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瑪曲縣

甘南藏族自治州瑪曲縣

瑪曲縣位於甘肅省南部,以四川省為鄰。總面積10190平方千米。總人口4萬人(2004年)。縣人民政府駐尼瑪鎮,郵編:747300。代碼:623025。區號:0941。拼音:MaquXian。

基本信息

甘南藏族自治州瑪曲縣甘南藏族自治州瑪曲縣

行政區劃

瑪曲縣轄1個鎮、7個鄉:尼瑪鎮、歐拉鄉歐拉秀瑪鄉阿萬倉鄉木西合鄉齊哈瑪鄉采日瑪鄉曼日嗎鄉

政區沿革

瑪曲,系藏語,意為黃河。因臨黃河而得名。1955年設縣,1961復置。
1955年12月26日國務院批覆同意撤銷甘南藏族自治州原屬的舟曲碌曲瑪曲3個行政委員會的組織,並分別設舟曲縣、碌曲縣、瑪曲縣。瑪曲縣管轄的區域是:原屬夏河縣歐拉三喬科卓格尼瑪齊哈瑪4大部落,並且仍按4大部落進行工作。縣人民委員會駐卓格尼瑪部落。6月16日成立。1958年12月20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82次會議決定撤銷碌曲、瑪曲2縣,將原2縣的行政區域合併設立洮江縣。洮江縣駐尕海。1961年12月15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114次會議決定:恢復瑪曲縣,以合併於洮江縣的原瑪曲縣行政區域為瑪曲縣行政區域。
2000年,瑪曲縣轄8個鄉:尼瑪鄉、阿萬倉鄉、齊哈瑪鄉、采日瑪鄉、曼日瑪鄉、歐拉秀瑪鄉、木西合鄉、歐拉鄉。 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全縣總人口41399人,其中各鄉鎮人口(人):尼瑪鄉13449歐拉鄉3883歐拉秀瑪鄉2465阿萬倉鄉4727木西合鄉2557齊哈瑪鄉4280采日瑪鄉4063曼爾瑪鄉5975。  瑪曲,系藏語“黃河”之意。位於黃河上游,即所謂的河曲地區,縣名因之。瑪曲縣地處甘、青、川三省的交界處,屬高山草原區,沃野遼闊,是天然的優良牧場,自古為遊牧民族活動的場所。拉卜楞寺建立後,這裡的大小部落成了該寺的“拉德”(神民)、“穆德”(政民)、“曲德”(教民),直接受拉卜楞寺政教勢力的控制。1928年建立夏河縣後,劃歸夏河。1943年設立信義、自由、歐拉3個鄉。解放後,於1955年建縣,1960年與碌曲合併為洮江縣,1962年分縣,縣治設在美都塘。瑪曲縣下轄歐拉秀瑪、歐拉、尼瑪、曼瑪、采日瑪、齊哈瑪、阿萬倉、群強8個鄉,面積約1萬多平方公里,有人口2.57萬多人,基本上是藏族。瑪曲縣是甘南州的主要畜牧業基地之一,所產河曲馬遠近聞名。瑪曲縣轄1個鎮、7個鄉:尼瑪鎮、歐拉鄉、歐拉秀瑪鄉、阿萬倉鄉、木西合鄉、齊哈瑪鄉、采日瑪鄉、曼日嗎鄉。

歷史

瑪曲縣位於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地處青、甘、川三省交界,是青藏高原東部邊緣上一個藏民族為主,多民族聚居的純牧業縣。也許出於黃河對這片神奇土地的迷戀她流經我縣並形成180度的大轉彎,把美麗的瑪曲擁容在這獨特的第一灣里,構成了草原上這一秀麗的風景線──黃河首曲。
瑪曲地區,古稱羌區錫支河流域。遠古稱占據高原三峰者藏族六姓氏之一,以白鹿為圖騰的董氏(即党項)即迷所屬瑪柯繁衍於此(《安多政教史》)。春秋戰國時,董氏後裔已發展成許多部落。秦時仍屬滇零之"種存部"。晉北朝時,黃河首彎部屬党項彌藥地區。隋時大部屬河源郡。唐時屬吐蕃將軍悉參(節度使)多彌衛(衛府設在河曲)屬同恰(州)九州六部之──瑪柯(藏語、意為河曲)董氏。宋時,屬吐蕃諸部脫思麻(多彌)地區。元時屬吐蕃等處宣慰司之脫思麻路,此地仍沿稱零地。明朝時,除卓格尼瑪屬陝西都司洮州衛外,其餘屬朵甘都司贊善王分地──巴西諸郡。清時隸蒙古厄魯特和碩特部,1723年發生"羅卜藏丹津事件"後,屬清朝欽善辦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務大臣管轄。1777年興起的拉卜楞之盟在河曲首先組成流官制歐拉部落。1898年河曲南山全歸拉卜楞管轄。1928年隸夏河縣。1953年3月中共甘南工委派歐拉工委和歐拉行政工作組進入瑪曲開展工作,9月設立瑪曲行政委員會。1955年6月,經甘肅省人民委員會批准正式設縣。
因"瑪曲"系藏語黃河的譯音而得名,稱瑪曲縣,隸屬甘南藏族自治州。1959年1月,瑪曲、碌曲合併,稱洮江縣。1962年1月,撤銷洮江縣,恢復瑪曲、碌曲縣,行政仍屬甘南藏族自治州.全縣轄8鄉36個村委會,一個畜牧試驗站和一個大鹿養殖場。

產業

總面積10190.8平方公里,總人口3.82萬人,其中:牧民人口3.08萬人。自建縣以來,我們已經走過了四十餘年的歷程。四十餘年來,特別是自改革開放以來,全縣各族人民在歷屆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始終堅持"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按照"以牧為主,多種並舉"的發展思路,使我縣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項事業得到迅速發展。目前,全縣社會穩定,民族團結,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各項事業蒸蒸日上,全縣各族人民正敞開縣門以草原兒女特有的豪邁與熱情,趁改革開放的春風,迎接所有熱愛瑪曲的海內外有識之士來我縣參觀旅遊、投資建廠,共同開發這塊風水寶地。
瑪曲縣在經濟協作與開發上擁有區位、資源和政策三大勢,具有很大的開發潛力和廣闊的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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