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爾拉斯

瓦爾拉斯

瓦爾拉斯Walras,(Marie-Esprit-)Leon(1834.12.16,法國埃夫勒~1910.1.5,瑞士蒙特勒附近的克拉朗) 法裔瑞士經濟學家。1865~1868年和L.薩伊(J.-B.薩伊之孫)創建了一家為生產合作社服務的銀行。在瑞士洛桑學院開創了後來以“洛桑學派”著稱的經濟學學派(1870~1892)。《純粹政治經濟學綱要》(1874~1877)是最早用數學方法對一般經濟均衡進行全面分析的著作之一。瓦爾拉在完全自由競爭社會制度這一假設下,創立了一種數學模型,其中生產要素、產品和價格會自動調節達到均衡。這樣,他把生產、交換、貨幣和資本各方面的原理聯繫起來。

基本信息

基本介紹

瓦爾拉斯 瓦爾拉斯

瓦爾拉斯是邊際效用價值論的創建人之一。他把邊際效用稱為“稀少性”,認為商品的稀少性隨消費量的增加而遞減,並同購買商品時支付的價格成比例;消費者購買時,力求使他的每一單位貨幣能買到的每一種商品的效用量相等,這時,他得到最大的效用,即處於均衡狀態。他在經濟學中使用了數學,研究了使一切市場(不是一種商品的市場,而是所有商品的市場)都處於供求相等狀態的均衡,即一般均衡,成為西方數理經濟學和一般均衡理論的創建者和主要代表。他的一般均衡分析方法被西方經濟學所普遍使用。他把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看作最理想的制度,但也主張國家根據正義原則干預經濟,例如土地國有化。著有《純粹政治經濟學綱要》、《社會經濟學研究》、《實用政治經濟學研究》等。

瓦爾拉斯生活於法國1848年革命的年代,他擁護推翻法國王朝,但不贊成革命。他反對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其原因據說在於馬克思把勞動當作為價值的唯一源泉。他認為,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是最理想的制度,但在分配問題上,主張國家應根據正義的原則來進行干預。他支持土地國有化,認為這可以保證人們得到均等的機會。他反對P.-J.蒲魯東和L.勃朗,宣稱他們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案違反科學的經濟原理。

瓦爾拉斯的經濟思想在很大的程度上受到法國經濟學家的影響,包括 F.魁奈、 孔狄亞克(1715~1780)、A.A.庫爾諾(1801~1877)和他的父親A.瓦爾拉斯(1800~1866)。後者的土地國有化、賦稅改革和效用價值論等主張構成瓦爾拉斯經濟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瓦爾拉斯企圖從純粹理論、套用理論和社會經濟三個方面對經濟學進行研究,但他的主要貢獻被認為是在純粹理論方面,即建立了他的一般均衡論(見洛桑學派),這一理論在一定程度上來源於瓦爾拉斯的三種觀點:

①邊際效用價值論。邊際效用是一般均衡論的價值論的基礎。瓦爾拉斯把邊際效用稱為“稀少性”。他宣稱:商品的稀少性隨著它的消費量的增加而遞減,並且與購買商品時支付的價格成比例,消費者在進行購買時,力圖使他每一元貨幣所能購買到的每一種商品的效用量相等。這時,他得到最大的效用,即處於均衡狀態。瓦爾拉斯的效用論被稱為“基數效用論”,即認為效用可以用1、2、3 等數值來衡量。他的有關效用的說法使他和英國的W.S.傑文斯和奧國的C.門格爾並列為在19世紀70年代興起的邊際效用學派的創建者。

②在經濟研究中數學方法的使用。對瓦爾拉斯而言,數學方法是研究經濟理論的唯一合乎邏輯和科學的方法。在他看來,只有使用數學才能對經濟理論加以確切的論證和說明。他的主要研究結果一般均衡論,就使用了微積分學和大量的聯立方程。由於這個原因,瓦爾拉斯也被認為是西方經濟學數理學派的人物之一。

邊際效用 邊際效用

③經濟變數之間的相互關係和影響。瓦爾拉斯認為,各種商品和勞務市場的供求數量和價格是相互有關的,一種市場上的價格和數量的變化會影響其他市場的供求關係。因此,在考察經濟問題時,不能僅僅研究一個市場上的供求情況,還必須同時研究其他一切市場上的供求情況。由於變數之間的相互影響,只有當一切市場都處於均衡狀態,個別的市場才能處於均衡狀態。研究者不能滿足於找出一個市場的數量和價格的均衡量,還必須找出能使一切市場供求相等的全部價格和數量系列。這種一切市場都處於供求相等狀態的均衡被西方學者稱為一般均衡,以便和A.馬歇爾的局部均衡相區別。

瓦爾拉斯的一般均衡論實際上研究一個以利己心為經濟動力的虛構的社會,在其中,消費者追求最大的效用,企業家追求最大的利潤,生產要素的所有者追求最大的報酬。對於這樣一個社會,在一系列嚴峻的假設條件下,瓦爾拉斯企圖證明,該社會存在著穩定的均衡狀態,即存在著安定和有秩序的狀況。

對現代西方經濟學,瓦爾拉斯具有重大影響。他的效用論是個體經濟學的一個組成部分,他的在經濟研究中使用數學的主張已經變為經常存在的事實。他的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已經在西方經濟理論中被普遍使用。儘管他的一般均衡論本身留下許多理論缺陷,西方經濟學家正在設法加以彌補並且對該論本身加以發展。著名的W.里昂惕夫的投入產出分析來自瓦爾拉斯的一般均衡論中某些組成部分。

瓦爾拉斯

(1858-1873年)

瓦爾拉斯消費論 瓦爾拉斯消費論

里昂·瓦爾拉斯在父親去世(1866年)後的七年間,並沒有改變父親的思想體系而引進完整的邊際效用觀點,不過他在1860年就開始經濟學著述了。他寫於1860-1873年的著述有助於人們理解他對其父經濟學觀點的遵從,也顯示出他早期的效用觀點的性質。

據里昂·瓦爾拉斯自述,他最初接觸經濟學和價值理論,是在他14歲時有一次聽父親向鄰居讀一份手稿。他寫道:“我溜到他們身邊,在一個角落坐下,貪婪地聽他讀。就這樣我在14歲時知道了土地及其產品有一種內在的價值,這種價值來自與其數量相關的效用……”這些話是在事隔半個多世紀以後回憶的,也許不完全準確,但在一定程度上仍不失為是對作者最初順從父親價值觀點的一種解釋。

里昂·瓦爾拉斯1858年結束學業之後,先到波城看望了父母,然後回到了巴黎,父母顯然寬恕了他幾年來不潛心研究礦業工程技術而醉心於文學的作法。父親建議他從文學轉向社會科學。當他正在考慮寫作的議題時,接到父親一封來信,來信對蒲魯東的觀點提出了有力的批評,對這一問題他們父子過去顯然討論過。於是里昂·瓦爾拉斯便把反駁蒲魯東作為他頭一本著作的主題。他父親不僅在一定意義上建議他進行這一批判研究,而且在此後的許多信件中不斷發揮了這一思想。奧古斯特·瓦爾拉斯理應同兒子分享作者的資格。

該書問世前,里昂·瓦爾拉斯寫了一篇很長的書評,他在其中使用了他父親的方法,包括他父親對價值的解釋。他在該評論接近開頭處寫道:“可以說,交換價值和所有權同時產生於效用數量的稀少或有限。”這是里昂·瓦爾拉斯對價值理論的第一次聲明,表明他從一開始就完整地接受了父親的觀點,不過,同他父親一樣,他在此所要說明的只是物品是否有價值,以便指出它可否列為財產。

在他的第一本著作《政治經濟學和正義》中,里昂·瓦爾拉斯仍然追隨父親的價值理論。他在該書最初論及價值時說:“其根源在於,效用數量有限導致效用的稀少。”這表明,他對父親的觀點沒有增加什麼新東西,除了試圖把稀少性同供求觀念聯繫起來之外;瓦爾拉斯這樣做,也許是想把他父親的觀點同約瑟夫·加尼爾有影響的觀點協調起來。他同意父親的觀點,認為當時流行的兩種價值論都不正確;但這個看法不像在他父親的著作中那樣,引起完全的對抗。分析的結論是相同的,這些結論限制了他父親,也使他自己裹足不前。他根本沒有想到要去研究決定物品相對價值量的那些條件。他寫作和思考時,他甚至沒有考察一下價格形成過程突發性的本質。他對價值問題的興趣是社會和哲學的,而不是經濟學的。所以對於價值同一個人從物品的不同數量的消費所得到的滿足的關係,他根本就沒有考慮,而除非把得自物品的滿足看作物品消費量的函式,否則就沒有機會遇上邊際效用的關鍵思想。

價格經濟學 價格經濟學

瓦爾拉斯的下一部著作是《賦稅批判理論,並附:憶洛桑代表大會》。他在這本書中沒有利用與稅收有關的任何價值理論,卻沒有必要地引述了他父親的價值論觀點。他說:“我父親在1871年《論財富性質和價值的起源》一書中已經證明,交換價值產生的原因,不在於亞當·斯密和李嘉圖所說的勞動,也不在於讓·巴蒂斯特·薩伊所說的效用,而是在於有效用的物品的數量有限。這個理論是正確的理論,也是惟一的可以得出如下推論的理論,即交換價值用稀少性或供求關係來測定亦即用儲備量與需求量之間的關係來測定。”

正在這時候,奧古斯特·瓦爾拉斯給他兒子發了一封關於價值問題的長信,這封信在幫助兒子打破價值問題上的僵局方面可能起了作用,因為這個僵局本來就是由於他留給兒子的一整套概念而形成的。他在信中對他自己關於消費的某些觀念及其對兒子可能產生的影響表示擔憂。他感到用數學方法表示他的“稀少性”概念是困難的,而這在過去從未使他煩惱過。他以往總是把稀少性看作市場上預期的消費者人數同物品數量的比例,並假定每個消費者只需要一單位的物品。這種觀點確實妨礙利用效用函式。在這封信中,奧古斯特·瓦爾拉斯從上述立場稍微離開了一小步,因為他考慮到了下述情況:一些人可以比另一些人消費更多的消費品,因而當用分數來表示稀少性時,該數值就不再包括消費者人數。他就此論述道:“一個人一天喝一升酒,等於兩個人每天各喝半升,也相當於四個人每天各喝四分之一升。一個女人每年穿壞六雙鞋,等於兩個女人每年各穿壞三雙。一個人常年生病,每天都要看醫生,等於三百六十五個人每年只看一次醫生。這就使我們無法確定社會所消費的一切資料或食品的需求單位。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這是數學占領政治經濟學的障礙——它已經占領了力學、聲學和光學物理學——至少,它使數學在社會財富理論上的套用更緩慢、更困難。”

請注意,他在這裡沒有進一步說明,一個每日飲用2利特爾酒的人,如果再增飲半利特爾,則這半利特爾酒對他的意義必不相同,恰如6雙鞋中的每一雙對一年穿6雙鞋的女人必定會有不同的意義一樣。他沒有看出,後續的物品具有不同的意義,如同他的兒子以及傑文斯和門格爾於10年後所指出的那樣。他之所以就此卻步,是因為他未能想到個人可以自由地選擇消費品(酒、鞋等)的數量。相反,他可能一直認為,個人所能夠供應的消費品的數量是一定的。他也許覺得,在個人本性之內成之外存在著某種強制力,要求個人以一種特定的方式來調節他的消費。然而,除非假定消費者能自由選擇,否則便不可能體會到(至少,不可能運用)任何邊際效用概念。

從《賦稅批判理論》到《社會思想研究》(1868年),里昂·瓦爾拉斯很少提及價值理論。在這七年間,他的寫作集中在實際問題上。他評論過(1863年)古爾諾的《財富理論的數學原理研究》,這使他有機會表述他對效用和數理經濟學的觀點(他還沒有運用過數理經濟學)。他在《社會思想研究》(內含他1867—1868年間發表的一系列公開講演,這些講演首次發表於《勞動》雜誌)中,再次回到其父的效用觀點,而沒有增加任何新的東西,並且帶著深深地傷感,因其父已於1866年去世。

效用曲線 效用曲線

除了父親以外,還有哪些經濟學著作家影響過瓦爾拉斯早期的效用觀點呢?在《綱要》第一部分(1874年),瓦爾拉斯曾對吉諾維西、西尼爾、孔狄亞克和薩伊表示感謝,因為他們在價值分析中運用了效用概念。在第二部分(1877年),瓦爾拉斯首次注意到杜皮特同效用發現之間的聯繫,而在此前尚無人公開指出杜皮特是一位先驅者。但這並不意味著瓦爾拉斯在1873年之前曾就教於杜皮特,他肯定不會這樣做。他對杜皮特沒有表現出任何恭維,他說,杜皮特的效用觀點並不比薩伊的好。他在這年給傑文斯的信中就是這樣說的,也許說得更多。最大的責難是杜皮特從不區分效用曲線和需求曲線,這個批判是對的,但是這對一位早在1844年研究效用問題的作者來說未免太苛刻了。令人有點費解的是,為什麼瓦爾拉斯一輩子都無視杜皮特的作為邊際效用學派先驅者的要求?特別是在傑文斯已經坦白接受了這一要求的情況下。瓦爾拉斯至少犯了判斷的錯誤;很可能是出於對杜皮特不自覺的嫉妒。這可追溯到1860年代初在巴黎時,瓦爾拉斯在法國經濟學界剛有立足之地,杜皮特卻輕而易舉地贏得了很高聲譽,這種嫉妒沒有隨歲月流逝而減弱。瓦爾拉斯十分關注優先權問題和他對經濟學所作貢獻的性質問題,他樂於承認戈森在一本不為人知的著作中較早地解釋了邊際效用思想,但他不肯對人皆知曉的杜皮特多置一詞,而他在1877年(很可能在1874年)前顯然讀過杜皮特關於邊際效用的一些著作。他在形成自己的邊際效用思想時可能直接從中汲取了一些營養,同樣明顯的是,他後來一直無視的東西,正是他1877年前所忽視的有益思想。

此後幾年對瓦爾拉斯來說是艱難的,他沒有時間研究價值理論,直到1870年任聘於洛桑大學。表明他的思想發生新轉折的第一個明顯暗示,是他到洛桑後向《道德和政治科學學院》1873年8月16日和23日會議所宣讀的一篇論文。

這篇論文顯然是從日後成書的稿件中擇錄的,例如他略去了《綱要》中依據一般函式概念所作的全部論證,而只用了幾何圖解。應當記得,傑文斯在他的第一篇論文中,用的全是代數分析,而沒有圖形。瓦爾拉斯只以最基本的情形說明他的論點,即只有兩個人交換兩個商品。他用需求曲線進行分析,後者則是從他的交換者效用曲線引申出來的。

該論文包含《綱要》中略去的重要一小節。1873年論文中有很長一節論述效用測定問題,但1874年《綱要》的相應部分卻縮短了,這必定反映出作者對這一重大問題沒有把握。這預示了他日後對效用測定問題所抱的態度,即儘可能少談這個問題。他在《綱要》中說,困難不是不可超越的,儘管我們不得不假定效用可以測定。在1873年的那篇論文中,他對這種相當脆弱的論證已經在一定程度上作了說明。例如,他說,他的論證方法也就是物理學中衡量“質量一類要素”的方法。他後來正確地意識到,既然已經“假定了”可測定性,所以對其理由還是少談為妙。

相關理論

一般均衡模型

邊際效用圖 邊際效用圖

瓦爾拉斯一般均衡是指整個市場上過度需求與過剩供給的總額必定相等的情況。用貨幣價格來表示過度需求與過剩供給的價值,並且假設存在著(n1)個市場,就可以把瓦爾拉斯定理表達為這樣一個恆等式:

其中 表示對i種商品的過度需求,Pi表示i種商品的價格。如果n個市場上(例如,n種物品的市場)過度

需求的總和是正數,那么,在第(n1)個市場(例如,貨幣市場)上的過剩供給在價值上就等於前n個市場上過度需求的總和:(2)

或者,由於貨幣的價格為1,所以這個式子就變成為: (3)

假定第(n 1)個市場是貨幣市場,根據瓦爾拉斯定理,對貨幣的過度需求等於所有其它市場上名義過剩供給的總和。

非均衡是相對於瓦爾拉斯均衡而言的,非均衡就是非瓦爾拉斯均衡。

一般均衡論的體系是由法國經濟學家裡昂·瓦爾拉斯建立的,後由他在洛桑大學教授職位的繼承人帕累托並未對該體系作出重大的修改,而僅僅提出一些與該體系有關的新概念。

早在1874年,里昂·瓦爾拉斯就建立了一套被後人稱為瓦爾拉斯一般均衡的理論。在經濟學說史上,瓦爾拉斯第一個提出了一般均衡的數學模型並試圖解決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問題。瓦爾拉斯按照從簡單到複雜的思路一步一步地構建自己的一般均衡理論體系。首先,他從產品市場著手來考察交換的一般均衡,而後從要素市場的角度來考察包括生產過程的一般均衡,然後再對資本積累進行一般均衡分析,最後他還運用一般均衡分析方法考察了貨幣交換和貨幣窖藏的作用而得出了他的“貨幣和流通理論”,從而把一般均衡理論由實物經濟推廣到貨幣經濟。瓦爾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論後經帕累托、希克斯、謝爾曼、薩繆爾森、阿羅、德布魯以及麥肯齊等經濟學家的改進和發展之後,形成為現代一般均衡理論。

瓦爾拉斯的一般均衡體系是按照從簡單到複雜的路線一步步建立起來的。他首先撇開生產、資本積累和貨幣流通等複雜因素,集中考察所謂交換的一般均衡。在解決了交換的一般均衡之後,他加入更現實一些假定——商品是生產出來的,從而討論了生產以及交換的一般均衡。但是,生產的一般均衡仍然不夠“一般”,它只考慮了消費品的生產而忽略了資本品的生產和再生產。因此,瓦爾拉斯進一步提出其關於“資本積累”的第三個一般均衡。

瓦爾拉斯把資本形成方程引入一般均衡體系後出現了內在的不一致性,從而在異質資本品的假設下,一般均衡體系只存在"差別利潤率"。在斯拉法體系中,不同的資本品部門卻擁有"統一利潤率"。兩種類型的利潤率體現了兩種均衡體系的對立。與"差別利潤率"相聯繫的一般均衡體系只研究一般生產過程中的資源配置,體現技術關係;而與“統一利潤率”相對應的斯拉法體系則涉及特定市場經濟關係下的總量分配,體現社會關係。而後者才可以更好地解釋市場經濟中的現實問題。

瓦爾拉斯體系中的論點

在瓦爾拉斯體系中,如果有m種消費品,n種生產性勞務,m種消費品的價格,n種要素勞務的價格和mn種技術係數,所有未知變數的總和是2m+2n+mn。如果其中一種商品被選定為標準商品,充當記價單位,該種商品的價格被界定為1,則所有其他商品的價格都由它表示。這種情況下,需要決定的未知變數是2m+2n+mn-1,此時獨立方程的數目與未知數的數目相同,瓦爾拉斯認為該方程有唯一解。

瓦爾拉斯還進行了企業家和資本家的區分,讓企業家處於經濟活動的中心。企業家從資本家那裡借來資本,從工人那裡買來勞動,從地主那裡租來土地,然後,把生產出來的產品賣給資本家、工人和地主。市場被分為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企業家把這兩個市場連線起來並通過競爭實現均衡。這種競爭是完全競爭,每個生產者和消費者都是市場價格的接受者。完全競爭的均衡結果是每種產品的價格等於要素成本即生產費用。如果產品價格超過生產費用,產生利潤,那么競爭者會增加,價格會下降或生產費用上升,利潤減少,價格最終與生產費用相等。此時,企業家獲得相當於自己工資的正常利潤,超額利潤是零。整個市場不存在超額需求也不存在超額供給。

瓦爾拉斯一般均衡需要這樣幾個假設:

(1)要求市場的參與者有關於市場的完全信息;

(2)假定經濟中不存在不確定因素,因此不會因為預防不測而貯藏貨幣;

(3)不存在虛假交易,所有的交易都是在市場均衡價格形成時達成,即只有在這套價格下,市場參與者才能實現最大化目標,均衡價格是通過拍賣商喊價試錯過程來實現的;

(4)經濟系統是個“大經濟”,即有足夠多的參與者,從而符合“無剩餘條件”。

即使在上述假定下,瓦爾拉斯體系的問題也是明顯的。瓦爾拉斯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要決定n個未知數,至少需要n個方程,但是n個方程未必決定n個未知數,要n個方程決定n個未知數,方程必須是線性的,而且方程之間必須線性無關。同時瓦爾拉斯體系不能排除唯一的均衡解包括零價格(針對免費物品)和負價格(針對類似噪音的物品)的情況。因此瓦爾拉斯體系必須包括所有物品,而不僅僅是正常的經濟物品。

瓦爾拉斯體系的上述問題後來在阿羅—德布魯模型(1959,1971)那裡得以解決,只不過是加入更加嚴格的假定,如規模收益不變或遞減;生產和消費都不存在外部性;消費者偏好和企業的生產集是嚴格凸的;所有商品都是完全替代,意味一種商品價格上升,一定產生對其他商品的過度需求等。這樣,一般均衡理論經過阿羅、德布魯和哈恩等人運用數學形式加以修飾,已經變得更加完善。

凱恩斯理論體系與瓦爾拉斯體系的差異

保羅·戴維森認為,“凱恩斯的分析結構在邏輯上同所有的一般均衡體系是不一致的,起碼一點是它是建立在更廣泛的均衡定義的基礎上的,而不僅限於使市場供求均衡。因此凱恩斯更廣泛的定義一定會提供一個更為一般的理論。”

凱恩斯依據以上移動均衡的方法,分析了貨幣、資產價格、利息率、價格水平、產出和就業的動態關係,建立了關於貨幣經濟的新的一般均衡理論。在這一理論中,凱恩斯尤其強調資本邊際效率的變動在經濟周期波動中所起的關鍵性作用,以及企業家對未來利潤的不確定性預期對經濟活動的影響。總之,凱恩斯認為決定資本主義產出和就業的不是一套實物關係,而是一套貨幣關係,分析這種關係的工具不應是分析實物關係的傳統的靜態一般均衡理論,而應是動態的一般均衡理論。凱恩斯的均衡分析是一種新的理論,它是基於完全不同於新古典理論的假設。凱恩斯的均衡概念類似於馬歇爾,只是把“產出和就業作為一個整體”,並通過移動均衡分析來討論經濟周期。關鍵是在每一個短期,均衡並不是由新古典的原理所決定的,其價值、分配理論和波動的中心完全不同於瓦爾拉斯和非瓦爾拉斯均衡。如果說凱恩斯體系中有一些邏輯問題,一定是他沒有把這種分析方法貫徹到底。

瓦爾拉斯定律

法國經濟學家瓦爾拉斯提出了一般均衡理論。他認為:要使整個經濟體系處於一般均衡狀態,就必須使所有的n個商品市場都同時達到均衡。瓦爾拉斯通過在n個價格中選擇一個“一般等價物”來衡量其他商品的價格,並進行化簡,可得到一個恆等式:ΣPiQid≡ΣPiQis,這個恆等式被稱為瓦爾拉斯定律。

由瓦爾拉斯定律可以得到結論:存在一組價格,使得所有市場得供給和需求都恰好相等,即存在著整個經濟體系得一般均衡。

瓦爾拉斯拍賣者

瓦爾拉斯拍賣者指的是一個假想中的拍賣喊價人,他是以一般均衡理論的創始人,法國經濟學瓦爾拉斯的名字命名的。他在市場上公開喊價。假定市場的均衡價格為A,如果拍賣者先喊價低於A,此時,需求量高於供給量,就形成超額需求,或叫供不應求;如果拍賣者再喊價高於A,此時,供給量就高出需求量,形成超額供給,或叫供過於求。接著拍賣者在高價和低價之間喊價,如此往復,直到喊到價格A。這時,市場正好供求相等,於是拍賣者一錘定音,將均衡價格敲定下來。當然,現實中,除了在拍賣市場和一些特定的市場,這樣拍賣者並不存在,但市場到達均衡的原理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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