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

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是於1992年元月正式成立的社會團體,是經廣東省民政廳依法登記註冊的公募基金會,業務主管單位為市政法委,基金會以“弘揚正氣、扶正祛邪”為宗旨,代表市委、市政府激勵全市見義勇為行為,獎勵褒揚在見義勇為、維護社會治安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和單位,主要任務:宣傳、籌款、獎勵。

基本信息

簡介

兩少年領取見義勇為獎金兩少年領取見義勇為獎金

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原為深圳市社會治安基金會,於1992年元月15日成立。2002年4月,其主管單位由深圳市公安局轉為深圳市委政法委(市維穩及綜治辦),同時更名為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自成立以來,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共籌集見義勇為基金3814萬元,先後撥出慰問獎勵金1003.2萬元,慰問撫恤表彰獎勵見義勇為治安勇士及家屬1041人,表彰見義勇為有功集體43個,為弘揚社會正氣、倡導見義勇為,構建和諧深圳、效益深圳發揮了積極作用。由於工作突出,基金會多次受到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領導的充分肯定,並先後被深圳市民政局和廣東省民政廳評為“深圳市十佳社團”和“廣東省省級社團先進單位”,被譽為是“運作規範高效、深得民心、最具活力”的社團。2005年,基金會在全國文明城市的考評中,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方面的工作獲得了滿分。

榮譽

2006年11月20日,首都北京傳來喜訊:由中宣部中央綜治委公安部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主辦的“第十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和先進分子暨第二屆全國見義勇為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被授予“全國見義勇為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是廣東省惟一獲此殊榮的單位。

成就

多方奔走呼籲籌措善款

要激勵保護見義勇為行為,必須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如何使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的物質保障機制順利運作,籌款渠道保持暢順,這是基金會理事會長期以來殫精竭慮思考的問題。

在市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基金會充分利用深圳特區毗鄰港澳的地理優勢和經濟實力雄厚,集思廣益,開拓創新,不斷拓寬籌款渠道,為見義勇為行為夯實物質保障基礎。

通過舉辦各種公益活動籌措善款,是基金不斷拓展事業的主要渠道。

2002年是基金會成立十周年,為了進一步宣傳擴大基金會社會影響,弘揚正氣,基金會分別舉辦了“英雄流血不流淚——基金會十周年成就展”和“‘祝你平安’——慶祝基金會成立十周年暨迎春文藝晚會”兩個慶祝活動,謳歌鵬城公安民警武警官兵、治安勇士為深圳社會治安無私奉獻的英勇無畏精神和可歌可泣的事跡,各界民眾深受感染,紛紛慷慨解囊,踴躍捐款。深圳特區報等新聞媒體也爭相對活動進行了大篇幅的連續宣傳報導,兩個活動在取得巨大社會效益的同時,也成功地募集到400萬元的基金。

在不斷拓寬社會捐贈渠道的同時,基金會積極主動地取得市委、市政府的支持,為見義勇為行為建立穩定的物質保障機制。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市財政局為基金會設立了基金專戶,每年定期劃撥150萬元保障見義勇為人員專項資金。

大力表彰撫恤見義勇為英雄

為更好地將見義勇為的優良傳統和美德在特區發揚光大,使之成為深圳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亮點,基金會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對廣州市湧現出來的見義勇為好人好事及時廣泛宣傳,同時在政治榮譽、精神和物質各方面給予見義勇為人員最大的關懷和激勵,對犧牲的及時表彰撫恤,負傷的及時表彰慰問。

2002年“五一”長假期間,深圳發生了兩起見義勇為的英勇事跡。5月2日凌晨,廣州市羅湖區保全服務公司的保全員程波和隊友劉紅海,孫金濤等眾保全追捕一夥持槍歹徒,最終將4名歹徒抓獲,繳獲手槍3把。在搏鬥中程波胸部中彈英勇犧牲,劉紅海,孫金濤兩人光榮負傷;5月5日午夜,南山保全服務公司的保全員李小勇為救助落水女青年獻出了年輕的生命。獲知情況後,見義勇為基金會第一時間向主管部門報告,在短短5天內,基金會5次隨同市委政法委領導前往慰問犧牲同志的家屬,及時送上撫恤金各4萬元,併到醫院看望受傷的同志。

在日常工作中,基金會通過各種形式大張旗鼓表彰獎勵見義勇為行為,力求達到獎勵一個帶動一群,表彰一個弘揚一片,使深圳見義勇為行為蔚然成風。

廣泛宣傳弘揚見義勇為行為

廣泛宣傳弘揚見義勇為行為,同樣是基金會的一項重要職責。基金會通過對廣州市湧現出來的見義勇為英雄人物、突出事跡的及時宣傳和大力表彰,努力營造見義勇為、扶危濟困、除暴安良的社會氛圍。

2006年,見義勇為基金會舉行了一場向社會有獎徵集我市見義勇為宣傳口號的活動,共收到全國各地應徵來信652封,口號近萬條,達到宣傳範圍廣、社會影響大、參與人數多的顯著效果。

長期以來,基金會與新聞單位媒體保持良好密切的聯繫,通過經常召開座談會,加強雙方互動和溝通,使宣傳工作的效果顯著。對歷年來基金會所表彰、獎勵的治安勇士的先進事跡,各新聞媒體紛紛在顯著版面大篇幅地宣傳報導,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

從2004年起,基金會連續三年與深圳市公交廣告有限公司合作,在公共汽車車廂進行見義勇為公益宣傳活動,以扶正祛邪、倡導見義勇為的標語口號來激勵市民民眾積極參與維護社會治安工作。

建章立制規範基金的管理使用

作為一個社會團體,要贏得社會的理解、尊重和支持,首先是自身必須管理規範過硬。自成立以來,見義勇為基金會不斷規範基金管理,提高自身的責任、效率,加強自律和誠信建設,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促進基金會的健康發展。

早在1996年,基金會通過積極努力,擬出了《深圳經濟特區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草案,《條例》於1997年2月經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並正式頒布實施。多年來,在籌集、管理和使用基金方面,基金會嚴格按照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及《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規定》等法律法規運作,內部也建立了《基金會章程》、《基金管理使用辦法》、《基金管理補充辦法》、《基金使用審批許可權制度》等一套對基金嚴格管理使用的規章制度,嚴肅認真地執行財務制度和審批程式,每年定期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和審計。

2003年,市財政局建立了基金專戶,每年定期劃撥150萬元獎勵專項經費。在認真使用財政劃撥的這筆專項基金方面,基金會認真執行審批程式,科學嚴謹地開列收支計畫,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一絲不苟,從嚴把關,確保把錢用在刀刃上,用在見義勇為人員急需的地方。

十多年來,基金會沒有發生一例違法亂紀的不良現象,基金規模不斷擴大。由於長期規範的運作,基金會得到有關管理部門的充分肯定,先後獲“深圳市十佳社團”稱號和“省級社團先進單位”稱號。

企業家熱心見義勇為事業

馬介璋:香港佳寧娜集團董事局主席

馬介璋先生是一位愛國、長期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香港企業家,全國政協委員。他熱衷見義勇為公益事業,先後擔任市社會治安基金會的副會長及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榮譽會長。多年來,他先後多次向基金會捐款達222萬元,並積極發動其商界朋友捐款。此外,基金會在1992年舉辦的“鵬城正氣萬家安”大型文藝晚會,1993年舉辦的“’93劉德華慈善演唱會”,1997年舉辦的“’97中秋國慶聯誼晚會”,馬介璋先生在人力、物力、財力上都給予了大力支持,他親自參與各項活動的策劃、籌備、並邀請劉德華、徐小鳳等多名明星來義演,為基金會通過開展活動籌集基金做出了重大的貢獻。

李賢義:深圳信義集團董事局主席

李賢義先生是一位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港商,全國政協委員。他擔任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榮譽會長,每次基金會舉辦的各項活動,李賢義先生都積極回響和參與,並帶頭捐款。1995年10月,在他的贊助下,基金會開展了“信義杯”有獎徵文活動,宣傳和弘揚社會正氣。他先後向基金會捐款160萬元。

蔣展能:深圳市鳳凰樓飲食服務有限公司總裁

蔣展能先生不但致力於發展餐飲事業,還積極熱衷於各類慈善及公益事業。2004年,深圳市鳳凰樓飲食服務有限公司成立15周年之際,他組織舉辦了一系列慶祝活動,並決定將活動的收入100萬元全部捐給基金會,以此來向無私無畏的見義勇為英雄獻愛心,為深圳的社會治安奉獻自己的一分力量,被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聘為榮譽會長。

基金使用辦法

為合理使用見義勇為基金,依照《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適用於本市範圍內的公民在法定職責之外,敢於挺身而出,積極同侵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作鬥爭或者在排除治安災害事故和自然災害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凡見義勇為、勇敢地同犯罪行為作鬥爭而致傷亡的人員,如是享有公費醫療的國家幹部、職工,其醫療費等由所在單位負責;若不享受公費醫療,沒有單位的,其醫療費等由本基金會適當予以補助。同時,除國家現行規定給予補助、撫恤外,基金會根據其所受傷害程度和貢獻大小,酌情發給獎勵、慰問、撫恤金:

1、見義勇為與犯罪行為作鬥爭而犧牲人員的親屬,由基金會發給慰問、撫恤金三萬至八萬元。

慰問、撫恤金髮給犧牲者的法定直系親屬,或發給與犧牲者生前有贍(撫、扶)養關係的人員。

2、見義勇為與犯罪行為作鬥爭無傷的,發給獎勵慰問金二萬元以下;輕微傷的發給獎勵慰問金一萬至一萬五千元;輕傷的發給獎勵慰問金一萬五千至二萬元;重傷或致殘的發給獎勵慰問金二萬至五萬元。以上傷情依據法醫鑑定報告結論。

見義勇為基金的使用,按理事會制定的審批許可權審批。

獲批4A級基金會

繼中宣部授予“全國見義勇為工作先進單位”稱號之後,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再獲榮譽,成為廣東省首個獲批4A級的見義勇為基金會。同時,該基金會獲得我省首批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為“匡扶社會正氣,倡導見義勇為”的精神打造一個更有利的平台。

廣東省民政廳2010年8月起開展行業協會商會、基金會試點評估,接受了20家行業協會和20家基金會的申請,其中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作為我省同類基金會中首個入選,經過省社會組織評估中心多個月的評估,經參評單位自評、專家實地考察、評估委員會審定、廣東省民政廳信息網公示、媒體公告等環節,於今年3月5日正式授予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4A級基金會的資格,成為10個首批獲格基金會的一個。

該基金會在制度建設方面作為全市唯一一個見義勇為公募基金會,自成立以來,自覺規範管理,不斷完善運作模式,得到上級部門和社會各界的肯定。這次參與省民政廳的評審,對照《全國性民間組織評估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該基金會在100多項指標中均獲得幾乎滿分的評價,由於見義勇為行為的偶發性,該基金的平均獎勵金額未能達到評審單位的平均評價,使其錯失了5A基金會的資格。

該基金會對見義勇為行為的獎勵標準及對烈士家屬的慰問保證力度在廣東省來看是較高的。基金會為確保見義勇為物質保障機制,形成良性循環的運作模式,堅持科學的發展觀,不斷想方設法,採取集腋成裘、積沙成塔的方式進行基金積累,除不遺餘力地廣泛發動社會各界熱心人士捐贈外,從1992年開始,先後舉辦“鵬城正氣萬家安”等10多次大型活動,籌集基金,以確保基金規模不斷擴大。目前共籌集增值見義勇為基金4900多萬元。2003年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在市財政局內建立了基金專戶,每年定期劃撥150萬元獎勵專項經費。此舉為基金會保障見義勇為人員的切身利益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此外,該基金會在資產管理和增值方面均有成熟的經驗,在每年上級部門各項審核和審查中,從未發現違法違紀行為。

影響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共撥出獎勵專款2377.4萬元。撫恤、慰問、表彰見義勇為勇士及家屬1600名,表彰見義勇為先進集體54個;慰問、救助歷年犧牲勇士家屬及困難勇士共580人(次);先後組織15次共301名被表彰過的勇士參加各類活動或外出參觀學習;為見義勇為勇士辦實事1403件(次)。這些運作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見義勇為人員的關懷和愛護,在社會上產生了積極影響。

大事記

1991年

12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經濟特區分行批覆同意成立深圳市社會治安基金會。

12月23日深圳市民政局準予深圳市社會治安基金會註冊登記。

1992年

1月15日深圳市社會治安基金會宣告正式成立。召開第一屆理事會、第一次全體理事大會,並通過《深圳市社會治安基金會章程》、《深圳市社會治安基金使用管理辦法》。

7月18-19日舉辦“鵬城正氣萬家安”2場大型文藝晚會,市幾套班子領導出席觀看首場演出(籌集基金40多萬元)。

1993年

5月15-20日舉辦“’93書畫精品特展”,籌集基金90萬元。

8月撥付100萬元撫恤表彰在“八五”大爆炸中為搶險救災而光榮犧牲的英雄及有功單位的武警官兵(集體)。

8月31-9月2日舉辦“’93劉德華慈善演唱會(3場)”,籌集基金270萬元。

1994年

11月25日深圳市民政局授予深圳市社會治安基金會“深圳十佳社團”稱號。

1995年

6月9日召開第二屆第一次全體理事大會。通過了新修訂的《基金會章程》和《治安基金使用辦法》,選舉產生了第二屆理事會領導,通過了理事成員名單。

1996年

3月18-20日“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聯絡員會議”在深圳召開,全國23個省市共32名代表參加。

6月17日舉辦陳雪生國畫展(籌集基金5萬元)。

8月深圳市社會福利基金向基金會捐款100萬元。

1997年

2月26日《深圳經濟特區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正式施行。

9月20日舉辦“’97中秋國慶聯誼晚會”,市幾套班子領導出席,並觀看徐小鳳的演出(籌集基金700萬元)。

1998年

10月1日《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規定》施行。

1999年

8月5日市政府常務會議(二屆142次會議議題)通過劃撥200萬元用於見義勇為經費。

2000年

1月26日在佳寧娜舉辦會長聯誼晚會。

9月15日深圳市民政局的註冊審批權上交廣東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深圳市社會治安基金會成為省管基金會。

2001年

1月3日在彭年酒店舉辦“新世紀聯誼晚會”,籌集基金300萬元。

6月12日基金會被廣東省民政廳評為廣東省級社會團體“先進單位”。

2002年

1月31-2月4日基金會舉辦慶祝成立十周年大型圖片展覽,主題:“英雄流血不流淚——基金會十周年成就展”。

2月2日基金會舉辦成立十周年《祝你平安》迎春文藝晚會,上述兩個活動籌集基金400萬元。

3月27日廣東省省委常委會議做出決定,治安基金會統一更名及更換業務主管單位。

4月30日深圳市社會治安基金會正式更名為:“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業務主管單位由市公安局移交市委政法委。

7月19日基金會在五洲賓館召開“深圳市社會治安基金會理事大會”,舉行業務主管單位移交及更名儀式。

2003年

2月18日市委政法委接管基金會後,對基金存在無固定性、穩定性、保障性來源問題十分重視,向市政府提出市財政每年度定期向基金會劃撥150萬元獎勵專項經費。8月獲得批准,並在財政局內設立了保障見義勇為人員專項資金專戶。

2004年

6月27日鳳凰樓飲食服務有限公司向基金會捐款100萬元。

2005年

8月9日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向基金會捐款60萬元。

7月13日召開第三屆理事大會。通過新《章程》,選舉產生了第三屆理事會領導,通過了理事成員名單。

2006年

4月5日寶安龍華街道辦事處向基金會捐款100萬元。

11月20日基金會被中宣部、中央綜治委、公安部、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評為第二屆全國見義勇為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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