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惟球

不久,補鶴峰州判。 因與例不符未赴任,回任州判。 一年後,調任鶴峰知州。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王惟球,生卒年不詳,字序東,麗水縣人。以拔貢生授州判,需次甘肅。嘉慶初,隨營征剿白蓮教起義。調任黃梅知縣,修建潘興口江堤四十餘丈,衛護農田數百頃,當地百姓勒石於碑銘其恩德。不久,補鶴峰州判。白蓮教平息後,以功題名升東湖知縣。因與例不符未赴任,回任州判。當地河中有灘極險,每年春天水漲時翻船覆舟溺死者甚多。惟球增設救生船,選擇年長經驗豐富的船工管理,被拯救的人不計其數。轉興山知縣,後改任隨州唐縣鎮判,有巨盜戴么等搶掠錢財巨萬,多年未能結案。惟球到任不久即捕獲三十餘人,地方得以安寧,百姓建生祠祀之。一年後,調任鶴峰知州。卒於任上。惟球工於書法,能篆刻。平生尤愛菊花,故著印譜、詩集,均名 “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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