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倉納粟磚

社倉納粟磚

社倉納粟磚,隋朝時期銘文磚,傳河南省洛陽市出土。

社倉納粟

隋朝時期
傳河南省洛陽市出土


長32.5厘米、寬16厘米、厚6.4厘米
這塊磚上端殘缺,有銘文為"大業五年十一月廿三口,納社倉粟壹萬伍仟碩(石)訖,倉吏劉口、史趙方、倉督劉冠、正李璣"。這是當時社倉向官府交納粟糧的磚刻。據《隋書·長孫平傳》記載,隋開皇三年(公元583年),長孫平為度支尚書,見天下州縣多遇水旱,百姓不給,便奏令每年秋天家出粟麥一石以下,貧富差等,儲之間巷,以備災年救濟百姓,名曰義倉,又名社倉,由社司掌管。但至開皇十五年(公元595年),統治階級藉口義倉管理不善,規定將西北諸州應交義倉的糧食都交到官倉,次年又將西北諸州義倉改歸縣級官府掌管。此磚記載了這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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