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士價

甘士價自幼好學上進,孜孜不倦,為人所稱道。 已丑年(1589年)升為湖北按察史(正三品,為一省司法長官)。

甘士價,字維藩,號紫亭,本縣龍舌甘家坳人,後遷導城郊水東坊。生於明嘉靖年間(約1545年),卒於萬曆成戊申年(1608年)。甘士價自幼好學上進,孜孜不倦,為人所稱道。舊志上說他“家貧力學,具文武資”,“弱冠通籍政事”。明萬曆元年(1573年)癸 科中鄉試舉人;次年赴京應甲戊科會試,他因不循務名實的“句讀和”“時文”(即八股文),力主經世致用,悉心時務,幫在會試中以中庸序語應考見黜,榜上無名。至萬曆五年丁丑科,以特奏名,經複試,始中沈懋學榜進士。初知黟縣(今安徽),以廉能調丹陽縣(今江蘇),後又擢山東道御史(官居五品)。為御史時,朝廷間有些官司員不以國計民生為務,日事爭訐,勾心鬥角。士價乃以“和表”上疏,強調團結,大得朝野稱許。其檢閱山海、居庸、紫金三關及薊密、永昌、保定等處。勵將飭 ,招兵買馬,貯糧備草,整頓財政,對加強邊防、防止外敵入侵起了一定作用。已丑年(1589年)升為湖北按察史(正三品,為一省司法長官)。其時,當地發生大饑荒,士價設法賑濟災民。辛卯年(1591)調江蘇按察史,他不畏強暴,為民除害,名振一時,不久,又掌河南道印,他認真清理積案,整頓司法,政績顯著,進大理寺左少卿(全國最高司法審判機關之副長官)。已 年(1599年)為右 都御史巡撫鳳陽。甲辰年(1604年)調兩浙(浙東、浙西)巡撫。
在兩浙巡扶任內, 是甘士價一生最光輝的時期。《浙江省通志》載:他一到任就選用賢能,淘汰冗員,禁止宴會、娛樂、嫖賭、溺女等惡習。自己以身作則,生活儉樸,禁止濫加稅收,並開行商以通有無。尤其重視農業生產,興修水利,僅疏浚南湖就能灌田萬畝。他還在杭州創立武林書院,經常講學其中。他教育學生要反覆實踐,各盡人道,近則福家鄉,遠則福邦國,在 序則為良土,登科目則為賢臣,退而不仕則與人共勉於善,以維世風,戊申年(1608年),浙江省發生200年來所未有的特大水災,士價疏留糟糧十萬擔,請發帑金賑濟, 緩織造,經蘇民困,救萬民水火。同年10月,召人為大理寺卿(全國最高司法審判機關長官,從二品)。但終因積勞成疾,一病不起,未能赴任。為緬懷他和功績,經朝廷核准,要杭州府芝松里武林書院之陽建立了《甘公祠》,供人瞻仰。甘士價墓御水東九子嶺。萬曆四十三年遺江西而政司贛南嶺北道葉其藩論祭,有祭文一篇,建國後,九子嶺的甘士價墓尚保存完好,惜於“文公大革命”中被毀。
甘士價從政30多年,大部分是在外地度過的。在本縣的業績,主要有明萬曆年間重修嘉定橋,並置田租500石為護橋之用。舊縣成載有他的《重修儒學記》、《請發帑金賑濟和寬織造疏》和《撫浙勉在會諸生文》等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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