟。窗戶共有三層:紗窗、鐵柵和磨砂玻璃窗。室內所有永久性設施都被去掉稜角,打磨成圓形。

在大約有3.5米高的天花板上,安有一個光源微弱的燈泡,它被磨砂燈罩罩住,燈罩外包有鐵絲網。如此層層包裹,燈光自然十分暗淡。它的開關在牢房外,由看守操縱。

1967年,又加蓋了6棟樓閣、6座監獄大院,6座新監舍的排號順序為戊、己、庚、辛、壬、癸。

關押人群

秦城監獄從1960年建立,至2013年已有53年了,它在國內外是比較知名的,在國內也是比較現代化的高級監獄。從整體來說,它的部局是合乎實際要求的,堅固、實用、嚴密。秦城監獄一開始就由公安部直屬一處(預審)管轄,1962年後改由公安部預審局管轄。

按照關押對象的不同,秦城監獄50多年的歷史可以分成四個階段:

(1)第一階段,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關押的主要對象是滿清要員、日本戰俘和國民黨戰犯,軍銜至少在少將以上;

如:沈醉、王陵基、曾擴情、徐遠舉、廖宗澤、王靖宇、孔慶桂、湯堯、文強(原國民黨軍統局北方區中將區長)等人。

(2)第二階段,“文化大革命”時期,關押的主要對象是高級右派和所謂的“反革命頭目”;

如胡風(1955年)、馮基平(1966年,原北京市公安局長,曾主持修建秦城監獄)、王光美(1967年)、陸定一(1968年)、金敬邁等等。

(3)第三階段,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關押的主要對象是林彪和“四人幫”兩個集團的成員;

(4)第四階段,上世紀90年代以來,關押的主要對象是省部級腐敗官員。

如陳希同(原北京市市長)、成克傑原人大副委員長、鄭筱萸(原國家藥監局長)、陳良宇(原上海市委書記)、劉志華(原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軍(原鐵道部部長)、薄熙來(原重慶市委書記)等。

當然也關押過魏京 生、鮑 彤等政治犯。

澄清傳言

2011年12月6日,據黨建網報導,社會上曾廣泛流傳:一些犯法的文藝界知名人物也進過秦城監獄,如央視前文藝部主任趙安、知名詞作家張俊以和著名演員劉曉慶等人。但據調查,這些人實際上並沒有進過秦城監獄。2002年,北京市公安局的看守所因監舍改造,將一批重要犯罪嫌疑人轉往秦城監獄下屬的第一看守所內,其中就包括當時因涉嫌偷稅漏稅在押的劉曉慶。張俊以等人在出獄後還聲稱“在監獄放風時曾見過劉曉慶”,這說明他也不是被關在秦城監獄。至於劉曉慶後來自己說“在秦城監獄”如何如何,一位專家說:“那不過是借秦城監獄之名抬高身價罷了,秦城監獄不是什麼人都能進的。”

犯人待遇

秦城監獄與普通監獄不同,實行單獨放風制度,犯人初到秦城時並不能立即享受放風待遇。每次放風時

間20分鐘至1個小時不等,時間依當時獄中犯人的數目而定。放風地點為一塊用磚牆圍起的放風圈,一道高牆又將這個放風圈一分為二。兩個放風圈可同時使用,看守站在高高的中牆上,可一覽無遺地觀察兩邊格子中的情況。犯人一個一個地被單獨放出來,一人一格,隔著高高的牆,誰也看不到其他犯人。

平時,除國民黨戰犯接觸過相對較重的體力勞動外,犯人在秦城監獄多只有輕微的勞動,如做火柴盒,用麥秸編織草帽,這類勞動一般在囚室內進行。

秦城監獄的犯人在接受審訊時,先由一名看守通知,然後將他帶出囚室,前往審訊室。來到審訊室門前,將犯人送入室內,看守即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在室外等候。

進入審訊室後,犯人被帶到一張凳子前。據國民黨戰犯沈醉回憶,這張凳子與一般的凳子相比,有著特殊的講究。它的形狀像一個腰粗、兩頭細的圓鼓。他認為,做成這種形狀,是為了防止犯人拿它當武器,襲擊審訊人員。

在犯人被允許坐下之前,提審員首先向他交待“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在“文革”期間,則代之以朗讀牆上貼著的毛澤東語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民眾是真正的英雄,而我們自己則往往是幼稚可笑的”,等等。

在犯人的對面,有個半圓形的平台,台上有幾張由木桌拼起來,上面鋪著白布的審訊桌,審訊員和記錄員分別坐在桌子兩邊。在這裡,犯人還可以在有靠背的椅子上就座。

犯人接見家屬的地方設在同一幢監舍的接見室中。那是一個被中間的一堵牆隔斷的兩個小房間,中間牆上開有一個小視窗。在一般情況下,接見者和被接見者分處兩室,在小視窗處交談。

犯人家屬送給親人的物品必須在審訊室內交給管理人員,在一本接見人送物單上登記。被審定不能交給犯人的東西,在會見結束後立即責令帶回。接見完必須有管理人員在會見單上籤字,否則就不能走出監獄的鐵門。

秦城監獄圖片秦城監獄圖片

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秦城監獄犯人的待遇不盡相同。

在1960年監獄建成後,直至1967年監獄被北京衛戍區軍管前,監獄四個監區犯人待遇均較高,特別是最高級的204監區。204監區每間監房約達20多平方米,鋪有地毯,設沙發床。犯人一伙食標準比照部長級待遇,由獄方到北京東華門“三十四號供應部”採購。早餐提供牛奶,午餐和晚餐都是兩菜一湯,飯後每個犯人可得一個蘋果。這些蘋果是都是剛從冷庫運來,放在稻糠中以保鮮。該監區犯人還能配發固體飲料,每盒12塊,每塊可沏一杯檸檬茶;方糖則分咖啡色的和白色的兩種。以上供應日日如此,即使在三年困難時期也是一樣。負責給204監區犯人做飯的是特地從北京飯店調來的乙級廚師劉家雄,他做的菜里包括魚翅、海參。每天由204監區管理員何殿奎給該監區15位犯人送飯,每個犯人一個四層的飯盒,四層分別裝有米飯、兩個菜和一個湯,冬季里飯盒還要用棉罩保溫。各個飯盒的顏色都不相同,以示區分。監獄設有醫務室,有保健醫生和護士。

文革期間,1967年監獄實行軍管後,原來的所謂“舊公檢法”的那套管理制度被稱為“修正主義”、“和犯人同流合污”,全部取消。犯人遭受虐待和毆打,生活待遇大不如文革前。文革前曾住204監區享受高級待遇的潘漢年,文革後被重新逮捕,仍關押在秦城監獄,每天只能吃窩頭白菜,沒有肉吃。直至1972年毛澤東在劉淑清的信上作批示後,工作組進駐秦城監獄進行整頓,逐個找在押人員談話,問題才逐漸得到解決。這段犯人待遇惡劣的時期令當時的在押犯人印象深刻。

文革時的關押待遇

文革中折磨犯人的方式方法多種多樣,最簡單的有罰站,不給犯人喝水,坐“噴汽式飛機”,打罵也是家常便飯。受懲罰的犯人還會被戴上鐐銬,最嚴酷的是背銬。秦城監獄的建設者,原北京市公安局的副局長馮基平,在文革中就被戴上過這種鐐銬。許多人在那段時間內致瘋、致殘、致死。1972年初,毛澤東下了一道指示,對監獄約法三章:一、讓犯人吃飽;二、讓犯人睡足;三、沒有病症時才可以審訊。

著名犯人

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間,王力、關鋒、戚本禹曾先後入獄。

秦城監獄還關押過滿清要員、國民黨戰俘(如:沈醉、王陵基、曾擴情、徐遠舉、廖宗澤、王靖宇、孔慶桂等人)、四人幫、班禪喇嘛、陳希同、張東蓀(1968年)、金敬邁、魏京 生、成克傑、陳良宇等“高級別”的囚犯,特別是政治犯。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746萬餘元,最終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位居副部級高位,張春江是中國電信行業“落馬”官員中級別最高的一位。2011年8月1日是張春江10天抗訴期期滿之日,張春江的辯護律師周新廣表示,張春江目前已放棄抗訴。據悉,張春江目前羈押在秦城監獄。

關押囚犯

秦城監獄犯人的編號分為前後兩個階段。自1960年監獄建成起,犯人編號大多為兩位數字。如潘漢年編號64,袁殊65,楊帆66。饒漱石的編號在全監獄獨一無二,為0105。文革開始後,1967年監獄實行軍管,犯人編號改成4位,其中頭兩位為年份,後兩位為關入監獄的順序。如戚本禹為6821,王力為6822,關鋒為6823,他們即分別為1968年入監的第21、22、23個犯人。這種4位編號法一直沿用至今。如吳學燦的編號為8929,王寶玉的編號為9004。

秦城監獄建立之初,關押過原中國國民黨戰犯(如沈醉、王陵基、曾擴情、徐遠舉、廖宗澤、王靖宇、孔慶桂等)及滿洲國戰犯。與此同時,犯有嚴重錯誤的中國共產黨黨內及黨外高級幹部也被關押於此。早期關押的犯人有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案及饒漱石、潘漢年、楊帆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饒漱石、潘漢年、楊帆,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主犯胡風等。

文革開始後,特別是1967年底監獄實行軍管後,監獄犯人猛增。著名的如王力、關鋒、戚本禹於1968年先後入獄。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張東蓀(1968年)、金敬邁等也在這一階段入獄。文革中,林彪的親信(文革後被定為林彪反革命集團)吳法憲、邱會作、江騰蛟等在九一三事件後先後被關入秦城監獄。文革後,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即四人幫也進了秦城。

1979年後,監獄犯人除了政治犯如魏京生、鮑彤等外,隨著高級幹部貪污案的不斷揭發,陳希同、成克傑、陳良宇等高級別貪官也被關進了秦城​。

監獄軼事

農場裡的“體育學院”

秦城監獄秦城監獄

新中國成立後,國民黨高級戰犯,被集中關押在位於北京德勝門外的功德林監獄。1958年10月,公安部戰犯管理所組織身體強壯、有勞動能力的戰犯,到京郊小湯山的秦城農場參加勞動。據原國民黨軍統局北方區中將區長文強回憶,他們到達農場後發現,一塊地皮上圍起了高牆,還拉著電網,裡面正在蓋房子。一些戰犯好奇地問帶隊的公安幹部:“這是什麼地方?”得到的回答是:“這裡正在修建一所‘體育學院’……這是很先進的‘體育學院’,是跟蘇聯人學的。”

1960年春,這些戰犯又被送到了這裡。他們此時才恍然大悟——所謂的“體育學院”,原來就是他們的“新家”秦城監獄。

第一批被送進秦城監獄的戰犯,共有200多人,都是在解放戰爭中被俘的國民黨要員和高級將領,包括級別在軍長以上的將領、省主席以上的文官和將官以上的特務。

剛走進秦城監獄,戰犯們就發現,這裡的設施比功德林監獄好得多。當時,監獄大院裡有4棟樓,他們被關在離大門最遠的那棟里。每間牢房都很大,裝著白色的玻璃,能透進明亮的光線,但從裡面看不到外面;牢房內有衛生間、洗臉盆和抽水馬桶,水龍頭的開關是用腳踩的那種。每層樓都有淋浴設備,還配有洗衣機。

戰犯們很快又發現,在秦城監獄,他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比如,監規沒有以前那么嚴了,由他們自己選出的學習組長制定有關規章制度;經常開展集體活動,只在犯錯誤時才被關禁閉;可以在監區內走動,參加勞動時還能到監獄外活動……甚至還有專人為軍銜在少將以上的戰犯洗衣服。

不過,這畢竟是一座監獄。一些戰犯在外出參加勞動時發現,從牢房門口到監獄大門,要通過9個大小不同的鐵門。他們因此戲稱自己是“九門提督”。

犯人們的“別樣”生活

由中共黨史出版社出版的《秦城戰犯改造紀實》一書,披露了國民黨戰犯和其他犯人在秦城監獄裡的一些情況:

1981年1月,特別法庭對江青進行宣判。1981年1月,特別法庭對江青進行宣判。

所有被押送到秦城監獄的犯人,首先要在一間小屋內接受檢查,不適合帶入牢房的東西,如鞋帶等,都會被扣留。緊接著,他們會領到統一的黑色“制服”,以及生活必需品,如毛巾、臉盆、牙具、飯碗、手紙等。隨後,管理人員帶著他們進入相應的監區,移交給相應的負責人……

在秦城監獄的普通監區,犯人們住的通常是集體牢房;每人每月的一伙食費為30元左右,需自備飯盒;到了吃飯時間,管理人員會通過專門的送飯視窗,將飯菜送進去;每天的正餐一般是“一菜一湯”,以及用米、面、粗糧混合做成的主食。而高級戰犯們大多在高級監區,住的是單人牢房;每人每月的一伙食費一般為120元左右;一日三餐中的正餐,大多為兩葷一素一湯;由監獄統一配送飯盒,而且是開門送飯;每周一還能得到牛奶、水果之類的補品。

每天早上7點,犯人們聽到哨聲後起床,晚上9點聽到哨聲後準時睡覺。平時,即便是在白天,他們也不能躺在床上。晚上睡覺時,普通犯人的牢房不熄燈,他們不能背對著監視窗睡覺,也不能將手放到被子裡,否則就會被叫醒接受訓話。此外,犯人們不能大聲喧譁,也不能亂寫亂畫、唱歌、做鬼臉等。

秦城監獄對犯人放風的時間也有嚴格規定。高級犯人每周都有1-6次單獨放風的機會,每次20-60分鐘。牢房外的平地上,有一個個用高牆隔成的方格。放風時,一名犯人在一個方格里活動,而看守則站在高處進行監視。

“四郎探母”事件

1960年10月,毛澤東在同美國著名作家斯諾談話時說:“我們的監獄不是過去的監獄,我們的監獄其實是學校,也是工廠或者是農場。”國民黨戰犯進入秦城監獄後,互稱“同學”,開始接受思想改造、勞動教育和學習互助。

被關在秦城監獄的大部分戰犯,都能腳踏實地接受改造,但也有人態度消極。原國民黨陸軍副總司令湯堯,就是出了名的落後分子。他整天吊兒郎當,經常諷刺積極接受改造的人。有一次,湯堯為此受到批評後,在衛生間裡高唱《四郎探母》——“我好比,籠中鳥,有翅難展……”明顯是在發泄心頭的不滿。另一名戰犯聽到後質問他:“這樣一個嚴肅的改造機關是‘籠子’嗎?你是什麼樣的鳥?你要展翅飛回台灣嗎?”

第二天,監獄裡召開對湯堯的批判會,讓他檢討唱《四郎探母》的思想根源。一開始,他不慌不忙地辯解說:“我對同學的批評有牴觸,想效仿‘阿Q精神’,來一個自我安慰,把自己比作被同學囚禁在籠中的小鳥,希望能展翅飛到人民行列中去,為祖國建設作貢獻。”這種檢討顯然無法過關。在管理幹部的追問下,湯堯最終承認他想早日逃到台灣,繼續與共產黨作對。管理幹部們聽罷點點頭,隨即結束了批判會。

這一下,湯堯犯起了嘀咕。其他戰犯也都認為,他肯定會受到重罰。但出人意料的是,管理幹部反倒表揚了湯堯:“你們當中有這樣思想的人很多,只是沒有人敢這樣暴露。政府鼓勵大家暴露思想,暴露了就會慢慢地去改;不暴露的人,不等於就沒有。我們相信最後絕大多數的人,能完全去掉這種思想。”

“吃軟不吃硬”的湯堯,被管理人員的這番話打動了。不久,其他戰犯發現,他有了積極的改變。

“勞動積極分子”

“經過勞動改造,使之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這是改造國民黨戰犯的目標。但多數戰犯過去都是養尊處優的人,讓他們自願參加勞動,談何容易。

最初,秦城監獄的管理幹部,只讓高級戰犯們象徵性地參加一些勞動。後來,管理幹部宣布了“自動報名,量力而行”的辦法,要求他們每周都要從事一定時間的勞動,如縫紉、理髮、洗滌、修鞋、燒開水等。但自認為沒有勞動能力或不感興趣的人,也可以不參加。

對於這一辦法,一些年齡較大、身體不好、有牴觸情緒的戰犯嘀咕道:“沒有幾年活頭了,再勞動也還是一個戰犯!”但也有態度積極的。國民黨保密局雲南站少將站長沈醉,當時不到50歲,在高級戰犯中算是年輕力壯的。他報名參加了縫紉組、理髮班和送飯組。

沈醉雖然積極,但畢竟乾什麼都“手生”,因此鬧出了不少笑話。他愛上了踩縫紉機,但常常把機針弄斷。每到這時,他都會急得滿頭大汗,擔心被扣上“損壞公物”的帽子,就連忙寫檢討,說自己“粗枝大葉、不愛惜公物”等,請求處分。

沈醉還喜歡給人理髮。剛學會理髮不久,一次,他拿著剃刀給另一名高級戰犯刮頭髮,剛動手就聽到對方大聲叫“痛”,幾乎與此同時,他正在打理的腦袋上冒出了一股鮮血。這次“事故”之後,沈醉意識到自己的“刀功”還很差,便更加刻苦地練習,不久就成了“秦城監獄頭把刀”。

高牆裡的“探長”

在所有戰犯中,原國民黨軍統局北方區中將區長文強的改造經歷,最為傳奇。

文強是毛澤東母親文七妹的堂侄。他小時候是毛澤東弟弟毛澤覃的玩伴,在黃埔軍校讀書時是周恩來的學生,畢業後成為骨幹共產黨員。但後來,他背叛革命,成為戴笠手下的一名老牌特務。剛被關進功德林監獄時,文強拒絕寫悔過書,並大喊:“我曾任紅一師師長兼政委,毛澤東是我表哥,朱德是我上級,周恩來是我老師和入黨介紹人,林彪是我部下,劉少奇家離我家不到20里路。是他們沒有把我教好,要寫悔過書應該他們寫,我不寫。”

到秦城監獄後,眼看一批批完成改造的戰犯都獲得了特赦機會,文強的思想也開始發生轉變,表現越來越好。後來,他甚至當上了戰犯小組的學習組長。

此外,文強還發揮“技術特長”,成為高牆裡的一名“探長”。

一次,縫紉組在清點衣服時,發現少了幾件棉背心。文強不動聲色,讓原軍統少將站長黃康永暗地裡進行“偵察”。黃康永在自己值日那天,趁著打掃衛生的機會,把每個人的鋪位都“摸”了一遍,發現有個戰犯的枕頭特別鼓。文強無權搜查,只得將情況匯報給監獄的管理幹部。幹部們以“防止危禁物品被帶進監房”為由,檢查了“小偷”的枕頭和被子,找到了棉背心。事後,文強並沒有告訴其他組員,而是單獨跟“小偷”談心:“大家過去都是國民黨高級將領,不要做這些出格的事,現在到了新社會,更應該同甘苦。”從那以後,秦城監獄裡再也沒發生過類似的事情。

通過思想改造、勞動教育和學習互助,關押在秦城監獄裡的200餘名國民黨高級戰犯,相繼過上了新生活。1975年,最後一名國民黨戰犯也走出了秦城監獄。

中國監獄百科

廣義的監獄指關押一切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狹義的監獄指 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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