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論證

演繹論證(Deductive Argument 參見演繹推理)是論證兩大基本方法(Deductive Argument & Inductive Argument歸納論證)中一種由一般到個別的論證方法。它由一般原理出發推導出關於個別情況的結論,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繫是必須的。

簡介

演繹論證是一種由一般到個別的論證方法。它由一般原理出發推導出關於個別情況的結論,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繫是必須的。

形式

演繹法有三段論、假言推理、選言推理等多種形式,但最重要的是三段論。三段論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三部分組成。如大前提“凡金屬都可以導電”、小前提“鐵是金屬”、結論“所以鐵能導電”。

直接推理是推理的基礎,而三段論是推理的核心。三段論是由兩個前提推出一個結論的間接推理,它的主要形式有直言三段論、假言三段論和選言三段論。

(1)直言三段論

直言三段論是以含有一個共同項的兩個直言陳述為前提,推出另一個直言陳述作結論的推理。

直言三段論的結構是由兩個因素決定的:一個是中項的位置;另一個是組成前提和結論的陳述形式。

(2)假言三段論

假言三段論前提中包含假言陳述的推理稱為假言推理。以充分條件假言陳述為大前提所構成的假言三段論是假言推理的主要形式,以其他假言陳述為前提所進行的推理。

(3)選言三段論

前提中包含選言陳述的推理稱為選言推理。選言推理有兩種主要形式:一種是以選言陳述為大前提,以直言陳述為小前提,形成的選言三段論;另一種是以不相容的選言陳述為大前提,以充分條件假言陳述為小前提,形成的二難推理。

參考教材

《批判性思維教程》谷振詣(北大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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