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佐良[民國年間贛榆縣長]

王佐良[民國年間贛榆縣長]

王佐良(1872~1935),字緯宸。原山東省蘭山縣朱樊村(今江蘇省東海縣南辰鄉西朱范村)人。清光緒年間江西省南贛鎮總兵王得勝次子。自民國元年(1912年)起先後擔任贛榆縣民政長、縣長,主政長達十三年之久。當地民間皆以“二大人”稱之。

人物生平

王佐良自幼深得父愛。其父在江西任總兵期間,他隨父攻讀詩書、兵法。王得勝從江西卸任後不久,又奉兩江總督之命復出組織海勝軍。彼時,王佐良初長成,他躊躇滿志,加入海勝軍,協助年邁的父親晝夜帶兵巡海。王佐良身為將門之後,既有戍邊衛國、躍馬海疆的歷練,又素有文才(光緒年間秀才)。宣統二年,他當選為山東省蘭山縣資政院議員,步入政界。

王佐良曾為自己的畫像作“自嘲辭”,其文曰:“體不胖,貌不揚,須稀眉濃,鼻高頸長。聲粗而壯,色白而黃,心直口快無留藏。幼習科舉業,壯且事農桑。雖秀才不酸腐,當少爺不荒唐。分統海勝軍,身此列戎裝。備員資政院,國事得參詳。十載知事,捍衛家鄉。願祝永為軍人,吁!建功立業於疆場!”王佐良身為將門之後,既有戍邊衛國、躍馬海疆的歷練,又素有文才(光緒年間秀才)。宣統二年,他當選為山東省蘭山縣資政院議員,步入政界。

主要功績

剿匪成名

清末民初,蘇魯交界地區土匪猖獗。當地有“羽山到末山,蟊賊出萬千”之說。而當時赫赫有名的總兵府——王家大院,就處於這土匪最活躍的地區。

宣統二年九月九日(1910年10月11日),王佐良趁資政院休會之際趕回老家,會同侄子王沂華(胞兄王澤鳳的養子),捐資成立團練,招募鄉兵以保家。同時,他又出面找到沂防營管帶李魯卿,共商剿匪之事,得到李的支持。宣統三年八月十九日(1911年10月10日),武昌革命軍舉義。海州屬地土匪趁世變蜂起。贛榆縣境內以孫秩墜、王西斗等為首的各路股匪也不斷騷擾各地,對縣城和青口鎮造成極大威脅。宣統三年十月初一(1911年11月21日),王佐良藉助於沂防營兵力,率鄉兵第二次向末(磨)山周圍的土匪發起圍剿。在戰鬥中,王佐良叔侄倆身先士卒,親冒矢石之險,四出堵截匪徒,終獲大勝。次日,又乘勝克復駐苘莊湖(今東海縣青湖鎮)的鹽防營壘。

王佐良剿匪戰的烽煙未熄,十月初二夜,海州鹽務營又發生兵變。海州的紳、商界聽說王家鄉兵剿匪勇猛,便火速發函請求王佐良前去海州平亂。王佐良因父親王得勝曾在海州當過武官,便欣然同意出兵。

初六,王佐良和侄子王沂華率兵去海州。路過大沙河時,聽說王西斗匪幫正在浦南燒殺搶掠,便於七日黎明帶領團練鄉兵包圍了浦南,擊斃了王西斗和不少匪徒,解救了浦南民眾。隨後,他們進駐海州,鎮守海州城。

因王佐良多次剿匪有功,不久被江北行督蔣雁行委任為“海州軍政支部長”,後又提升為陸軍少將,領“三等文虎嘉禾樂章軍政執法官官銜”。民國元年他到贛榆縣主政以後,又兼任海屬警備隊統帶官。

宣統三年(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發後,英帝國出面誘脅革命軍與袁世凱妥協,“調停”南北的對峙關係;來自山東的沂防營兵勇也打算撤回。贛榆境內的殘匪聞風蠢蠢欲動。此時,王佐良已有軍職。當他得知贛榆縣城僅有練勇50人,難以自保,就勸縣知事曹運鵬擴兵防匪。但曹運鵬竟以難籌軍餉推諉不辦。

辛亥年臘月二十一日(1912年2月8日),南面響水縣的海匪突然竄來,偷襲縣北部的海頭圩。王佐良只好暫離贛榆縣城,帶鹽防營和商團兵40多人前去剿匪。恰在這一夜,全縣各路土匪聚數千之眾攻破了縣城。縣令曹運鵬只好縋城逃往青口鎮避難。

第二天,曹運鵬會同贛榆縣商會和青口團練局的紳董們,向江北行督發電,報告了土匪陷城之事,並表示贛榆縣已歸順民國,請求派兵剿匪復城。行督府隨後命令海州民政長、十三協統領何鋒發兵贛榆剿匪。何到贛榆後,安排本縣的商團兵、鹽防營,以及由他帶來的完字營,合兵於十四日攻城。經官兵的輪番攻擊,土匪於二十一日夜棄城潰散。

縣城克復後,避難於青口鎮的全縣鄉政局長和董事們,按照民國的章程,醞釀推選縣民政長。因縣令曹運鵬在剿匪守城中無所作為,而王佐良近年在多次剿匪中出力最多,大家便一致推選王佐良出任此職。

會後,有人將該提議致電在外地的贛榆縣名流許鼎霖,由許首肯,再上報江北行督府,得到允準。

人物評價

是非縣官

民國元年(1912年3月11日),王佐良就任江蘇省贛榆縣第一任民政長。王佐良上任後,匪勢依然嚴峻——最近被趕出縣城的匪首孫秩墜雖已在出逃途中喪命,但少數亡命之徒混跡於民間。特別是有個叫仲兆琚(仲八)的匪首,他的匪幫占縣城那幾天,搜獲了不少鋼槍彈藥。他們退出縣城時,人馬也沒受損失,留下了巨大隱患。王佐良深知:要想穩定地方治安,就必須先制服土匪。為此,他上任之初便加強了城防的軍事部署。同時,他決定成立有馬、步卒共180人的縣警備隊,由王沂華任管帶,平時維持縣城治安,戰事守城禦敵;保留商團300人專守青口鎮;由商會籌款招兵勇150人,購兩艘大船,並借許鼎霖屬下的海豐麵粉公司小炮3門(帶炮手),裝備護航炮船,駐防海口。

四月,為加強城防設施,王佐良又報請上級批准,動用稅銀1407元重修城牆、縣署和監獄。

六月,城防工程剛竣工,窩在羽山的仲兆琚股匪又竄來夾谷山騷擾。於是,王佐良親率縣警備隊進擊,將這股裝備好、從沒吃過虧的匪徒消滅殆盡。從此,周邊地區每有土匪出現,王佐良都派王沂華帶警備隊出征,且所戰皆勝。經一段時間的肅剿,各地土匪的氣焰大為收斂。王佐良見大股土匪已經潰敗,就通過各種關係,對可以爭取的匪徒加以安撫。對此,有些人便製造傳言,說王佐良“通匪”、跟某些匪首訂有“君子約定”。但在對付罪大惡極的匪徒,王佐良從來不手軟,而且他有權拍板定案,將罪犯“斬立決”。

除治匪之外,王佐良對手下辦事人員的管理也較嚴厲。民國二年,錢糧房雇員周振宗欠庫錢一千二百串,畏罪潛逃。他下令追捕治罪。周母多方借錢,把兒子的欠賬還上後,周振宗悄悄地回了家。王佐良聞訊後,責周不來縣裡主動自首,便派人把周抓捕歸案,終將周“明正典刑”。

作為縣民政長兼警備隊統帶官,王佐良除了對付土匪之外,還要處理民事、政務、商貿、以及海防等諸多事宜。而在這方面,因為有時會觸及地方勢力的利益,就必然要受到少數人的抵制。在這種情況下,王佐良有時不得不權衡利弊、騰挪躲讓,甚至違心行事。

據有關資料:王佐良之所以能長期主政贛榆縣,其為官之道有三招——

一是依附豪門。在當年贛榆縣的豪門大戶中,以青口鎮的許家勢力最大。其代表人物許鼎霖是當時著名的實業家、政界要員(王佐良出任34人物春秋贛榆縣民政長,也是經許首肯的)。王佐良主政贛榆後,許鼎霖雖然在外地,可他的大兒子許仲來還在家主事,他的四弟許鼎馨(許四)是青口商會的頭頭,六弟許鼎年(許六)也在外地為官。為依附許家這樣的地方權勢,王佐良主政贛榆後,凡有公務大事都要請許四商議。

二是重用能人。王佐良當縣官,除依靠許四之外,還有幾個心腹,即縣參議長李裕澤(李三)、師爺仲丹魁(仲二飛刀)和縣農會長喬文瀾。仲丹魁原是縣議會的錄事,由議長李裕澤推薦給佐良。仲有辯才、善訴訟、深通律例,很快就受到王佐良重用。

三是穩住基層。王佐良為保住自己的“寶座”,對各鄉鎮的紳董們也很注意團結,以利用他們為自己辦事。

民國九年,在上海求學的贛榆人陳文彬等控告王佐良,狀子遞到督軍齊燮元和江蘇省署那裡。督軍要省署辦理,省長王瑚遂密派兩位委員到贛榆查訪。王佐良與李裕澤、仲丹魁得知後,急忙調動了全縣的鄉鎮董事齊聚青口,求見省里來的委員,為其辯護。這倆人回省里之後,贛榆縣的鄉董們又選出以沙河鎮名流朱壽石為首的40名代表,於民國十年春赴南京為王佐良伸冤。他們除向王瑚請願外,還通過督軍署參議、贛榆籍人余念慈、督軍署軍官王天黨等向督齊燮元傳話,終於“保王”成功。

軼事典故

王佐良年輕時就喜歡“老樹、怪石、奇花”。早在其父王得勝為官期間,他就在老家朱樊村建造一處家庭花園。該園起名“菊園”,內有菊花600多種,並植有桂花、鐵樹、毛竹等奇花異草;花山、花窖、花亭、花廳、太湖石、小橋、流水等,也布局得當;素有“江北第一園”之譽。

王佐良不僅把菊園營造成觀賞性花園,而且把它搞成園藝實驗園地。民國五年,他將自己的研究成果寫成葉樹藝淺說曳一書。該書近4萬字,並配有圖像,介紹了常見樹木、蔬菜、經濟作物的栽種技術;另外還附有養柞蠶、椿蠶的方法。時任贛榆縣農會會長的喬文瀾為該書作序,行文說:“緯宸先生於樹藝一道,推究最精,富有經驗”;“栽植之法,物土之宜,純自經驗中來,切近詳明,皆以前農書所未道及者。”又說,這些方法,“農人試無不效”。

在園藝研究方面,王佐良態度也非常謙虛。他在該書的“前言”結尾時寫道:“贛榆亦桑梓邦也,忝作行政長官,深望各紳董父老、學子,以身作則,先行提倡”,並表示:“倘有人願來署面余討論者,余極歡迎,定優禮相加。”

“自縛”作囚

清光緒二十六年,76歲的王得勝為慶賀帶有“雙六”的壽辰,為自己立“功德碑”。其碑文對後代提出希望:“余今年七十有六矣,養疴林下,將平生事跡大略,勒石於祠堂側,俾後嗣知余創立之不易。長守此中正勤儉之訓,即為居官治家要法。倘更王家菊園布局圖,當時肖華主任住在菊園花亭35人物春秋能讀書奮志,昌大吾門,則余無有厚望焉。”

王得勝立這塊碑時,王佐良對父親的心情不會不理解,但是,誰料後來率先違背“父訓”的人正是他自己。在這裡,且不說他為官是否“中正”,單看父親要求的“勤儉”治家,他就沒有做到。首先,他吸食鴉片。這既違父訓,又違反朝紀國法。更可悲的是,他的獨子王裕昆,身為王家第三代大少爺卻不理家務,也像他那樣嗜毒成癮,人送綽號“煙龍”(實則是“菸鬼”)——父子兩代吸毒,偌大家產都在他爺兒倆的煙槍里,化成了裊裊煙霧。

王佐良不僅沒有教育好兒子,也管不好身邊的人。他做贛榆縣官期間,由姨太顧做“壓印夫人”。但顧沒有幫助他好好治家理政,反而依仗他的權勢,叫人替她在賭局裡放高利貸取利。顧的弟弟顧金山來贛榆生活之後,也不務正業:天天放鷹、遛狗、玩鵪鶉,到賭局裡聚賭抽頭、敲詐勒索;更嚴重的是,他以姐夫為靠山,常常為人包攬訴訟,從中撈錢——顧氏姐弟倆如此造孽,也就必然造成公眾對王佐良的不滿。

民國十四年,江蘇省政權落到奉系手裡。省長鄭謙決定派余嘉謨到贛榆任縣長,王佐良下台。奉系軍隊進駐青口後,軍中有個營長王某,青口人,曾與王佐良有磨擦。於是他抓住這個公報私仇的機會,帶兵去抄王佐良的住所。王佐良事前聞信躲到城北馮頂村避難。奉軍士兵沒抓到王佐良,使他逃過一劫。然而,在軍閥割據的混亂局面中,王佐良“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他的仕途也似漂流在大海中的扁舟,隨著潮漲潮落而跌宕起伏。

民國十六年(1927年)秋,國民革命軍第二路軍在東隴海鐵路沿線作戰失利,部隊南撤;受其委任做贛榆縣長的張世也隨之撤走。孫傳芳的江浙聯軍李寶昌旅進駐贛榆後,王佐良復任縣長。不料好景不長。十二月十九日,北伐軍第十七軍第一師來到贛榆,軍長曹萬順把軍部安在青口鎮。北伐軍的到來使王佐良再度倒運:沒過幾天,江蘇省政府就委任王蘭卿來贛榆當縣長。但王佐良誤信有人發電給省里要挽留他,便拒不交印。於是,北伐軍獨立師師長李明揚出面,派兵以武力幫助王蘭卿接收縣政權,並將王佐良扣押,交十七軍軍部看管。王佐良被關押之後,國民黨贛榆縣黨部隨即成立“反王大同盟”,蒐集到王佐良的“十大罪狀”:(1)叛逆通敵;(2)勾結土匪禍害地方;(3)枉殺商保團護兵陳鴻玉;(4)錯殺錢糧房雇員周振宗;(5)聽任姨太放債抽賭;(6)縱容舅子包攬詞訟;(7)吸食鴉片觸犯國法;(8)貪污教育費;(9)放兔鶻不務正業;(10)玩鵪鶉遊手好閒。並寫成訟狀,抗訴南京特別法庭。在“反王大同盟”督促下,王佐良被解送南京關押。

民國十七年夏,特別法庭開庭審判王佐良,贛榆縣“反王大同盟”派蒯竟同、劉振鵬等為代表作原告出庭。結果,法庭判處王佐良無期徒刑,並沒收其在歡墩鎮歡墩埠村開設的恆聚油坊。王佐良受審期間,曾支持他主政贛榆的青口人許鼎霖已去世多年;當年代表贛榆鄉董赴南京為他請願的朱壽石,也早已旅居上海;因此無人再替他“說話”。王佐良的案子宣判之後,他的親家、濤雒鎮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丁惟汾,在基本上了解王的案情之後,針對贛榆縣的訴狀偏重“政治”(通敵、通匪)、而輕“經濟”(貪污)的實質,對王佐良的案情分析使特別法庭難以反駁。法官們此時認識到:王佐良的案情雖已作出判決,但定性確有偏重之處。再者,王佐良與丁惟汾是親家,又讓法官們不得不思考以何種方式,給社會和丁惟汾作出合理的交代。特別法庭在充分權衡利弊之後,終於民國二十年(即關押王佐良三年後),作出決定:允許王佐良“保外就醫”。

王佐良經歷三年牢獄之苦,被“釋放”回到老家朱樊村時,身心交瘁,奄奄一息。當年赫赫有名的王家大院在他遭事之後,葉門庭冷落;名揚蘇北的菊園更是蕭條破敗。日落西山,時過境遷。此時的王佐良已無在官場上東山再起的可能。在朱樊村破落的王家大院裡,他度過了一生中最為落寞的時光,於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病逝,享年63歲。

王佐良浮華而又蒼涼的人生,警醒了王家的孫輩,使他們不得不思考和尋求自己的人生出路。1942年春天,抗日烽火在濱海地區燃燒,王家大院入駐了八路軍115師師部、中共山東分局負責人和無產階級革命家劉少奇。從此,他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踏上了抗日救國的革命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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