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萬程

九年,啟任杭州知府。 海寧民大憤,集眾圍哄吳家。 他又列罪狀詳申,院司不能奪,卒誅吳中彥。

初任戶部主事,後為九江稅官,刻稅例於石,令商民自行納稅。又禁苛索,歲額既滿,其他稅收一律免除。天啟五年任徽州知府。方至,所屬歙縣發生吳養春冤獄事件。吳養春是歙縣富戶,被族人誣陷,朝廷派錦衣衛逮捕吳氏父子,沒收其資產,又窮治株連無辜。徽民憤怒,執火包圍錦衣衛寓館。他為避免事態擴大,趕去勸阻,並遣吏卒乘夜送走錦衣衛。同時,縱吳養春之子逃走,釋放受株連的人,盡焚案卷。歙民大歡。黃山產木材,魏忠賢閹黨奏年課稅銀三萬兩。他偕歙縣知縣調查,核實稅額實不能過萬兩。思慮正義不能伸張,即封府印授丞,穿上僧衣,走還湘潭。後被魏忠賢削除官籍,貶為平民。
崇禎元年(1628)閹黨被除,復被啟用為常州知府。屬吏以“常例”告知,超收稅銀.3000兩,例歸知府。他責斥說:“既說是稅,不上繳朝廷,就該用於百姓,何來常例!”不受。四年,以病免職家居。九年,啟任杭州知府。海寧吳中彥父子作惡多端,巡撫下令懲辦,反被罷官。海寧民大憤,集眾圍哄吳家。憲司欲坐貧民“叛亂”,興大獄。石萬程到任後逮捕吳中彥,並拒收吳賄銀萬兩,說:“這是他們慣用伎倆,不申國法,我不罷休!”向院司報以極惡,被駁回再審。他又列罪狀詳申,院司不能奪,卒誅吳中彥。杭人刻印《卻金頌》和《殛豕安民錄》張貼。貪賄者視其為眼中釘。
時浙江溫州、處州沿海一帶海盜猖獗,兵備道虛冒兵額,侵吞軍糧,兵不能用。溫州、瑞安告急,朝廷升石萬程為溫、處兵備道員。他築炮台,嚴巡守,除內諜,絕寇糧。海盜被困月余,請求招撫。乃收寇船40餘艘,火器1600件,遣散3000餘人,留頭目120人分發各防地效力,海疆漸寧。崇禎十三年(164o)辭官歸,卒於途中。著有《藕花居文集》等。明亡百餘年後,三吳兩浙間有駕船來湖南的人還問:石公清官,子孫後代至今還好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